六 《十大酷刑》 作者:小周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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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郎严小周因了“色如春花”的外貌而被皇帝朱炎明强占。不甘“人下”的小周七年间杀害了那位说他“色如春花”殷雪衣,逼死了自己,报复了皇帝。通篇的人物个个都可称得上美貌俊朗、光彩照人,可这不到7万字的故事偏偏让人看不到一丝的光,倒是阴冷的彻彻底底,让人喘不出气的压抑着。
开篇,作者边写着小周兰花般的手指、娇媚的眉心红痣、云淡风轻的模样、一尘不染的白袍,却又让这样个出众的人儿如口吐莲花般的说出:“只用冰水镇了短刀,在人的天灵盖上开四分长的一道刀口,灌了水银进去,水银远重于血,自可将皮肉分离,人在剧痛之下,身体猛力上窜,从刀口里钻出来的,便是赤条条活生生的一团白肉,莫要说是血,就是眼泪,也让他掉不出一滴。” ——偶目瞪口呆:强烈的对比、出乎意料的反差总是使人产生难以抑制的兴趣。
这样的文章与爱情无关,却偏偏因爱而生。要不是皇帝心里有了情,哪里又成全得了小周最后的酷刑?所谓十大酷刑:剥皮、剃骨、腰斩、车裂、缢首、宫刑、刖刑、棍刑、灌铅,最后一刑:“世人只以为伤筋动骨便是极尽惨烈的酷刑了,其实不然,所谓酷刑,乃是由心而发,断了此人的念想,令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日夜倍受煎熬,永坠阿鼻地狱,世世不得超生,岂不比什么痛楚都来的刻骨?” 于是“色如春花”的小周在朱炎明“深邃如海”眸子里应了那句“可曾有过一分真心?”;于是满屋春色,濡沫相融;于是便有了那只欲死的蝴蝶:吊死在龙床前的小周——那眉心的红痣娇艳异常;于是爱到极致、恨到极致的皇帝涂炭着生灵,失去了皇位,一口口吞下小周的骨灰坠入了阿鼻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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