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君王与臣民建立了如此融恰良好的关系,臣民感到君王可以完全信赖,毫无间隙,所以《中孚》在其后的几爻里写道:“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月几望,马匹亡,无咎”、“有孚挛如,无咎”。也即就是说,只要能诚实取信于民,国民与我同在,就是遇到敌人,我也能想鸣鼓而进就进,想鸣金而罢就罢,来去自如,就是在“妇贞厉”的“月几望”之时,就是有“马匹亡”之凶厉,只要能“有孚挛如”的经常维系民心,谁又能奈我何。
此卦在写完君王用诚实的信用取信于民并由此相应得到了功用之后,又补充地提出了一个问题,这就是此卦最后一爻“翰音登于天,贞凶”。这一爻除为下一卦“飞鸟离之”作过渡外,它同时也提醒信用要建立在确实可行的基础上,调子不可唱得太高,要适中,过高的许诺也仍将失信于民。
到此应该说《周易》对信孚作了一个比较圆满的说明。
在《周易》中,我们将从以上对信孚的录用和评说中看出这么一个问题,就是《周易》曾将信孚利用于其有关政权的各方面,而且在某些方面也确实借用信孚收到了卓著的效果。但是,“孚”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周易》要如此崇尚并利用“孚”呢?为了不至于歪曲“孚”的含义和《周易》中的这一思想,我觉得在此还是有必要再大略谈谈有关“孚”的问题。当然这样写未免有些跑题或有些累赘,但为了对《周易》这一思想有一个公正的评价,和不至于伤害《周易》作者的人格,我觉得这样做还是必须的。
“孚”是什么,孚就是信服,就是信用,就是信赖,就是这个人可信不可信,可靠不可靠,可依赖不可依赖。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今天则说成,这个人不值得相信或不可相信。从这种意义上讲,这也属于形象问题,同时也属于道德范畴。
道德是大家所共同认可的并共同遵守的生活行为准则和规范,形象离不开这些,信孚也离不开用准则和规范去衡量。
道德、形象、信孚的准则和规范当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将随着社会的变迁,随着时间的和空间的推移而随时变更着它们各自的内容;但是,道德、形象、信孚还各有其原来的东西。若我们一意只承认道德、形象、信孚在一定的社会里将有不同的标准而否认它们的本原,这样看问题也是不客观的。正象研究人,我们必须首先承认他是动物,他是人这么一种动物,首先承认人这个动物基本的本能和人与人本能生理上的差异;同时再承认人在进入人类社会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因利害冲突而引起的某些行为准则变异,这样看问题才是全面的。
应该说,信孚的产生并不是人为的,而是不自觉的无意识的。或者说是由一种原有的某些本能引发出来的东西。这一点我们不仅从人群中可以看到,而且从某些动物群体中可以看到。但是,当人群随着社会的发展,也由于人的智商的提高,和社会经验的积累,信孚也被功利化了。即人们原有的信孚是建立在不自觉的无意识的仅仅出于动物本能在为他人和社会做一点好事而却不是出自有意地想获得什么但却获得了非常的收获之后,人们在这时却发现信孚有它功利的一面,于是人们开始注重信孚的功用了,开始把信孚有意识地纳入生活行为准则中去。这一点不仅表现在君王大人方面,同时也表现在平民百姓之中──谁不讲信用,谁就无法在其中进行生存;谁讲信用,谁就会赢得大家的相信与拥戴。
信孚在有它本原的不自觉的无意识的一面的同时,也产生了自觉的有意识的一面;当然由于有意识的出现,也产生了有关注重信孚的投资。
但不论出自不自觉的无意识的一面,还是出自自觉的有意识的一面,还是出自人为的信孚投资,它都必须建立在真诚的基础上,若无诚意,还有何信孚之有。
《周易》中无不体现着这一问题,同时也体现了这一问题的几个方面。
作为不自觉的无意识的一面,应该说是《周易》刚开始的《需》卦“需:有孚”中的“孚”和《讼》卦“有孚窒,惕”中的“孚”。这里面颇有些本原自然形成的信孚的东西,象我们现在一些人并没有意识地去树立自己威信,但却形成了威信一样。当然《需》卦和《讼》卦中的“孚”在纳入《周易》总体结构中有些演绎化了。还有《萃》卦中的“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萃有位......匪孚”和《井》卦讲的当君王看到“井碟不食,为我心测”之后由于对井的修葺并由于“井收,勿幕”而带来的“有孚”,这几处“孚”的产生大部分仍带有本原无意识的成份;但随着意识到这一点,也相应的产生了有意识去履行这一行为。从这一点上讲,这几处所说的“孚”有无意识本原的一面,也有有意识人为的一面,或者说是有意识无意识的混合体。
在《周易》中,纯粹有意识或人为的,或者说是人造孚的,最典型的倒是《萃》卦中的“孚,乃利用禴”和《升》卦中的“孚,乃利用禴”,这是借助祭神或祭祖在神或祖之前盟誓的办法来提高自己的信用。当然这里也需要虔诚。值得一提的意识到信孚并注重信孚的,到是《观》卦中提倡的加强自身修养,加强勤政廉政,即君王只有“盥而不荐”,才能“有孚(禺+页)若”。这也可以说成是一个典型的信孚投资。
这种经常洗涤天下弊政而又不吞食天下财力的信孚投资,说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却很不容易。若君王或其政权能做到这一点,不是信孚不立,而是信孚硕大无比──不要说在古代,就于当今和以后,人们何日一企盼着这样的政权。
既然信孚如此,既然信孚不自觉的无意识的形成如此,既然信孚有意识的自觉形成如此,既然某些信孚投资如此,我觉得《周易》把信孚的功用又实用于各个领域应该说是无可非议的了。
当然,这里也包括信孚用于有些血腥气味的侵伐兼并战争。如《丰》卦所说的“丰其(艹+部),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和《益》卦中所说的“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但在这里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时是不顾及信孚或无法顾及信孚,《晋》卦中的“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就是一例。这一句是说当某些时候的进兵,就应如摧枯拉朽之势,就应如势如破竹;这时,由于战争需要,就是有损于信孚,也无祸患,也不算过失。对于这一问题,我想作为军事之卦,或者说每一个略备军事常识的人都应该明白,任何一种事物都有轻重之分,有时是不能兼顾的。进军是主要的,它是以占胜为前提的,而不是以战败为前提的。如果顾这顾那,必招败军之祸。在这一问题上,我们绝不能说这种什么“凶残”才是《周易》本原的东西,其它一切信孚仁慈都是假的等等。
有关《周易》将信孚大量用于军事侵伐和兼并,这应该说是合理的,进步的,也合乎历史潮流的。在《周易》产生时中国,氏族部落兼并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在这时,不是侵伐兼并不侵伐兼并的问题,而是由谁承担这一统一兼并的历史使命的问题,既然侵伐兼并已为不可逆转的潮流,我想《周易》把信孚利用于侵伐兼并并在侵伐兼并后仍能用原发的信孚和人为的信孚以及采用巨大的信孚投资这一举措应该说是十分可取的。它不仅适合历史潮流,而且在侵伐兼并时借用信孚减少一点伤亡破坏和在侵伐兼并后用信孚尽快恢复正常生存秩序是非凡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当时历史状况下,这应该是一种最佳方案。
此卦在写完君王用诚实的信用取信于民并由此相应得到了功用之后,又补充地提出了一个问题,这就是此卦最后一爻“翰音登于天,贞凶”。这一爻除为下一卦“飞鸟离之”作过渡外,它同时也提醒信用要建立在确实可行的基础上,调子不可唱得太高,要适中,过高的许诺也仍将失信于民。
到此应该说《周易》对信孚作了一个比较圆满的说明。
在《周易》中,我们将从以上对信孚的录用和评说中看出这么一个问题,就是《周易》曾将信孚利用于其有关政权的各方面,而且在某些方面也确实借用信孚收到了卓著的效果。但是,“孚”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周易》要如此崇尚并利用“孚”呢?为了不至于歪曲“孚”的含义和《周易》中的这一思想,我觉得在此还是有必要再大略谈谈有关“孚”的问题。当然这样写未免有些跑题或有些累赘,但为了对《周易》这一思想有一个公正的评价,和不至于伤害《周易》作者的人格,我觉得这样做还是必须的。
“孚”是什么,孚就是信服,就是信用,就是信赖,就是这个人可信不可信,可靠不可靠,可依赖不可依赖。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今天则说成,这个人不值得相信或不可相信。从这种意义上讲,这也属于形象问题,同时也属于道德范畴。
道德是大家所共同认可的并共同遵守的生活行为准则和规范,形象离不开这些,信孚也离不开用准则和规范去衡量。
道德、形象、信孚的准则和规范当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将随着社会的变迁,随着时间的和空间的推移而随时变更着它们各自的内容;但是,道德、形象、信孚还各有其原来的东西。若我们一意只承认道德、形象、信孚在一定的社会里将有不同的标准而否认它们的本原,这样看问题也是不客观的。正象研究人,我们必须首先承认他是动物,他是人这么一种动物,首先承认人这个动物基本的本能和人与人本能生理上的差异;同时再承认人在进入人类社会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因利害冲突而引起的某些行为准则变异,这样看问题才是全面的。
应该说,信孚的产生并不是人为的,而是不自觉的无意识的。或者说是由一种原有的某些本能引发出来的东西。这一点我们不仅从人群中可以看到,而且从某些动物群体中可以看到。但是,当人群随着社会的发展,也由于人的智商的提高,和社会经验的积累,信孚也被功利化了。即人们原有的信孚是建立在不自觉的无意识的仅仅出于动物本能在为他人和社会做一点好事而却不是出自有意地想获得什么但却获得了非常的收获之后,人们在这时却发现信孚有它功利的一面,于是人们开始注重信孚的功用了,开始把信孚有意识地纳入生活行为准则中去。这一点不仅表现在君王大人方面,同时也表现在平民百姓之中──谁不讲信用,谁就无法在其中进行生存;谁讲信用,谁就会赢得大家的相信与拥戴。
信孚在有它本原的不自觉的无意识的一面的同时,也产生了自觉的有意识的一面;当然由于有意识的出现,也产生了有关注重信孚的投资。
但不论出自不自觉的无意识的一面,还是出自自觉的有意识的一面,还是出自人为的信孚投资,它都必须建立在真诚的基础上,若无诚意,还有何信孚之有。
《周易》中无不体现着这一问题,同时也体现了这一问题的几个方面。
作为不自觉的无意识的一面,应该说是《周易》刚开始的《需》卦“需:有孚”中的“孚”和《讼》卦“有孚窒,惕”中的“孚”。这里面颇有些本原自然形成的信孚的东西,象我们现在一些人并没有意识地去树立自己威信,但却形成了威信一样。当然《需》卦和《讼》卦中的“孚”在纳入《周易》总体结构中有些演绎化了。还有《萃》卦中的“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萃有位......匪孚”和《井》卦讲的当君王看到“井碟不食,为我心测”之后由于对井的修葺并由于“井收,勿幕”而带来的“有孚”,这几处“孚”的产生大部分仍带有本原无意识的成份;但随着意识到这一点,也相应的产生了有意识去履行这一行为。从这一点上讲,这几处所说的“孚”有无意识本原的一面,也有有意识人为的一面,或者说是有意识无意识的混合体。
在《周易》中,纯粹有意识或人为的,或者说是人造孚的,最典型的倒是《萃》卦中的“孚,乃利用禴”和《升》卦中的“孚,乃利用禴”,这是借助祭神或祭祖在神或祖之前盟誓的办法来提高自己的信用。当然这里也需要虔诚。值得一提的意识到信孚并注重信孚的,到是《观》卦中提倡的加强自身修养,加强勤政廉政,即君王只有“盥而不荐”,才能“有孚(禺+页)若”。这也可以说成是一个典型的信孚投资。
这种经常洗涤天下弊政而又不吞食天下财力的信孚投资,说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却很不容易。若君王或其政权能做到这一点,不是信孚不立,而是信孚硕大无比──不要说在古代,就于当今和以后,人们何日一企盼着这样的政权。
既然信孚如此,既然信孚不自觉的无意识的形成如此,既然信孚有意识的自觉形成如此,既然某些信孚投资如此,我觉得《周易》把信孚的功用又实用于各个领域应该说是无可非议的了。
当然,这里也包括信孚用于有些血腥气味的侵伐兼并战争。如《丰》卦所说的“丰其(艹+部),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和《益》卦中所说的“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但在这里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时是不顾及信孚或无法顾及信孚,《晋》卦中的“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就是一例。这一句是说当某些时候的进兵,就应如摧枯拉朽之势,就应如势如破竹;这时,由于战争需要,就是有损于信孚,也无祸患,也不算过失。对于这一问题,我想作为军事之卦,或者说每一个略备军事常识的人都应该明白,任何一种事物都有轻重之分,有时是不能兼顾的。进军是主要的,它是以占胜为前提的,而不是以战败为前提的。如果顾这顾那,必招败军之祸。在这一问题上,我们绝不能说这种什么“凶残”才是《周易》本原的东西,其它一切信孚仁慈都是假的等等。
有关《周易》将信孚大量用于军事侵伐和兼并,这应该说是合理的,进步的,也合乎历史潮流的。在《周易》产生时中国,氏族部落兼并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在这时,不是侵伐兼并不侵伐兼并的问题,而是由谁承担这一统一兼并的历史使命的问题,既然侵伐兼并已为不可逆转的潮流,我想《周易》把信孚利用于侵伐兼并并在侵伐兼并后仍能用原发的信孚和人为的信孚以及采用巨大的信孚投资这一举措应该说是十分可取的。它不仅适合历史潮流,而且在侵伐兼并时借用信孚减少一点伤亡破坏和在侵伐兼并后用信孚尽快恢复正常生存秩序是非凡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当时历史状况下,这应该是一种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