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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ING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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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死 寂


她喘着粗气跑上了楼,重重地敲着他办公室的门。她的胃翻滚着,似乎要把狂跳着的心脏给吐出来。门开了,程乐出现在她面前。她勉强向程乐挤出一个笑容,“他在吗?”,她问。“哦……在,在”,程乐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突然扭头大声向办公室里喊,“黄——鲲——你出来!”。

黄鲲满脸诧异地向门口走来,不明白程乐怎么一下子嗓门变得这么大。猛地一眼看到她,他顿时呆住了,他简直快要认不出她。她披头散发、双目红肿,眼眶深深地凹了进去,鼻尖冻得通红,脸上是横七竖八新的旧的泪痕,嘴唇上还流着鲜血。可她站在那里冲他笑着,她的笑容还是那样灿烂,那种让他看了就忘却一切烦恼忧愁的笑容,还是那样灿烂。她的眼里、她的世界只剩他一人,她的笑容永远只为他绽放。他是她的月亮,她是他的星星,她只为他在黑夜中璀灿。

程乐没再说话,默默地转身走了进去。她终于又见到他了,这些天来整日整夜发了狂的思念、不顾一切的追寻,终于都有了回报。“哦,我好想你,黄鲲……”,她轻轻呼唤着他的名字,虚脱般地倒在了他怀里。他双手托住她轻飘飘的身体,却再没有多余的手去遮掩那夺眶而出的眼泪。他紧紧抱着她,尽管他早已告诉了自己无数遍,以后再也不能抱她、再也不能想她。有人说心碎是一个女人最美的样子,他不知道算不算,他只知道眼前这个女人心碎的样子,从此将深深烙印在他心里,夜夜在梦里来折磨他,让他一生一世也无法忘掉。

“你怎么……都瘦成这个样子了?!”,他向上提了提她松松垮垮的裤腰,强压下涌上来的眼泪。“我们出去”,他轻声说。她温顺地点了点头,在他怀里让她安心,在天堂里她无所畏惧。他搂着她来到楼下的break room,那里有几个美国学生聚在一角聊天,有人认识黄鲲,和他点点头打了个招呼。黄鲲从不会当着别人的面牵她的手,她早已习惯了自己的角色,微微挣扎了一下,想离开他的怀抱。可他这次没有松开她,手臂还更加用力地箍紧了她的身体,似乎在说“不要走开”,这让她感动得难以置信。

他搂着她坐到沙发上,脸色铁青,一言不发。她不安地从他怀里仰起头看着他,“你生气了吗,鲲?哦……你不要生我的气,我不想缠着你,我更不恨你……你那天说的是气话,对吗,鲲?”。他没有说话,闭上眼睛靠在沙发背上。她继续轻声地说,“可你知道吗,我不能没有你,我不可能再和孝诚在一起,我只爱你……”。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嘴唇刚动了动,却立刻被她冰冷的小手捂住。

“我知道,我知道你一定要娶她,我不再奢望什么了……可是,我想到一个办法”,她还没恢复血色的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个兴奋的笑容,她的眼睛在烁烁发光。“我不在乎,我才不在乎那些烂名份,只要我们相爱……我会一直这样爱你,不需要嫁给你,只要……只要你别把她带到这边来”,她一脸渴望地看着他。

“不行”,他大声地说,语气严厉得吓人,“你这是要干什么?我们还没有结婚你就打算要破坏我们吗?结婚后我会带她过来,一切都象最初讲好的一样,不会有任何改变……这是还你的钱,一共六千,你收好”,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支票塞进她手里。

她嘴巴张得大大的,直愣愣的眼睛里好久才涌出泪水,“你为什么现在还我钱?是告诉我我们完了吗?我求求你……你可怜可怜我……没有人能象我这样爱你,我会让你幸福的……你为什么啊?”,她哭着问他,用力摇着他的胳膊。他狠下心,扭过头来瞪着她,“你怎么知道她不象你一样爱我?你怎么知道我和她在一起不会幸福?”。他的话在她心上又狠狠地刺了两刀,一直刺穿,可以看到血淋淋的窟窿。“你……爱她还是爱我?”,她忍着疼痛,打着哆嗦问。“我不知道”,他别开头去,“这不重要——总之我会娶她,没有别的可能”。

“那……我等你”,她小心翼翼地说,“我不会破坏你们,我会远远地躲着你们……如果有一天她不爱你了,你就回来找我……行吗?”。她全身颤抖,紧紧咬着下唇,等待着他的回答。这已经是一个女人能够为爱做出的最重的承诺了,抛弃一切别无所求的承诺,情愿一生受尽折磨的承诺。她用尽全身最后的力气支撑着即将崩塌的爱情,等待着那个回答。终于,从他的牙缝里冷冷地迸出了三个字——“你随便”。

天,塌下来了,在她的心里。那座她为他亲手搭建的小屋,还有里面挂满的回忆,全部压得粉碎;屋后她为他种下的那片火红的芍药,被挤得稀烂,流出一大片鲜血一样的汁液,瞬间染红了整个心田。她重重倒在沙发上,连流眼泪的力气都没有了。在那一瞬间,她再次见到了那幅景象,上帝分开红海海水的一幕完全倒演,海水从两侧呼啸而来,刹那间便将她淹没……和从前梦里的一模一样,只是这次——那红海的海水真的是血红血红的!

他把她抱到车里,她全身绵软,已经无法端坐,他只好拉开后车门,把她平放在后座上。她一动不动地任他摆弄,就象是睡着了一样,只有空洞的眼睛还大大地睁着,眼珠却转也不转一下。他坐到驾驶位上,启动了车子,根本没留意到车窗上那斑斑血色的梅花瓣。

黎孝诚给他开了门,帮他一起把她抱到床上——这大概是两个男人唯一的一次携手合作了。“她——又跑到我那儿去了”,黄鲲低声说。“我知道”,黎孝诚看了看床上只剩下半条命的她,心里一阵抽搐,扭过头来看着黄鲲,“你……就娶了她吧”。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说出这样的话,彻底向他认输,可这的确是他此时此刻的真心话。她实在实在太可怜了,他早就不恨她了,他的心已经受伤了,而且伤得很重,但是既然伤都已经伤了,何不成全了她呢?

“我不能,孝诚,我真的不能”,黄鲲的眼睛也红了,“跟你说实话,我妈已经住院了,都是因为我这档子事……我如果不回去结婚,那我还是人吗?”,他捂住眼睛,苦苦忍着泪水。“我知道你对她其实还有感情,你原谅她、原谅我……过一段时间,等她好起来了,她会知道你对她好的”,他说着抬起头看着黎孝诚的眼睛,“你能做到什么都不计较吗?你还能娶她吗?”。“能!”,黎孝诚想都没想地沉声说。“那我走了,我以后不会再见她了”,他又看了一眼床上面无表情地瞪着天花板的她,走出了房间。

很久以后,她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并不是他对爱不够勇敢,而是有时对于一个男人,和哪个女人结婚、共度一生,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分别。因为责任,对男人来讲,比爱情更重要。闭起眼睛奋不顾身地去爱一个人固然勇敢,而直面痛苦的现实、捡回一生的责任何尝不需要更大的勇气!他给了她这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她还有什么不满足呢?继续无谓的执着,其实只是痴缠和伤害,在那本该收笔的凄美画卷上溅上难以擦去的血渍。

黎孝诚开始全职照顾她这个病人,煮饭、端水、喂药、擦脸,他做得很安心。他相信黄鲲临走前说的话,总有一天,她的伤会好的,到那时,不管她还会不会接受他,至少他会陪在她身边。她再没有疯狂的举动,失去了外力的牵引,她又已是如此虚弱不堪,再怎么也折腾不起来了。她在床上躺了几天,身体状况稍有恢复,烧也渐渐退了。她有时会自己下床来,奇奇怪怪地摸摸这里、碰碰那里,好象在找什么丢了的东西,然后自然还是发呆、流眼泪。只不过在夜里,她再也不象从前那样撕心裂肺地嚎啕大哭了,只是默默地掉眼泪——这多少让他觉得欣慰。

她常扶着墙,慢慢踱到书桌前,坐下来静静地在那里写字。她有一个小册子,她总是在那上面写写画画,然后,象小孩子藏自己的宝贝一样,把那小册子压在枕头下面,再在枕头上拍两下。那天他终于忍不住了,趁她洗澡的时候,从枕头下面抽出了那本小册子。她是他的病人,他需要知道她都在想什么、做什么。小册子上每页都有几行字,要么就是几笔画。他看得出,那粗略的铅笔画,张张画的都是黄鲲的脸。他觉得血气在往头上涌,耐着性子一页页翻下去。他读到几行句子:

……

湖波荡,心涟漾,飒飒映出君模样。情易求,缘难问。相思何堪,自欺聊慰。若,若,若。

花尽落,水犹过,转眼白头梦已破。宾客欢,佳偶笑。人比木鸡,心似寒冰。堕,堕,堕!

他咬着牙翻到了下一页:

……

却是南柯一场空,人去匆匆,魂已无踪。嘱君切莫挂心中,相忘直需,孟婆茶浓。

他没有勇气再翻下去了,他觉得愤怒、觉得委屈。他如此全心全意地对她,从前的一切都不计较,可她心里还是只有那个人,只有那一个人。“孟婆茶浓!哈!孟婆茶浓!!”,他冷笑着。傻瓜!疯子!!你是打算一生一世想着他,到死也要想着他是吗?

她洗完澡出来,看见他铁着脸站在那里,手里正拿着她的宝贝册子。“你给我!”,她尖叫着扑上去。他高高地扬起手臂,他个子很高,她根本够不到。然后,他轻蔑地看着她,冷笑着一页一页把手中的小册子撕得粉碎。“你死心吧”,他说,“他根本就不爱你!”。“胡说!你胡说!Shut up!”,她尖声叫着,捂住耳朵拼命地摇头。“你不听也没用,你知道我说的都是事实!”,他冲她喊道。干脆趁现在一骨脑把想说的话全说出来,这是为了她好,长痛不如短痛,说不定她从此也就死心了。

“你醒醒吧!”,他大声说,“你不能再自己骗自己了!他不爱你啊!否则,他在这里好好的,为什么还要回去和别人结婚?!你不要相信他!一切都是借口!没有人用枪逼着他的头让他去和别人结婚!!”。喊出来他觉得痛快多了,而他的话似乎也起了作用,她不再发疯尖叫了。她也不再去捡地上撕得粉碎的纸片,静静地走到床边,躺下。“你好好想想吧,我说的都是实话”,他的眼眶有点发红,“你对得起我吗?你想想你这些天都是怎么对我的?可我还这样对你!你……你凭什么恨我?你凭什么这样伤害我?就为了一个根本不爱你的人?!”。

黎孝诚的话象从录音机里一遍遍地放出来,回荡在她的耳朵里。她当然知道对不起他,可她还能怎样,她已经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爱情已经被掏得干干净净,她还能拿什么去补偿他?她仰面躺在床上,安静从容地体味着从心底传来的那一阵阵撕裂的疼痛。她觉得自己站在万丈悬崖上,心头拴了两根绳子,黎孝诚握着绳子的一端,另一端便是黄鲲,两人在用力地向两个方向扯着她的心。她的心已经在鲜血淋漓中裂成了两半,只剩下一个躯壳摇摇欲坠地站在崖边,似乎风一吹就要落入那无底的深渊。

他重重地关上房门走到客厅里,胸膛还在激动得上下起伏。他想就由她去吧,可还是忍不住竖起耳朵留意房里的动静。他听到她安静了很久,然后,起身去了洗手间,她好象在洗脸。那样就好,女孩子懂得爱美爱干净了也就快接近正常了。

她轻轻地洗着脸,把脸上的泪水彻底洗净。镜子里的脸惨白憔悴,却也清爽干净。她拉开镜子后面的壁橱,拿起那瓶很久没用过的Estee Lauder Pleasure——那是他送给她的情人节礼物,是她这辈子收到的唯一一份情人节礼物。而他,是她心中唯一的情人、永远的情人。她把香水轻轻喷在耳后、手腕、还有乳间,所有他亲吻过的地方。然后,似乎还觉得不够,轻轻走到床边,又把香水洒在了床单和枕头上。

她在床上躺好,她穿着洁白的浴袍,她很满意四周香水幽雅的味道,那让她想起他的怀抱。她的脸上露出一个恬静的微笑,右手从浴袍的口袋里伸出来,拿着那片捏了很久的锋利的剃须刀片,向左手的手腕上用力划了下去!

有一点点疼,只有一点点,并没有血马上流出来。也许,是我太怯懦,划得不够深。她拿起刀片,加重了力道,再一次划了下去。鲜血顿时流了出来,从新旧两道划痕中同时涌了出来。她闭上了眼睛,她以为自己会害怕,可她没有。她从小就很怕死,可是原来,当你找到比自己生命更宝贵的东西,当你又丢掉比自己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你就什么也不怕了。

和预期中的一样,闭着眼睛她看到了父母亲人的脸。他们并没有哭泣,也没有责骂她,似乎完全了解她此时所承受的痛苦有多沉重多难捱。爸爸妈妈、姥姥姥爷,他们的脸变得好年轻,就象她小的时候,他们在冲她慈祥地微笑,她也冲他们微笑,“对不起,我是个胆小鬼”,她轻轻说。然后,她看见了黄鲲的脸,他那副一边嘴角挑起、不屑一顾好象在取笑她的样子。哦,你在笑我傻吗,鲲?我才不傻,我知道爱一个人的感觉,她喃喃地说,我知道你也是爱我的,我永远都知道……空气里全是让人留恋的爱的味道,这款香水为什么叫Pleasure,这个世界上只有她最了解……

黎孝诚在门外想了又想,还是觉得刚才的话说得太重了。真是的,应该一点点来的,她现在毕竟还不全算是个正常人。他推开了门,想着怎样安慰她两句。可展现在他眼前的居然是……他惊呆了,床上和枕头上全是鲜血,红得让他头晕。她平躺在床上,苍白的脸上挂着甜甜的微笑,好象在做什么美梦。她的左手平放在枕边,手腕上赫然是一道殷红的流着血的伤口!

“你都干了什么啊!”,他发疯地喊着,朝她扑了上去。“孝诚”,她还是闭着眼睛,脸上一如既往的平静,就象他刚认识她时那样,带着淡淡的灿烂的让人忘记一切烦恼的微笑。“我不欠你什么了”,她柔声地轻松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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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疯 子


黎孝诚手忙脚乱地抓过她身上浴袍的腰带,为她包裹手腕上的伤口。可是没用,血还在流,一直在流。他吓傻了,他从没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又有谁在心爱的人生死一线的时刻还能镇定自若?

“你自己按住,快按住!”,他把她的另一只手抓过来放在腰带上,强迫她自己按住伤口,洁白的腰带早已经变成红色。他冲到书桌前,抓起电话就拨911。电话响了两声,还没等有人来接,她已经摇摇晃晃地从床上爬了下来,一把拔下了连在墙脚的电话线。

“我求求你,孝诚”,她无力地哭着说,“你就可怜可怜我,让我高高兴兴地去吧,别来打搅我……就当是我求你的最后一件事了!”。“不行!”,他咆哮着,眼泪夺眶而出,“我不会让你死的,没有那么容易……你欠我的,你永远都欠我的!”。他又找来了毛巾、浴巾,甚至把床单掀了起来裹住她的整只手。血,竟真的让他给止住了。

他稍稍松了口气,可还是牢牢按着她手腕上的床单和毛巾,害怕一松手那血又再冒出来。他生平从未见过那么多的血,而且,那血——是从他最爱的人身上流出来!她一直在哭,他打破了她最后一个散发着爱的香气的美梦,搅乱了她精心布置的生命中这最后一道绚丽的焰火,没有给她留下一点点美好的值得怀念的东西。她恨他,恨得咬牙切齿——因为他救了她的命。

外面传来重重的脚步声,然后有人在“咣”“咣”地用力砸着门,“Open the door! Police!”,外面的人在大声喊着。他顾不得还在床上哭着的她,走过去打开了门。三个穿着黑色制服的警察顿时闯了进来,两男一女,一进屋就职业性地把他推到一旁,然后四下里走着,检查每个房间、壁橱、和卫生间。

“Who called 911? Do you speak English?”,一个男警察面无表情地问他。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另一个男警察已经看到了床上的她,却不急着救人,先抓起腰上别着的对讲机说了一大通,“We’ve got a bleeder here…well, she seems to have stopped bleeding…”,美国警察探过头来看了看她的手腕,向对讲机汇报着伤情,“…but I’ll still bring her, okay?…”。

两个男警察围着黎孝诚轮流盘问他,直到确信这不是一起伤害他人案,而是自杀未遂,案发现场也没有第三者出现,这才放过了他。其中一个很满意地在床边找到了她企图自杀用的凶器——剃须刀片,立刻大声叫另外一个来看,然后不紧不慢地戴上手套捡了起来,一副双眼放光很有成就感的样子。

那个女警察则一直在盘问她。她根本没心思说话,开始只是胡乱应付一下说是切菜时不小心割伤的,没想到黎孝诚在那边已经全“招”了,只好承认是自己割的。“Remember! You NEVER lie to a police officer!”,高头大马的金发女警察瞪着她,恶狠狠地说。

她早已经不哭了,冷冷地看着黎孝诚在那里对警察一个劲儿地说着“Please, please help her……”。刚刚十几分钟内发生的这一切就象是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与她毫不相干,而她,只是在冷眼看着这个闹剧究竟会怎么收场。三个警察商量后决定由女警察带她去医院,这个case便算圆满结束。她本来不愿意去医院,可是跟警察讨价还价只能把自己送进监狱,何况她刚才已经有了对警官撒谎的“前科”,只得老老实实地被女警察带走。黎孝诚也想一起去医院,却被男警察阻止。临出门前,她死死地瞪着黎孝诚,他还在不争气地流眼泪,“我恨你!”,她大声地冲他喊。

她生平第一次“有幸”坐上了美国警车。女警察让她还是用毛巾裹着伤口,一路上不时从后视镜中监视她的举动,为了让她保持情绪稳定,还随便找了些话题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聊。她用“Yes”或者“No”来应付着女警察的问题——都是些在不在念书啊、喜不喜欢这个城市啊之类的问题。遇到详细一点的问题她就干脆不答,只是冷冷地瞪着眼前晃来晃去的铁网子,那让她感觉自己象一条要被捉去安乐死的流浪狗。

到了医院,她体会到了警察的权威。警车大摇大摆地直接泊在正门口,下车后进了医院根本不用等,马上就有护士迎上来带她们直奔急诊室——尽管她的伤情并不如一些疼得呲牙咧嘴却还在填一大堆表格的病人严重。来了两个男医生,中年的那个让年轻的先看她的手腕——很显然年轻的是个医学院学生或者见习生。年轻医生看了半天,做出的结论是幸未伤及深层大静脉,只需要消毒、浅表缝合、包扎、和打破伤风针。中年医生显然对这个诊断很满意——她可能无意中帮这个医学院学生拿了个A吧,她冷冷地想。

处理完伤口她很客气很小心地问女警官什么时候能回家。女警官很吃马屁,一下子就变得热情起来,帮她去找医生问,可带回来的消息却不怎么样。她说要等她再看一位医生——精神病医生,由他来作出诊断决定让不让她回家。“We have to make sure you won’t hurt yourself again”,女警官很负责地说。

她吓得脸都白了,要是那个医生学艺不精,楞是给她诊断成一精神病,那还不就得关疯人院了?!也奇怪,个把小时前她连死都不怕,可现在想起疯人院就吓得腿发软。更糟的是,女警官说那个医生正在休假,要下周才来上班。不过,运气的话,可以帮她安排那位医生的老婆——也是个精神病医生,争取明天或者后天抽时间来帮她诊断。“You have to stay here at least for tonight. Sorry”,女警官很潇洒地耸了耸肩,“You may want to call your boyfriend, well, that guy in your house, if you need something”。

她想了想,没办法了,看来是一定要在医院过夜了。她不愿意给黎孝诚打电话,也不想看到他。想了半天,她拨通了程乐宿舍的电话。“喂?哪位?”,程乐似乎心情正不错,连接电话都是北京话版的“hello”。“程乐——你先听我说”,她一口气地连着说,“我现在问什么你就答‘是’或者‘不是’,别多说话,什么也别问,行吗?”。“是”,程乐智商还可以。

“你现在自己在家吗?”。“不是”。

“黄鲲是不是和你在一起?”。“是”。

“哦……”,他果然在那里,她心底升起一股熟悉的带着痛楚的温柔,接着对程乐说,“我说件事,你不要害怕,也别让黄鲲知道——根本别让他知道是我给你打电话,行吗?”。“是”。

“我……受了点小伤,现在在医院——不过一点也不严重,你能不能去趟我家帮我取点过夜的东西”。“可以,哪里?”,程乐还真不赖,一点也没出岔子。

“哦,等一下……”,她向旁边的护士要来了这家医院的名字和地址,“Hyatt Medical Center……我在十一楼,不知道房间号,反正是一片病房”。“行了,一会儿到”。

“黎孝诚在家,他会帮你开门——可你别带他一起来……我不想看见他……就你自己来,行吗?”。“知道,再见”,程乐挂上了电话。

放下电话,护士居然拿来了菜单,让她选择晚饭吃什么,她哭笑不得地点了份汉堡包。走进双人间病房,她见到了睡另一床的病友——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那是个三十多岁的白种女人,头发干枯蓬乱,双眼呆滞无神,就象恐怖片里的僵尸,仰面躺在病床上。最可怕的是,那个疯女人常常会毫无预兆地冒出一声刺耳无比的尖叫,或者莫名其妙地大笑个不停。她有些同情那个疯女人,也许,我自己根本也已经是个疯子了——即使不是,住在这里,很快就是了,她自嘲地想。

这一层所有的病房看来住的都是精神病人。晚饭时病人都走出来在lobby里吃饭、活动。真是让她大开眼界,不管什么样的精神病,这里是应有尽有。不过还好,全都属于比较安全、不会伤人的那种——就象她自己一样。有人自言自语,有人一言不发,有人在大叫、有人在大笑、有人在大哭。她实在无法忍受了,这些人简直让她也想一起大叫、大笑、大哭。她回到自己的病房里,正赶上她的僵尸病友在犯病,翻着白眼尖叫个不停,吓得她又赶紧跑了出来。

程乐赶来的时候,看到她正穿着蓝色的病号服,一个人低着头在lobby里来来回回地走。她还不时走到墙角那个体重计上踩一下,然后下来,再继续低着头沿着同一路线来回地走。现在的她看起来,真的跟周围的精神病人没什么两样。程乐感到心里一阵发凉,走过去从后面拍拍她的肩。“程乐?”,她扭过头来,冲他裂嘴一笑。程乐心里一宽,看来她还没有疯掉。

“你终于来了,我在这里都快跟他们一样变成疯子了!”,她激动得就象见到亲人一样,然后表情忽然变得严肃神秘,“还是……你说,我是不是已经不太正常了?”,她小声地问。“怎么会呢?”,程乐笑了两声,挠了挠头,“你是这些人里面最正常的”。

“衣服什么的都拿来了”,程乐递给她一个塑料袋。她打开一看,洗漱用品、隐形眼镜药水、毛巾、梳子、睡衣,什么都有,甚至还有两条干净内裤和胸罩。她脸上一阵发烫,不知道这些都是黎孝诚找出来的还是程乐,赶紧把塑料袋系好。

“唉……你呀,怎么回事啊?”,程乐终于忍不住提起她住院的原因了。她低头摆弄着手里的塑料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好。“黎孝诚都跟我说了”,程乐一脸怜惜地看着她,“给我看看手腕上的伤”。她慢慢伸出左手,缝好的伤口上包着纱布,除了透出一些颜色已经变暗的血渍,其实什么也看不到。

“我……我摸摸行吗?”,程乐轻声问。她觉得有些奇怪,但还是点了点头。程乐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抚摸着伤口上的纱布,然后忽然象触电一样把手拿开藏到身后。“还疼吗?”,他问,声音有些颤抖,好象受伤的是他一样。她摇摇头,朝他笑笑,一脸很勇敢的样子。

程乐陪她聊了很久,他很会寻找有意思的话题让人宽心,她也知道他是故意讲那些笑话来逗她开心,所以她就笑——人家毕竟费了那么大力气。她也希望程乐能多陪她一会儿,因为他是这里唯一一个正常人,他让她知道自己还没有完全变成疯子。“明天看医生时说话小心点啊……就象现在和我讲话这样就行……什么时候能回家了就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程乐说。“嗯”,她感激地点点头。

“还有,你和黄鲲的事……总会有办法的……千万别再做傻事了”,程乐拍拍她那只没受伤的手。“我……实在没办法再和黎孝诚在一起”,现在一想起黎孝诚,她脑海里就只剩下白天在家割腕的那一幕,心里一阵哆嗦。“嗐,那就别和他在一起了呗!别太难为自己,为了这个割腕可不值得”,程乐朝她轻松地笑笑,露出两个浅浅的酒涡,接着说道,“我和黎孝诚谈过了,他也理解……他明天就搬到我那儿去住,你不用担心回家后该怎样面对他”。“程乐……”,她觉得鼻子有点酸,他什么都替她想到了。

十点钟左右护士走过来通知家属该回去了。“程乐”,她一把抓住他的手,眼里全是恐惧。她害怕他一走,她就又要回到那个疯子的世界里去。不要,她不怕死,可她害怕象周围这些人一样一辈子做个疯子。他轻轻推开她的手,“别怕……这个给你”,他从脖子上摘下一个三角形的奇怪的小布包。“这是道平安符,我妈在灵隐寺求的,非逼着我戴……不过好象还挺灵的”,他眯起眼睛笑着说,也不知是不是在开玩笑。他边说边把系着红绳子的小布包挂到她脖子上,她感觉到那个布包还暖暖的,带着他的体温。

他送她进了病房,看着她爬上病床。她上床躺下时从背后系带的宽大病号服下露出了一小片雪白的后背,吓得他连忙把目光挪开。“明天来接你回家,晚安”,他红着脸笑笑对她说。

夜里她的僵尸病友每隔一段时间就“嗷”“嗷”乱叫一通,象打更一样。她打着哆嗦躺在床上,全身的肌肉绷紧,不敢闭眼,生怕躺在帘子另一边的僵尸一会儿便要冲过来咬她的脖子。那一夜,她只觉得自己处在完全崩溃的边缘,一边是痛苦得不愿想起的现实,绝情的黄鲲、愤怒的黎孝诚;而另一边就是疯子的世界,那里永远没有痛苦,不会再受伤害,只有疯狂。她从不信佛,这次却紧紧地攥着胸前程乐的平安符,攥了一夜,终于捱过了这一夜。

其实后来想想,那时上帝真的为她做了不少事。没让她自杀成功、没让她被整层楼里的“僵尸”逼疯,而且,没让她怀上黄鲲的孩子。要是真的怀了孩子,就凭她当初那一通折腾,又是雪地跋涉、又是血溅卧室、又是警察逼供、还有僵尸追魂,孩子即使能保住,生下来也一准是个小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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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暧 昧


第二天一直等到下午,终于得到了精神病医生的老婆的接见。那是个印度女人,率领着好几个黑的白的护士娘子军来参观她这个“准精神病人”。印度医生态度和蔼可亲,笑眯眯地问长问短——就象一个正常人对精神病人讲话的口气。她很小心地回答每一个问题,尽量表现出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样子。经历了整整一夜的心惊肉跳,她已经下定决心,不管以后怎么样,一定要先离开这个疯人院再说。

“Do you still feel bad? What do you plan to do after you leave here?”,印度医生带着重重的口音问。她立刻意识到这才是藏在虚虚实实中的决定性问题。“Oh, no! Not at all. I don’t feel bad any more, and I won’t hurt myself again…that was stupid…I am so happy now…”,她紧张得差点开始胡说八道,“I will probably go shopping or have dinner with my friends if you allow me to leave. Please.”。YES!印度医生终于被拿下了。

程乐来的时候她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在医院大门口等,疯人院她这辈子是再也不要回去了。“回家?”,程乐问。“不”,她朝他笑笑,“去新中国Buffet,请你吃饭!”。程乐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她,她就象变了个人似的。“看什么啊?”,她苦笑了一下,“疯子想去吃人家还不让进呢!”。

她拿了满满一盘子的螃蟹腿。“你悠着点儿,别撑坏了”,程乐笑着说。“这算什么啊?要是皮皮虾我一顿能吃二斤——可惜没有”,她大大咧咧地说,扭头四下里乱找,嘴里还嘟囔着,“应该问他们要点醋和姜末儿……”。程乐在心里叹了口气,“当心‘抑郁型发胖’啊你!”,他笑着冲她说。

“对了”,她一边大嚼螃蟹腿一边含糊不清地问,“你女朋友——呵呵,就是还没开始追那个,长得很漂亮吧?”。“那当然啦”,程乐笑了笑,“回头给你看照片”。“好啊好啊……可你总得跟人家说啊……嘿嘿,要不要我教你几招?”,她一脸坏笑地说。“还是算了吧,我怕你给我搅和黄了!”,程乐笑骂道。

“不行不行,一定要教!你这个人太shy,就是到了四十岁你也不敢跟人家说……对了,送她画儿,你画的画儿!你就画……一个女孩儿的背影,长发飘飘的站在湖边,然后告诉她这是你每天梦中的她”,她的眼睛闪着得意的光。“嘿嘿,要是听你的可就真黄啦”,程乐朝她滑稽地苦笑了一下,“她一直都是短发!”。

整顿饭两人吃得谈笑风生,不管聊些什么,她都会夸张地大声笑,惹得邻桌的人都朝这边看过来。程乐也就陪着她笑。回到家,一进门,感觉象进了冰窖一样。黎孝诚昨天就已经搬走了,他的两个大箱子也不见了。“程乐”,她收敛起了笑容,“黎孝诚——就麻烦你多照顾了”。“没关系”,程乐爽快地说,“我觉得我们俩挺合得来的,我dorm里又正好空着一张床——他现在肯定正用我的电脑打游戏呢!”。

“谢谢你,程乐”,她有些不知说什么好,应该谢他的事太多了。“哦,对了”,她摘下脖子上的三角形平安符,“这个还给你,是挺灵的”。“灵你就一直戴着吧——我可没那个胆儿跑去割腕,用不着!”,程乐开玩笑地看着她。她勉强挤出一个苦笑,尴尬地看着程乐。程乐沉默了片刻,拍拍她的肩膀,微笑地看着她的眼睛,“你想哭就哭出来吧,别强迫自己笑,我替你累得慌”,他轻声说。

程乐微笑的脸上洒满了和煦的阳光,粉饰的坚强象道冰雕的彩虹,在那阳光下就要无所遁形,轻轻一击便全部粉碎消散。“程乐……”,她的眼泪好象是拿到了许可证,立刻打开了水龙头。“我也不想死,可是我现在该怎么办啊?程乐,你告诉我我还能怎么办?”,她边哭边说,“我想象不出以后我该怎么过……没有黄鲲,我怎么活啊,程乐?……我一想到他结婚的样子我就想撞墙、我就想跳楼……等他把老婆带来,我怎么面对他们?我要是撞见他们在一起怎么办?我真恨不得马上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会有办法的,一定会有办法的……”,程乐递给她一张纸巾,“我回头再和他谈谈,可能还有机会呢……而且,我也正打算回国探亲,也许能去趟天津帮他跟家里人讲清楚”。“真的吗?”,她止住了哭,愣愣地看着程乐,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的!”,程乐朝她眯起眼睛笑笑,“所以千万别再做傻事了!也许一切还没那么糟糕”。“程乐”,她喃喃地说,一把拉住程乐的手,“可是,你千万别告诉他我自杀的事,他会觉得我在逼他,会觉得我在演戏给他看,他会不高兴的……我现在只有靠你了,程乐,你一定要帮我!”。“放心吧,我当然帮你!”,程乐拉她到床边坐下,“明天我就订机票,和黄鲲一起回去!”。

第二天程乐给她送来了一对运动护腕,这样她就可以很自然地遮住手腕上的绷带。只是洗澡的时候伤手不能碰水,很不方便,好在细心的程乐用塑料袋给她做了好几个简易的“防水手套”。过了两天她就又开始上班了,同事们看她脸色苍白,谁都以为是刚生了一场大病,也没人多问。程乐每天晚上临睡前都会给她打一个电话,有时就在电话里给她讲个故事。程乐知道的都是历史典故,她也就只当是补习中国历史,顺便还兼有催眠的功效。程乐总是等到听她已经不怎么答腔,哼哼叽叽的快睡着了,这才放心地道声晚安。

这段时间,她的生活一下子变得简单起来。本来把她夹在中间差点没把她逼疯的两个男人,象是商量好了一样,干脆齐刷刷地一起从她生活中消失。不用再面对黎孝诚,这多少给她险些崩溃的神经减轻了些负担。可黄鲲,还是牢牢地呆在那里,挥之不去。程乐的话带给了她一线生机、一丝希望,让她每天能有跟稻草攥在手心里入睡。夜里也只会惊醒一两次,默默地抽泣一会儿,等到眼皮抬不起来,也就能再睡着了。

临回国前一天晚上,程乐打电话过来。“给你带点什么?”,他问。“不用,你多花点时间解决自己的问题吧!想好怎么向那个女孩儿表白了吗?”,她问,她和程乐已经熟得无话不说了。“早想好了,这次一定会对她说的”,程乐自信地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自己别又胡思乱想,什么时候心情不好了就给我打电话……你现在就跟我保证,说你不会再干傻事!等我回来时还得是活蹦乱跳的!”。“知道啦,我保证活蹦乱跳!”,她说,然后声音变得有些迟疑,“那……天津那边……”。“我一到北京就去,你放心,我会尽力的”,他说。

程乐没让她去机场送,说是怕她手腕上的伤口开车时会迸裂。其实转弯时打方向盘确实有点痛,但都快一个月了,再怎么也不会迸开了。她心里明白,程乐不让她去送是因为黄鲲也乘同一趟航班。程乐再这么一走,她身边的男生已经走了个干干净净。她每天都在盼着程乐那边的消息,几乎是一天一个电话,可听到了程乐的声音又没有勇气开口询问黄鲲的事。

已经整整一周了,她终于忍不住向他问起黄鲲那边的情况。“你先稍等一下,我突然有点事,一刻钟后打给你!”,程乐可真是关键时刻掉链子。过了半天,他终于打电话过来,“刚才说到哪儿?”。“说到我和黄鲲的事”,她只好重新鼓足勇气。“哦……”,程乐突然冒出一句毫不相干的话,“Ben现在到了吗?”。“谁?Ben?我们实验室那个Ben?!你怎么会认识他?他又来干什么?”,她听得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一直都认识他啊,我们常一起打网球”,程乐说。

正说着听到有人敲门,果然是Ben。“What are you doing here, Ben?”,她只觉得事情越来越奇怪了。“Cheng just called me and asked me to come”,Ben喘着粗气一脸无辜地说。“是Ben到了吧?”,程乐在电话里说。“你搞什么鬼啊,程乐?”,她开始有种不安的预感。“你最近心脏还疼过吗?平时还是坚持吃点药比较保险——去吃点吧,现在就去”,程乐又冒出了一句更加八杆子打不着的话。“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程乐”,她心里已经凉了一半,“是不是……?”。

这时候Ben拉过她坐到沙发上,自己也在她旁边坐下。“Vivian,黄鲲和他未婚妻——昨天领了结婚证”,程乐说,“对不起,我说不动他”。程乐那标准的略带京腔的普通话就象是新闻联播的播音员,吐字清晰,不带任何语气。

她的大脑停止了转动,血液一下子凝固,耳朵也“嗡”地听不清东西了,好象全身的器官都突然间不再属于自己,只剩下一颗孤独的灵魂在空中飘荡。她的躯壳还僵在那里,保持着握着听筒的姿势。这一切其实并不意外,早已上演了无数次——在她每夜的噩梦中。只是她还抱着那一点点幻想,自欺欺人地不肯放手,不是吗?这一刻,拖了又拖,蒙住了眼睛不敢看,但迟早还是来了。

Ben从她手中接过了听筒,和程乐交代了几句,便挂上了电话。“Do you want to talk about it?”,Ben看着她,脸上的表情怪怪的。她一言不发,只是怔怔地坐着。“Cheng said you had some medicine…where are they?...Hey, come on, say something”,Ben眯起眼睛做出一个滑稽的表情想逗逗她,可她还是紧咬着牙关,看都不看他。“Okey-dokey”,Ben夸张地叹了口气,“What can you do? He’s already married now”。她还是不理,就象哑巴了一样。“Hey, you make me seem like a comedian!”,Ben一脸哭笑不得的样子,随后把下巴用力向前伸长,装出一副地包天的兜齿模样,“Do I look like Jay Leno?”。她看了他一眼,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Ben松了一口气,“Fine, fine…better than dumbness. Good, keep crying!...Gee, I must be the worst comedian in the world”。

她肆无忌惮地大哭着。她所有的尊严和骄傲早已经被掏空,面对程乐和Ben,她实在无力再隐藏什么,剩下的只有旁人从未留意的脆弱和自卑。Ben就坐在旁边,一脸同情地看着她,静静地等待着她功能强劲的泪腺疲劳失效。忽然看到她还贴着纱布的手腕,一把抓过来瞪了半天。“Never, ever do that again, Vivian! You promise me!”,Ben激动地大声说。她还在哭,抽答着说不出话来。“Does he know this?”,他很严肃地问。她摇了摇头。Ben叹了口气,没再说话。

过了好久,她终于渐渐地不哭了。Ben歪着头微笑地看着她的脸,“Are you done? No more?”,他故意抽了一下鼻子,开玩笑地说。她傻傻地点了点头。Ben“嘿嘿”笑了两声,“Wanna go for a drink?”。她抬起桃子一样的眼睛奇怪地看着他。“Come on, it’s still not too late. Let’s go! I know a wonderful place”,Ben拉上她就出了门。

他们来到学校附近一个叫Charley’s的小酒吧,这里的环境虽然也是烟雾弥漫,但好在里面大部分都是学生。已经九点多了,正好是酒吧里的happy hour,啤酒买一赠一。Ben帮她叫了一杯blueberry lager,再加上赠的,满满两大杯摆在面前。她皱着眉喝了一口,自从那次在Eric家喝了几口又酸又苦的葡萄酒之后她就再也没碰过酒精了。可这种蓝莓口味的啤酒,味道居然出奇的好。带着蓝莓独有的甜香,让人看不透究竟的泛着蓝晕的黑色啤酒,感觉象是在喝美丽女巫调配的失忆之水。她刚刚哭得脱了不少水和盐份,一会儿就喝光了一杯,舔舔上唇的泡沫,又拿起了另一杯。

“You want more blueberry lager?”,Ben笑着看着她,没想到她这么能喝。“Naa”,她摇摇头,“I need some salt. Get me a strawberry margarita”。“Wow, you want margarita just for some salt?! Nice try!”,Ben笑着叫道,还是叫了两杯margarita。这家酒吧倒还真实惠,装margarita的杯子就快赶上她半个头那么大了。“Slow down, slow down! Don’t get drunk”,Ben笑嘻嘻地着看她喝水似的大口大口地喝着margarita。“It’s okay, Ben”,她抹了抹嘴巴,冲他低声说,“ I don’t think they really put tequila in it”。可人家的确放了tequila的,还放了不少,因为只过了一会儿她就开始晕头转向了。

“What are you doing?”,Ben看着她奇怪地问,她正用吸管拼命吸着见底的啤酒杯。“I want those blueberries at the bottom”,她急得满头大汗,可就是吸不上来。Ben笑了笑,拿起自己杯里的吸管,再拿过她的,两只吸管并在一起,象用筷子一样,很轻松地把杯底的蓝莓一个个夹了起来,放到她手心里。“Hey, I thought you knew how to use chopsticks”,Ben笑着说,然后意味深长地说了句,“Two always work better than one”。

她直勾勾地看着Ben笑眯眯的眼睛,忽然大笑了起来。她的脸和脖子醉得通红,连眼睛都是红的,她只能半俯在桌子上来维持身体的平衡。“你喜欢我吗,Ben?”,她突然用中文大声地说。Ben愣住了,一下子涨红了脸,呆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哈哈,Got’ya!”,她疯狂地笑了起来,“我就知道你听得懂国语的!你只是假装听不懂而已!”。

她笑得趴在了桌子上,肩膀颤个不停,简直快要喘不过气来了,好久才又抬起头,她的眼睛更红了。“So you knew everything, huh? You understood every single word when I called him from the lab, huh?”,她收敛了笑容。“Well, not every word but part of your conversation, yep”,Ben点点头说。“You think I am wicked? He had a fiancee and I had a boyfriend in China…”,她又有点想要哭的冲动,可是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水份,只有酒精。“No. You’re not wicked…just a little silly”,Ben耸耸肩说,“as long as you two felt in love with each other…neither of you were married…”。

“Ben…”,她心里一阵迷迷乎乎的感动,“You are such a nice person! But you are wrong…I am sooooo evil! I deserve all the toughest punishments…Oh, God is so fair”。她又趴到了桌子上,双肩颤动着,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笑。终于,她不再颤了,抬起头来目光迷离地看着他,体内的酒精烧得更旺了。“Hey, you look like Keanu Reeves! Has anyone said that before?”,她笑着看着Ben,声音有些令人麻痒的沙哑。Ben冷笑了一声,“No, you are the first one who say that”。“Can I kiss you?”,她的脸上露出一个放肆的坏笑,她的头随着失去平衡的身体微微地晃动着,她已经完全醉了。Ben看了她半天,没说话,付了帐单站起身送她回家。“Come on, I wanna kiss Keanu Reeves!”,她不满地叫着。“Okay, tomorrow…if you still want to”,Ben边说边连搀带抱地把她拖出了酒吧。

Ben自己喝得不多,开车送她到了家,把她架到床上,还帮她弄了块湿毛巾放在头上。“You don’t have tea?”,Ben在厨房里翻箱倒柜地找茶叶。她没做声,已经歪在床上睡着了。Ben倒了杯清水放在她床头,看着她熟睡的红红的脸,叹了口气。“Merry Christmas and happy birthday”,他轻轻说,转身离开了她家。

后半夜她开始头痛,胃里翻腾得要命却又吐不出来,浑身干热,每一个毛孔都象躲避外面的瘟疫一样紧紧闭起,仿佛这样就能够把自己保护起来。脱水的嘴唇好象两块没有知觉的胶皮,幸好一扭头看到Ben临走前放在那里的水,简直是观音菩萨的救命甘露,赶紧捧过来喝得一滴不剩。她难受得足足折腾了半宿,不过,竟是一夜没有梦到黄鲲,也没有哭着惊醒。原来喝醉的境界,其实就是用肉体上的痛苦,换来精神上的安慰,好象吸毒一样。喝醉的人胆子出奇地大,却也是出奇地小。有人喝醉了打人撒疯,看似胆大包天,却很少有人喝醉后还仍然有勇气跑去自杀的。

第二天萎靡不振地到了实验室,她发现Ben看她的眼光怪怪的,看得她直心虚。“Do you still think I look like Keanu Reeves?”,Ben面无表情地问道。“What? Keanu Reeves?”,她纵然心情再糟,也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Good!”,Ben说,接着问,“Do you still want to kiss me?”。“HELL NO!”,她笑着皱起了眉,“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Perfect!”,Ben大声说,转身扬长而去,剩下她自己在那里吓出了一身的冷汗。不知道我昨天晚上都说了些什么,天哪,她狠狠打了自己一个耳光。以后打死也不能再喝酒了,她自言自语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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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泪 海


程乐的电话已经由一天一个变成了一天早晚两个,每次还都在一个小时以上。她知道好心的程乐是不放心她,所以在电话里就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轻松。可伪装得越是辛苦,放下电话后心里就越是难受。有时夜里实在睡不着,跑去壁橱里找舒乐安定,可原先放在饼干盒子里面的半板药片却不翼而飞了,连黎孝诚新从国内带来的也没了。唉,一定是黎孝诚还是程乐怕她又想不开,统统给藏起来了。自打从医院回来后,她发现连家里的剪刀都不见了,厨房里也只剩那种带锯齿的钝钝的餐刀。

那天她上班时在办公楼外面看到Rebecca蹲在那里吸烟。“Hey sweetie, you wanna try one?”,Rebecca笑嘻嘻地对她说,还用力眨了一下漂亮的绿眼睛。她从没吸过烟,出于本能地刚要谢绝,忽然发现其实想不出任何拒绝Rebecca的理由。Why not?美国人这种思维方式真的省去了很多烦恼。“Sure, thanks”,她接过了那根香烟。

这种menthol口味的香烟有一种很特别的清香,一点不搀杂“瘾君子”身上那种让她很反感的味道。而且,当你轻轻吐出肺里的烟雾,似乎可以把胸臆中所有的压抑痛苦也一骨脑地吐出来,真是种很好的“以毒攻毒”的办法。她在书上见过长期吸烟的肺癌患者肺组织照片,已经完全被熏成墨汁一般的黑色,很吓人。可那又怎么样,她的心、肝、肺反正早已是千疮百孔,滴血的滴血、坏死的坏死,再难修复。

晚上程乐打电话来,“我明天就回来了,航班号已经e-mail给你了,去接我啊!”。“你不是要呆一个多月吗?这才不到两周……你机票能改吗?”,她惊讶地问。“交钱就能改啊!我这两天在北京呆得特无聊,想想还是提前回去吧”,程乐轻松地说。“哦……那好”,她还是不太理解,好不容易回一次国,光签证还不够折腾的呢——程乐好象总和别的男生不大一样。“那你一路顺风,机场见”,她说。

在机场接到了程乐,才发现已经好久没有看到他那副眯起眼睛笑出两个酒涡的样子了。程乐新理了个发,穿着件从没见过的深红色衬衫,他收拾一下其实也是蛮帅的。“累不累啊?”,她迎了上去。“还成”,程乐气色不错,“麻烦你来接我,走,请你吃饭去”。“不用”,她接过他背上的书包,“我在家里做好了,去我家吃”。程乐一脸受宠若惊的样子,眼睛又笑得眯了起来。

上了车,她习惯性地先点起了一根烟,Rebecca的那根香烟让她喜欢上了这种给大脑按摩的感觉。“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程乐皱了皱眉,把车窗摇下了一道缝,从不抽烟的他讨厌这种香烟味道。她没说话,还在想着自己的心事。“程乐……”,她忍了忍,可终于还是轻声地问,“黄鲲的婚礼……你去参加了吗?”。

“我怎么可能去呢?”,程乐看着车窗外,“我替你生气还来不及呢!……不说这个了,你这些天怎么样?又哭了没有?我一想起你一个人哭得死去活来的,在北京就一天也呆不下去了,赶紧改了机票……”。他突然发觉话说多了,连忙闭上了嘴。可是已经太晚了,她的眼圈又红了,“程乐……你真善良……”。“嗐,其实我自己在家呆着也是腻歪”,他尴尬地朝她笑笑。

到了家,她给他盛了一碗冒着热气的粥,又从烤箱里端出两盘菜。“哇,皮蛋瘦肉粥!我最喜欢喝了!”,程乐惊喜地说。“你在国内还没吃够啊?”。“没有……嗯,真香……以后你教我做!”,程乐吃得津津有味。“对了,你跟那女孩儿——说了没有?”,她笑眯眯地问。“当然说了,已经搞定了”,程乐一脸得意的样子。“真的?那……她来美国找你?”,她脸上还是笑嘻嘻的表情,可不知为什么,心里多少有点羡慕那个从未谋面的女孩,大概因为程乐这个人太好了,天真烂漫、用情专一,又懂得女孩家的心思。“她不来找我啊?为什么?”,程乐奇怪地反问。“她不是同意做你女朋友了吗?”。“没有啊”,程乐面不改色地说。

“啊?!你被人家给拒绝啦?!”,她张大嘴巴瞪着他。“也不算啊”,程乐倒是满不在乎的样子。“你到底怎么跟人家讲的嘛?怎么这么笨啊?”,她哭笑不得地叫着,气得在他的肩头重重地捶了两下。“我就跟她说,我一直都很喜欢她,从上初中时就喜欢她——但是,从现在起,我不会再傻傻地喜欢她了,因为,有了另外一个人让我放心不下”,程乐低着头笑眯眯地说。“谁……谁啊?”,她说话一下子没了底气,只觉得脸上一阵发烫,心跳猛然加快,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呵呵”,程乐抬起头看着她,笑了两声,没说话。

“看看我给你捎的东西吧”,程乐放下碗筷,走过来打开箱子,“你们‘十八街’麻花儿,各种口味儿的——”。“唉呀,你肯定上当啦!现在好多假冒的,你又不会买!”,她跺着脚说。“不可能!嘿嘿,我可是亲自去天津桂发祥‘十八街’总店买的!这总不会有假吧?”,他得意地说。她心里一阵感动,笑着瞥了他一眼,打开一包“咔喯儿咔喯儿”地嚼了起来。“还有什么‘崩豆儿张’‘果仁儿李’的这一堆总够了吧?”,他掏出来的零食已经堆成了一座小山。“什么啊?人家那叫‘果仁儿张’!”,她甜丝丝地笑着纠正他,“你怎么从天津买了那么多东西啊?”。“我妈的司机正好开车去天津办事儿,我就求他带我一起去了,在天津转悠了大半天呢”。

“还有这个是送给你的”,程乐递给她一个大大的扁平四方的东西,用条蓝格子床单包着。“是什么啊?”,她接了过来。“你打开看看”,程乐神秘兮兮地笑着。她一层层掀开了包在外面的床单,里面是一个大大的画框。“你又画画儿啦?”,她小心地跪下来,把怀里的画框轻轻平放到地毯上,掀开最里面的一层布。

眼前的画让她惊呆了,那是一个女孩的背影,她站在黄昏的海边,面向无际的大海,沙滩上她孤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海风中她黑色的长发在忘情地飞舞。她张大了嘴巴,惊讶得说不出话。程乐笑眯眯地看着她,“这是我在北京时画的,画里的女孩儿——我每夜都梦到她”,他缓缓地、轻声地说。

她觉得心头一热,鼻子发酸,眼泪差点掉到画上,连忙扭头忍住,“这画……真美……叫什么名字?”。“不是有首歌叫‘泪海’吗?我就叫它——‘泪海’”,他微笑地看着她说。

自从那一刻看到她倚在黄鲲的门外抱着大门流眼泪,他只觉得心头“噶噔”一下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脑海里便再也忘不了那一幕。他一直以为真正的爱情就该象他那样,清澈得透明,十年来象小溪流水一样从不间断地默默喜欢一个人——那是他生命中喜欢的第一个人,也会是最后一个人。可是,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截然不同的爱情。那种爱情不是流水,而是火焰,一旦点燃,就将一直疯狂地熊熊燃烧着,直到生命熄灭的那一刻。如果说他的爱情是一盏灯火,默默无闻地等在那里,十年如一日地为心中的女孩照出一片光亮,那么她的爱情便是那国庆日夜空中的烟花,灿烂得让人动容,让黑暗都为之退却。

“这个能给我吗?”,她岔开话题,转过去举起他箱子里一个穿着睡衣睡帽的毛绒兔子,顺便偷偷擦干了眼泪。“你看那象我自己留着玩儿的吗?”,程乐笑笑,“当然是给你的,那个箱子里还有呢!”。他象机器猫一样掏出了一堆好东西,都是些女孩子们见了就开心的东西。“这个好可爱,明天拿去挂在你车里”,她高兴地举起一个蓝色的小鲸鱼挂坠。“好啊”,程乐眯起眼睛笑笑,“还有这个——”,他拿出一条精巧的手链,那上面是九只玉雕的翠绿色的小乌龟,头尾相连地用绳子串在一起。

“把这个戴在受伤的手腕上,以后就不会看到那道疤了”,程乐边说边拉过她的左手,很认真地把手链系在她的手腕上。“而且,乌龟呢,是最长寿的了,九只小乌龟——你算算你能活多少岁?!”,他的脸上一笑又出现了那两个酒涡。她有点发傻地看着他,虽然她只有二十二岁,可这些单纯浪漫的东西好象早已离她远去,程乐那大孩子一样的笑容简直让她觉得恍如隔世。冰冷的玉贴在肌肤上,真的一下子减轻了伤口处的痛痒。程乐低着头笨笨地系着手链,他的手心里全是汗水,都蹭到她手上去了。她看着他,心里忽然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只想让他这样拉着自己的手,就象那天在“疯人院”里一样,舍不得松开。

人的生命有时脆弱得只在一线之间,而有时却顽强得难以置信。就象从石缝里挤出来的小草,尽管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它折断,它却始终望向那一点点阳光和空气,挣扎着自己弱小的身躯。

她和程乐之间,似乎开始有些“暧昧”。他们几乎每天都见面,有时她就到学校宿舍的餐厅去找他一起吃午饭,晚上在他宿舍里看他从国内带来的卡通片《名侦探柯南》。只要有程乐在身边,她就没有空暇想起那些难过的事。黎孝诚已经找到房子搬出去了,她有好久没见到他了。她知道自己伤他伤得很深很深,可还能怎么样呢?事已至此,她再也不可能和他回到从前。那不是一种靠着时间就能够愈合的创伤,而更象是截肢般惨痛得不能去回忆的伤害。截去的肢体,今生今世再不能长出来,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替代。没了——就是没了,好象她和黎孝诚那场血肉模糊的初恋,纵然想要补偿,也只能等到来生了。

她很感激程乐,但是,就象她已经无法补偿黎孝诚一样,她很清楚自己没有能力报答程乐这份似乎已经过了头的友情。他只是同情我,哦,他太善良,她想。每次想起程乐,她心里就有一种怜惜的感动。他那样单纯可爱,上帝应该赐给他一个洁白得象雪一样的女孩子。而她自己的那片雪,已经被践踏得一片狼籍,那上面有黎孝诚的足迹,有黄鲲的足迹,还有更多的,是她自己狠狠踩出的迟疑的、徘徊的、狂奔的足迹。而且,那片零乱不堪的雪地,早在那个冰冻的逃亡的夜晚,被染得血红。

这段日子过得风平浪静,她不知多久没有这种平安的感觉了。只是这样整天陪她散心,似乎对程乐有些苛求。可程乐总是那样,笑呵呵的,“反正我一个人”,他说。他没再暗示过什么,她也不希望他有进一步的暗示,她很满足于现状。对于一个曾经对生活完全绝望的人,这样的平安已经太奢侈,也许是丕极泰来吧。那个万丈的悬崖,她本已纵身跳了下去,却被上帝放在那里的一根藤蔓拉住。悬在绝壁上的她,蓦然看到身边盛开着一朵蒲公英,就象太阳一样的灿烂金黄,冲着她微笑。那蒲公英的微笑让她忘记了下坠,竟迷迷乎乎地拉住了藤蔓,一步步爬了上来。

她和程乐对两人之间这种不寻常的友谊,似乎定下了某种默契——直到那天,在给David开的farewell party之后——又是酒精惹的祸。

David硕士毕业了,他打算接着去念Law School——一个和生物根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专业。可这没准儿是个聪明的选择,据说同时有医学和法律背景的人才非常抢手,年薪高得能钻破屋顶。那天在办公室见到就快离开的David,他居然也不甘寂寞地新添了个鼻环儿,在左侧的鼻翼上。她先是吃了一惊,然后笑得弯下了腰。“I thought you would appreciate that…”,David一脸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然后,竟然冲着她高高地撩起了T-shirt,露出毛绒绒的肚皮和一大截牛仔裤外面的红格子boxer,指着自己肚脐上穿的另一个环儿,带着一脸的坏笑,“I’ve got another ring here! How about this one? You like it?”。

她的脸顿时窘得通红,赶紧把目光转开不去看他,可又实在忍不住笑个不停。“You are insane! That is NOT sexy at all!”,她笑着骂道,David的肚皮让她想起水上公园双臂勾在树枝上跳来跳去的金丝猴。“Hey ya wanna go somewhere tonight and kiss me goodbye?”,David终于放下T-shirt遮住了猴子肚皮。“Just you and I?”,她知道美国人爱开玩笑,可还是有点戒心。“Well…we can get Ben”,David耸耸肩。她这才放下心来,“Sure, I’ll follow you guys”。

这是个disco酒吧,她在舞池里跳了一会儿,可那里离乐队太近,实在受不了那震耳欲聋的电吉他声,便回到座位喝啤酒。不一会儿David和Ben也回来了,看到旁边的台球桌刚空出来,便拉她一起打台球。她从前常看黄鲲打台球,她知道他打得非常好——尽管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傻傻地看他而不是看球。Ben很大方地让她跟自己一拨儿,David一个人一拨儿。一见她握杆两个男生就忍不住笑了出来。Ben走过来手把手地帮她摆好姿势,告诉她后面的手要稳,不能上下乱晃。黄鲲从前也是这样手把手地教她,也是这样紧紧贴在她身旁……黄鲲身上就象有块磁铁,她迷迷乎乎地想,身子下意识地一歪,差点就要靠在Ben怀里。猛然间感觉鼻翼里充满的是Ben身上完全不同的另一种香皂味道,这才连忙站好。

等她终于摆了一个很标准很潇洒的姿势,正在努力调动晕乎乎的大脑瞄准目标,一抬眼发现David和Ben俩人正捂着嘴在说些什么,一边还在偷笑。Ben只是看着她的眼睛,好象在苦苦忍笑装出严肃的表情,而David的蓝眼睛——竟然就眨也不眨地瞟着她俯在台球桌上的衬衫领口,原来那个姿势正好可以让他大饱眼福。她气得哭笑不得,可又没办法说他俩耍流氓。“Hey! I thought you two were gentlemen!”,她直起身子气恼地喊道。“Yep, we ARE gentle MEN!”,David得意地说道,扭过头冲着Ben,俩人同时夸张地“哈哈”坏笑了两声,还庆祝似地击了下掌。

打完一局台球,再想玩发现仨人身上没有quarter了,便回去继续喝酒、跳舞。David跳得很慢很好笑,其实就是水平欠了点儿的hip-hop funk,倒是Ben的香港disco还比较接近国内舞厅里的风格。喧嚣的吉他、狂躁的人群、粘腻的热汗、还有涌进大脑的酒精,一切似乎都是燃料,让生命中的那把野火不停地烧、烧、烧。烧吧——烧尽我那点所剩无几的纯真,烧尽我心头无法收拾的狼籍。她狂笑着和Ben面对面地跳着热舞,Ben配合得很好,她进他就退,两人的身体间近得能夹住张纸,却永远也不会贴上。

从舞厅里出来,两个男生决定去Ben家继续喝酒,她自己也没开车,只好随着他们。仨人先到学校旁的一家小liquor store买了一打啤酒,还拎了瓶威士忌,然后直奔Ben自己住的单身公寓。进门是一股越南餐馆里的味道——似臭非臭,这大概才是单身男生家应有的气味。她第一次喝威士忌,尽管David说这种苏格兰威士忌是他最喜欢的,可她还是觉得象中药汤一样的难喝,让她想起做实验用的有机试剂。不过有机试剂灌进了胃里,感觉真的不一样,它能把一切都溶解,包括junk food,还有那些沉积了不知多久的苦闷。

一个小时内仨人竟然喝光了整瓶威士忌。Ben家的Karaoke机正放老歌《Physical》,David在举着话筒大唱,Ben在大笑,她在大哭。“…you’re too physical to me…you’re really jus- just too- just too really f**k no…too f**king physical…”,David在不遗余力地恶狠狠地吼着——他心里大概也不舒服吧,因为就要搬去别的州,他也刚和他那个红头发女朋友分手。这首歌吼起来真是痛快,每唱到“f**k no…f**king physical”时她和Ben便也加入,和David一起吼,然后大家一起发疯般地大笑。哦,physical!黄鲲,you’re too physical to me!I’m too physical to you!我们之间的一切,其实只是这一个词而已——PHYSICAL,不是吗?

不知又过了多久,反正她累得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了。Ben最清醒,开车送她和David回家。到了David家门口,David跳下车和Ben拥抱告别,然后也给了她一个拥抱,还很有风度地在她脸上重重亲了一口。她只觉得半边脸象是插满了针灸,要不就是被一群马蜂蛰了,痛得酒醒了一半。不过美国人玩笑归玩笑,David拥抱她的时候也是很规矩地手臂用力,并没有碰到她身前。“I like your aftershave, David”,她头重脚轻地说,“You take care!”。

到了她家,看见程乐正在大门口遛跶。Ben和程乐打了个招呼,便把她交给程乐自己回去了。“还当你去哪儿了呢!怎么喝成这样儿?”,程乐忙把她搀上楼,拿过钥匙开门进屋。“David明天就去Texas了……我们也没喝多少,那个什么爱尔兰威士忌的真是难喝!”,她口齿不清地说。

“难喝你还喝?”,程乐把她扶到床边坐下,转身要去给她弄毛巾。她一把拉住他的手,“程乐,我今天终于想明白了,我终于知道黄鲲为什么不要我了,哈哈哈……”,她捂住眼睛笑了起来。“Physical!我和他原来就是physical!”,她长吸了一口气,卯足力气象汽笛一样拉长声音哭了起来。程乐叹了口气,拍拍她的手,“不是的,你喝多了,不是那样的……有一件事我今天找你就是想告诉你……”。

她抬起头看着他,红红的眼睛忽闪忽闪的,“什么事?”。“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程乐直勾勾地看着她那对兔子眼睛,“做我女朋友吧!”。

她愣愣地看着程乐,半晌才反应过来。她伸出手来轻轻放在他的面颊上,眼睛里的酒精渐渐蒸发干净,换成了清澈的泪水。“你太不了解我,程乐,你太善良、太单纯……”,她脸上挂着感激的怜惜的微笑,“我不能——”。“你先别急着回答我”,程乐打断了她,“你现在喝醉了,你好好考虑几天,不急,我等着”。

“可是——”,她无奈地说。“我知道你忘不了他”,程乐又打断了她,“没关系——当然你要是能忘了他更好,呵呵……忘不了也没关系,我不在乎”。她看着他的脸,那金色蒲公英的微笑象太阳一样灿烂。阳光刺得她眯起了眼,刺得她流出了泪,他让她无言以对。“另外,还有一件事”,程乐清了清嗓子说,“黄鲲——和他太太,下周就要来了!”。

夜里她开始呕吐,一趟接一趟地往洗手间跑,吐的都是棕褐色的水,象威士忌。头疼得象是被斧子劈开了一样,她不得不在床上痛苦地翻来覆去,把重得要命的头伸到床外控在那里。“黄鲲——”,黑暗中她“哇”的一声撕心裂肺地哭了出来,“为什么我就是没办法恨你!……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是爱你?还爱!还爱!!!”,她边哭边用头一下下重重地撞在床头的墙上。

第二天一早她去了程乐的宿舍,“我想去个什么地方,离开这里一段时间……你能陪我吗?”,她看着窗外,幽幽地说。“我当然陪你,要不,我们去Colorado滑雪?”,程乐说。“不,我不想再看到雪”,她打了个寒战,抬起头来看着他清澈的眼睛,“我们去——‘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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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热 浪


走出檀香山机场,迎面而来的热浪差点把俩人撞了个跟头。“我们错了,程乐,这里才不是‘泪海’,连汗都憋着出不来”,她朝程乐苦笑了一下。“也好啊,你不是说一直觉得冷,想把自己放到蒸笼里彻底蒸蒸吗?在这儿可以蒸透了吧?”,程乐笑着说。

正说着一个肤色黝黑的华人迎了上来,“请问是不是程先生和程太太?我是你们的导游Simon”。“哦……他……是姓程”,她扭头朝程乐尴尬地笑了笑,程乐也正在那儿低头偷笑,大概男女结伴来夏威夷的基本都是度蜜月的新婚夫妇吧。她也懒得解释,解释了人家可能反倒觉得奇怪。

因为职业的关系,Simon很能说,一路上不停嘴地介绍欧胡岛上的风土人情和未来几天的旅游行程。到了旅馆,她给了Simon十块钱小费,这对接机来讲也算是很多了。Simon很高兴地帮他们把行李搬到了九楼的房间,“二位好好休息,明天一早七点半我来楼下接你们去珍珠港”。

和外面令人窒息的热浪相比,房间里的空调简直是舒服极了,只是因为天气太闷太热,空调一直在隆隆作响,老是停不下来。“快来,阳台这里很美”,程乐招呼着躺在床上热得发晕的她。她拉开门走到阳台上,这里有桌子和两把椅子,正好坐下欣赏夏威夷的夜景。外面灯火辉煌,其实灯并不多,路边照明的大多是火把。很远的地方可以看到长长的灰蓝色的海岸线,真的是水天一色、再一点点融入黑夜中,给火热的城市留出一角清凉。街上的车流和行人还很多,不断有欢叫和笑声从远处传来。

“程乐,把camcorder拿出来!”,她的情绪也被那街边熊熊的篝火点燃了。程乐打开机器冲着她,“朝我看!说话呀!”。“哦……”,她对着镜头一下子不知说什么好,捂着肚子笑了起来,半天才直起腰。“嗯……这就是夏威夷的夜景,水与火的交融,多美啊!……刚才导游告诉我们,这里盛产黑珍珠、红珊瑚、活火山、Macadamia nuts也就是夏果、Kona咖啡……还有什么来着,程乐?”,她转向他问道。“还有美女!这儿就有一个!笑啊!”,程乐笑着把镜头向她拉近,害得她又笑弯了腰。

这里毕竟有四个小时的时差,虽然当地时间还不到十点,她却已经困得不行了。洗好澡后她换上一套长袖长裤的睡衣,热也只能忍着——毕竟程乐就睡在旁边那张床上。“晚安,程乐……我喜欢这里——热得流不出泪的‘泪海’”,她笑着说。

她睡得很踏实,她知道程乐是个正人君子,和他睡在同一个房间里她一点也不担心。早上醒来时已经听见程乐在厕所里刷牙了。Kona咖啡的味道实在尝不出有什么特别,匆匆吃了点早餐,就到了和Simon约好的出发时间。Simon今天换了一辆大些的Van,里面已经坐了两三对中年华人夫妇。他们上车坐下,立刻感觉到同车的人投来友善羡慕的目光,大概都把他们当成新婚夫妇了。

“好了,人都到齐了哈!”,Simon操着台湾腔的国语说,“A—lo—ha!”。“Aloha!”,车里的人回应道。“对了,大家可能已经知道在夏威夷打招呼用的这个词了”,Simon热情洋溢地说,“可是你们知不知道Aloha这个词有好几种意思——‘你好’、‘欢迎’、‘再见’,在不同的场合讲这个词会表达完全不同的涵义哈!那么我考考大家,如果一个小伙子对姑娘说‘Aloha’那又是什么意思呢?……哈,没错,就是‘我爱你’的意思哈!”。车里的人都笑了起来,气氛很活跃,尤其是Simon每句话里那个重重的台湾腔的“哈”实在是能调动人的情绪。

到了珍珠港,他们乘游艇开到海面上的Arizona号纪念堂。一登上这艘超度了无数无辜亡灵的战舰残骸,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船身周围的海面上还飘着油花,咸腥的空气中能闻到淡淡的汽油味,从水底不时有更多的油花和气泡冒出来,一切都在沉默地诉说着几十年前这艘船上的惨状。即使在那么热的天气里,她还是忍不住要瑟瑟发抖。程乐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那些人死得多冤啊!幸存下来的人,现在一定都很幸福,因为他们更懂得珍惜生命”,他轻声地说。她心里一颤,“我懂,程乐”,她说,轻轻握住了他放在她肩上的手。

从珍珠港回来,下午俩人去了海滩。她注意到程乐很害羞,她换上泳装后他甚至不敢直视她。真是个大孩子,她心里想。他们在沙滩上并排铺开两张草席,浑身上下涂满了防晒油,躺在席子上晒太阳。程乐用草帽盖着头,翘着二郎腿,一动不动地好象睡着了。她轻轻拿出摄像机,镜头对准了沙滩上的程乐。“这是我们来Hawaii的第二天,著名画家程乐先生现在还是一身白肉,象棵日本白萝卜,等过几天我们再看,看看是变成大茄子还是何首乌?”,她一边拍一边轻声解说着。可是程乐一点也不配合,他的肚皮开始乱颤,接着一把拉下了草帽大笑起来,原来他没睡着啊。

“Come on!赶快躺好,我还没拍完呢!”,她不满地大叫。可程乐已经爬了起来,伸手来夺她手里的摄像机。她大笑着四下里躲闪,一不小心踩到一片尖尖的贝壳上,痛得她“唉哟”地大叫了一声。“怎么啦怎么啦?!”,程乐赶紧扶她坐下,接过摄像机放在一边,端起她的脚来查看。“还好……没出血”,程乐松了口气,“怪我!”。“不怪你!”,她缩回脚来微笑地看着他,过了半天又幽幽地说道,“程乐……我以后……不会再去寻死了,你不用总是这么担心我”。“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你记住啊!”,程乐指着她的鼻子笑呵呵地说。“哎呀!camcorder还一直开着呢!”,她这才想起刚才匆忙间放在一旁的摄像机。“那正好!全录下来啦!这下你想反悔也不成了!”,程乐眯起眼睛笑了起来,露出两个酒涡。

她把长发在脑后挽成个结,站起身来向着大海走去。“哎——你手腕的伤——不碍事吗?”,程乐在后面远远地叫。“早就不碍事了,再说海水可以消毒……还有,我只是去游泳,你不用担心我,我——不——反——悔——”,她回过头来笑着冲他喊道。

夏威夷的海水不是蔚蓝的,而是碧绿的,象一块巨大的融化了的翠玉。海水捧在手心里,却象无色晶莹的眼泪。不知道人的眼泪,如果汇成一片,是不是也是这种颜色。她用舌尖沾了一下手心里的海水,每一滴都那么咸,却哪里象她的眼泪——到了最后干脆就象白开水一样在流。

程乐没怎么下海游泳,只是在很浅的水里坐着,他似乎对周围的风景和沙滩上的贝壳更感兴趣——大概爱画画儿的人都这样吧。她在海水里呆得有点冷,又跑上了岸。身上的防晒油都当成礼物送给大海了,只好重新再涂。她趴在席子上,后背晒得暖洋洋的舒服极了,只想象从前家里养的小猫一样在沙滩上打滚儿。旁边不远处趴着两个白人女孩也在晒太阳,她们干脆把胸衣背后的带子解开,裸露出整个后背,好让后背上晒出均匀的颜色。她可不敢,要是那样,还不得把程乐吓晕过去!她想到这里,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

旅馆旁边有家T.G.I. Friday,他们就到那儿吃了晚饭。“晚上去哪儿?”,她一边啃着手里的BBQ小肋排一边问,游完泳后她饿得象只狼似的。“沿着海边走走吧,导游不是说一直往那边过去就是International Market吗?去逛逛吧!”,程乐不紧不慢地说。“欧!程乐你真好!”,她高兴得跳了起来,“我也想去逛市场!又怕你是男生会嫌烦!”。“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程乐笑眯眯地说。

沿着海边一路上热闹非凡。很多人趁着傍晚来冲浪,他们在海浪里穿梭起来的样子就好象鸟在天上飞,很是好看。街上除了海风和火把,就是鲜花和笑声,似乎每一天都是节日。空气中暖洋洋的欢乐好象直接汲取自旁边那浩瀚无际的大海,再吸入每一个人的身体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到了International Market,她觉得眼前一亮,原来那里都是女孩子最喜欢逛的小店铺和小摊子。她爱不释手地挑了好几块裹在身上的长花布,又迷上了各式各样长长的贝壳项链,等她终于挑够了,一转眼程乐早不见了。本来嘛,男生怎么会喜欢逛街?也够难为他的了。

正四下里找着却看到程乐迎面跑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串鲜花编成的花环。“送给你的!”,他跑到她面前,弓着腰双手撑在大腿上,气喘嘘嘘地说。她愣了半天,“你知道吗,程乐?你还是第一个送我花的人”,她缓缓地说,随后撩起脑后的长发,让程乐帮她把花环挂在脖子上。那个花环上串着大朵大朵的紫罗兰色的花,白色的花蕊,非常好看,却不知道叫什么名字。那花很香,香得让她晕晕乎乎的。

“谢谢”,她甜丝丝地说,“噢,对了,这些贝壳项链送给你”。她把十几条不同的贝壳项链一骨脑儿地挂到程乐脖子上,“嗯,帅极了!这才有点热带的味道”,她很满意地看着被自己打扮得已经全无“画家”斯文气质的程乐。

“哎?这东西挺逗!”,程乐发现了路边摊子上的一套草裙舞行头,“买回去Halloween穿!……还有这个有木雕图腾的杯子——上面这鬼脸儿是代表财富吧?正好!小时候算命的说我三十岁之前能发大财!这可得买!”。“哈哈,你比我还能买!”,她拉着程乐大笑着说。俩人的手不知不觉地牵到一起,却好象都没注意到似的,谁也没有松开。

“夏威夷的特产黑珍珠,送给你要不要?”,程乐指着一个首饰摊上的黑珍珠饰品问。“不要!”,她坚决地摇摇头,“第一,我们不识货,真的假的都没见过,多半会上当;第二,我整天脖子上戴着你的平安符,手上戴着你送的小乌龟,都不敢摘下来,再多戴点东西真成土著女人了!——走啦!我想回去洗澡,身上都结出盐粒儿来啦!”。

洗完澡她心血来潮地换上了刚买的草裙,“程乐,camcorder准备好了没?草裙舞娘要出来啦!”,她在洗手间里叫道。“好了好了,出来吧!”,程乐调好了镜头。她拉开门笑嘻嘻地一下子跳到他面前,他吓了一跳,一时间竟然忘记了录像。她的胸前是两片棕褐色的椰壳,椰壳的两端钻了孔,用麻绳穿成了海岛上独有的胸罩。她的颈间还是那个紫罗兰色的花环,除此之外,上半身就没有别的遮盖物了。下边的草裙倒是很厚,只要不扭起来,还能遮得严严的,可是后背和腰腹露出了那么一大片白得晃眼的皮肤,甚至还能看到细长的肚脐。

他的脸顿时“腾”地一下涨得通红,赶紧装作去看摄像机的镜头。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刚才在篝火边表演节目的人不也是这么穿吗?你一直都瞪着人家看,怎么就没见你脸红?”。“谁瞪着人家看啦?”,他红着脸辩解道。“你呗!快拍快拍!要不,我再瞎扭几下肚皮?!”,她坏笑着逗他。“不用啦不用啦,这样已经很——很HOT啦!”,程乐连忙笑着阻止道。

“好了,下面该你了!”,她把换下的草裙递给他。“What?”,程乐的无框眼镜差点儿掉下来,“你不会是说真的吧?”。“当然是真的!”,她很认真地看着他,“只是录段像而已嘛!何况又不是全裸!”。看着程乐窘得要命的样子,她忍不住又笑了出来,“好啦!大不了以后这录像仅供内部参考!——再不脱是不是要我帮你?!”,她故意伸出手假装要去拉他。“我脱我脱!”,程乐叫着逃到卫生间去了。

程乐出来时,她早已经准备好了摄像机等着他走进镜头。“嗐!搞什么啊你?!”,她哭笑不得地放下摄像机,“把T-shirt也给我脱掉!”。“可是——”,程乐还在做无谓的抵抗。“可是什么啊?反正刚才在海滩我都看到了嘛!”,她打断他道,“看来还非得要我亲自出马了!”。“脱脱脱”,程乐连忙说,“豁出去啦!”。“对啦!给——再把这些贝壳项链戴上”,她笑嘻嘻地zoom in着程乐的大红脸,“哈哈!程乐你象个酋长!还是个喝醉的酋长!!——我是你的第几个妻子啊,酋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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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ALOHA


转天的旅游安排是城市观光和“恐龙湾”。“这座铜像是十八世纪的夏威夷国王卡梅哈梅哈——第一个统一夏威夷群岛的国王”,今天换了另外一名带点广东腔的导游,“卡梅哈梅哈的体重超过三百磅,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娶了二十一个妻子!”。车上的人顿时一阵哄笑。

“程乐,我给你也取一个夏威夷名字好不好?”,她忍着笑在他耳边小声说,“——就叫‘小呼噜呼噜’!”。“什么?我昨天夜里打呼了吗?”,程乐差点没跳起来。“只有一点点”,她安慰他说,“所以叫‘小呼噜呼噜’……不过没关系,我睡得特好——说不定我的呼噜打得比你还响呢!哈哈……”。

中午他们在附近一家Denny’s随便吃了点东西,这两天她简直迷上了夏果,当花生米一样一颗接一颗地往嘴巴里扔。“当心卡着啊你!”,程乐说。“啊——”,程乐的话音还未落她已经涨红了脸,双手紧紧抓着咽喉,双眼翻白,眼看已经呼吸困难了。程乐吓得脸色煞白,冲到她身边一下子不知怎么办好。“哈哈”,她忽然恢复了常态,“逗你玩儿!——原来你这么紧张我”。“不许再开这样的玩笑!”,程乐一点儿也笑不出来,气得还站在那里不动。她吐了吐舌头,略带歉意地拉拉他的手,“坐下来坐下来……对不起,我以后不开这样的玩笑啦,行了吗?”,她歪过头笑嘻嘻地看着他气鼓鼓的样子。

“恐龙湾”其实是一个从远处看很像一只横卧的梁龙的海湾——里面当然并没有恐龙。不过它的确是一个很好玩的地方,因为这里的海底有很多珊瑚和珊瑚礁,又是一个湾区,吸引了很多平时在深海才能见到的鱼类和其他海洋生物。她和程乐带好潜泳镜,一点点往深处游去。

游出几十米后,低头已经能看到一些小鱼在珊瑚间游来游去。她小心地踩到一块珊瑚礁上,回头找到程乐,“来啊!踩在这里休息一会儿!”。两个人踩在珊瑚礁上,被浪头冲得摇摇晃晃,只能互相紧紧拉着对方的手臂甚至身体,这才勉强站住。

“你脸上——唔”,她一张嘴说话便不小心灌了一口咸咸的海水,咳了半天,喘着粗气说,“你脸上,有——有片水草”。“哦”,程乐两只手都正在用力拉着她,一旦松手俩人肯定被浪头冲散,他根本没法儿去摸脸,“在那儿呆着吧!人家亚当有片树叶儿,我有片水草——就是贴的地儿不对!”。

“哈哈——唔”,她忍不住大笑,自然又灌了一口。“那我更得给你拿掉啦!”,她笑着伸手去抓他脸上的水草。这时正好一个大浪从她背后打来,推波助澜地猛然把她打到程乐怀里。

“唔——对不起——唔”,她一急连着喝了不少水,赶紧挣扎着从他怀里离开。可不知怎么回事,她越是挣扎,却反而和他贴得越紧。连大海似乎都在捉弄她,一个接一个的浪头从背后打过来,一次又一次地把她推进他怀里。

她的脸臊得通红,想来程乐也好不到哪儿去。“唔——你看下面正好有群鱼——橙色带花纹的”,她赶紧转移话题,再伺机从他怀里逃出来。“在哪儿啊?”,程乐低头在水里找着,“嗐!哪儿是什么鱼啊?!那是我的游泳裤!”。

他们就这样游一会儿、低头潜到水里看鱼、再找到块珊瑚礁踩着休息。不知不觉已经游到了比较深的海域,这里人已经不多,快要到浮漂指示的安全线了。她觉得有点怕,于是示意程乐俩人一起往回游。程乐向她做了个手势,让她在前面游,自己跟在后面。她往回游了十来米,忽然脚上一痛,原来是蹬水时撞上了水里的珊瑚礁。这里到处都是暗礁,不留神根本看不到,确实有些危险。她转过身去想提醒程乐小心暗礁,可是找了一大圈,居然没找到程乐!

她心里有点慌,连忙踩到一块珊瑚礁上,掀起潜泳镜在视野中仔细搜索。还是没有!没有看到他的黑色头发,没有看到他的蓝色潜泳镜!周围寥寥无几的人中没有一个像他的!她惊慌失措地把头潜到水中,以为他会在水里,可是见鬼,在水里她只能看清两三米的距离!“程乐——”,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声喊,可海浪的声音那么响,海面上的风那么大,一下就把她的叫声冲散了。她吓得浑身冰凉,只觉得欲哭无泪——又或者她已经哭了,眼泪和海水分也分不清。

终于,她看到程乐的头从远处的水里冒了出来,还冲她挥了挥手。她长舒了一口气,真的差点被他吓死!她皱着眉向他用力招招手,示意他赶紧往岸边游。担心和恐惧退去之后,她越想越生气,程乐这家伙肯定是在故意捣鬼吓人——说不定是报复我中午吃饭时吓他的那一出!

游到岸边,她气哼哼地扭过身子双手叉腰站在沙滩上,等着后面的程乐游上岸好兴师问罪。他一到浅水区她就忍不住向他大叫,“你故意吓我对不对?!你真讨厌,你知道不能开这种玩笑的!你要是淹死了我——”。叫着叫着她却叫不出来了,因为她看到正走上岸来的程乐一条腿上开始流血。

“我要是淹死了你怎么样啊?”,程乐好象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腿在流血,笑嘻嘻地问她。“你的腿怎么了程乐?!”,她冲到他身边,跪在沙滩上扶着他受伤的腿小心翼翼地检查着伤势。“有块珊瑚礁没看到,给撞了一下”,程乐没事人似的在沙滩上坐下,“其实是让个大浪头给拍上去了,正赶上那块礁石还挺尖——本来想警告你当心,可你游得头也不回……不过好在你在前面有什么事我能看见”,他居然还是一副笑呵呵的样子。

她看清了他腿上的伤口,是条很长很深的划伤,从膝盖一直到迎面骨。“程乐……流了好多血呢”,她的声音和摸着他伤腿的手一起在发抖,“你疼吗?”。“不疼!”,程乐笑着说,“海水能消毒——不是你自己说的吗?”。“都怪我,我要是让你游前面就不会……你要是真出了事怎么办?!”,她说着说着象个小孩子一样哭了起来,“都怪我闹着要来这里……”。

“没事没事”,程乐拍拍她的头,“原来你这么紧张我!”,他笑嘻嘻地歪过头看着她的脸。她有点不好意思,擦了擦眼泪,转身从包里拿出条毛巾,“我帮你把伤口包起来”。

从“恐龙湾”回来的一路上她都很小心地搀着程乐,怕他的腿走路会疼。到了旅馆,她从楼下的ABC store买了些消毒水和绷带替他把伤口包好。晚上他们还是照例去了海边。因为程乐的腿伤,俩人都没再下水,就在沙滩上铺开草席和浴巾,面向大海并肩坐着欣赏风景、享受海风。

“你看远处海水的颜色,和近处的完全不一样——我现在要是重画‘泪海’,用色应该会准确得多”,程乐望着远方,一脸出神的样子。“程乐,你真的很有天份”,她看着他说,“我就不行了,我是个很俗很俗的女孩子,琴棋书画一窍不通!呵呵……我们……简直是两个世界里的人”,说到最后这句她的声音变得很轻。“什么啊?!我现在就可以教你画画儿!”,程乐笑眯眯地看着她。“真的?”。“当然是真的!现在就教!就在这里教!”,程乐边说边用脚蹭平了前面的一片沙滩。

“先教你画人物吧!人体中呢,最难画的就是手了”,程乐很认真地说,带动得她的情绪也认真起来。“现在就教你画手”,他象个老师一样严肃地看着全神贯注的她,然后,伸出右手,在那片平整的沙滩上重重压出一个手印。“哈哈——”,她放声大笑,“原来是这么画啊!那我学会了”。她笑着在他的手印旁也压出自己的手印,比他的小一点点,再伸出脚踩出一个脚印,“看,我还会画脚呢!哈哈……”。随后她可能还觉得不过瘾,干脆跑过去仰面倒在沙滩上,然后打了整整一个滚儿,沾得全身都是白色的细沙,“现在整个人体我都会画啦!哈哈……”。

她爽朗的笑声回荡在傍晚的海风中,周围的人们大概都不明白为什么这个肆无忌惮地在沙滩上打滚儿的女孩儿笑得这么开心。“嗯,你能举一反三,孺子可教也”,程乐看着她,笑得眼睛眯了起来。“下面该画风景啦,走——”,她用力拉起程乐,“我们先来画小路,欧——”,她欢呼般地叫着。两个人手牵手跑在白色的沙滩上,留下两行并排的欢快的足迹。

接下来的一天是自由活动,他们在海边捡了大半天的贝壳。石缝里有很多小螃蟹,可都狡猾得要命,她半天一只也没抓到,自己还在长满青苔的石头上摔了无数个屁股墩儿。程乐连游泳裤都没换,他不象她那样好动,多数时候都在静静地用摄像机拍风景,还有被螃蟹和大浪逗得一惊一乍欢叫着的她。

下午五点多他们参加了一座游艇的Crusine,上船前岸边的一颗树上开着很多异香袭人的黄蕊白花。她顺手摘了一朵插在右耳的鬓边,配上裹在身上的那块大花布和颈上的花环,很有种夏威夷的味道。在乘客们开始享用丰盛自助晚餐的同时,游艇缓缓驶入了一望无际的大海。

晚饭后开始了舞蹈表演。伴随着让人心跳加速的鼓声,男女服务生们都换上了热带海岛的各色服装——当然都是些最基本的蔽体之物。鼓点节奏简单振奋,舞蹈动作粗野狂放,让人为之屏息、目不暇接。游客们很快便融入到这种赤道温度的气氛中,跳到呼拉舞时她和程乐还被热情的舞者拉上台,系上草裙一起扭动热舞。到了舞蹈的高潮,鼓声一顿,然后变成了快得发疯般的频率。只见旁边的女服务生令人瞠目结舌地跟随着节奏疯狂地扭动起腰臀,草裙“沙沙”地响成一片。“哈哈,这个我可不行——你行吗,程乐?”,她大笑着问。“我又不是电动的,当然不行!别回头再抻着了肠子!”,急促的鼓声中程乐大声笑着说。

其他叫不出名的舞蹈表演还在继续,他们跳得满身大汗,双双钻出船舱来到船头的甲板上透气。正是日落时分,放眼看去,无际的海水由翠绿变成深绿,最后变成蔚蓝,远处的海面闪着金色的鳞光,上空是一片绚烂的红色,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美丽与震撼。大家还都在看表演,这海上日落的美景便独独献给了他俩。她走到船头的栏杆前,“我想起了《Titanic》那个电影”,她回过头笑着对他说。“那你也站在船头‘飞’一个,我帮你拍照!”,程乐说。

她微笑着摇了摇头,扭过头去继续看着深不见底的海水。她想起的不光是“I’m flying”那一幕,还有触礁后船身倾斜、最后船体笔直竖起的那个瞬间。她的生命,也同样触了礁,那伤害是致命的,难以修补。她的船身倾斜,然后,笔直地竖起,瞬间就要沉没。她似乎看到自己悬在空中,双手拼命抓着那船头的栏杆,可是她已经精疲力尽,低头下面便是死寂般冰冷的海水。她似乎还看到程乐出现在栏杆的另一边,向她伸出手来紧紧拉住她的胳膊。“不要,程乐!你自己也会掉下去的!”,她竟忍不住喊出了声。

“你说什么?”,程乐奇怪地看着她。她猛然向他转过身来,他感到嘴里被海风吹来的几滴咸咸的海水——不对,那“海水”竟还是温热的。夕阳的照耀下,她明亮的眼睛里一闪一闪的,映出大海尽头那片血色的天空。她耳边的黄蕊白花被海风吹得别开了头,她的黑色长发在风中凄厉凌乱地飞舞,似乎不知道自己的归宿该在何方。

“程乐,我想好答案了”,她平静地说,“我不行……我没办法全心全意地爱你,可能永远都不行”。“没关系,只要跟我在一起你觉得开心就够了”,程乐走到她旁边,扶着栏杆微笑地看着她,“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爱上我!全心全意地爱上我!”。他的话穿过了她的身体,一直渗到心里,重重地摇撼着她的心,让她久久也无法平静。她痴痴地望着他的脸,他感到嘴里又飘进了几颗海风送来的、咸咸的、温暖的“海水”。

“可是,程乐,很多事你不知道……”,她迟疑着,可眼前那张真诚温暖的面庞给了她勇气。“我配不上你,我……我不是virgin!”,她终于说了出来。“就因为这个?!”,他松了口气似的看着她,“那你也太小看我程乐了!如果我不介意呢?”。

“我知道男生对这种事,应该都是很介意的……即使嘴上说不介意,心里也还是别扭——何况你那么单纯善良……”,她皱着眉说,心头一阵蹂躏的痛楚,转回身子面朝着大海——也许只有大海,才有那样的胸怀来包容她。“可我不介意——是真的!嘴上和心里都不介意!”,他望着她海风中单薄的背影大声说。

“程乐——”,她回过头望着他,她的眼泪无法在脸上停留,刚一流出来便被海风吹散。日落前最后一抹金色的阳光照在她脸上,映出一个感动的释然的微笑。她闪烁的眼睛更加明亮了,她的声音不大却很坚定,清晰地盖过了船头隆隆的噪音,穿过浪涛声,回荡在海面上。“A—LO—HA!”,她拉长了声音朝着碧绿的大海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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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温 暖


过了一会儿听到有人朝船头这边走来,是两个来度假的白人女孩,卷卷的金发,那种南方有钱人家大小姐的标准像,说话也的确带点南方口音。这个品种的女孩子长得真是漂亮,可年纪实在是不好猜,可能是高三或者刚进大学的样子。白人女孩看上去有些面熟,似乎就住在他们旅馆隔壁的房间。两个大洋娃娃刚在栏杆边上站好,又有人过来了。这次是两个高高的白人男孩,剃着军人似的短发,很精神。显然这两男两女并不认识,但年轻似乎就是一种万有引力,没两分钟这四个人便很热乎地攀谈起来,显然对对方都颇有好感。

她和程乐相视一笑,俩人手牵着手回了船舱,把制造爱情的地方留给他们。歌舞表演就快结束了,他们又喝了点几种热带果汁做成的punch,牵着的手一直没有松开。

傍晚两人漫步在海滩上,享受着夏威夷难得的丝丝屡屡的凉爽。这里的星星格外地多,也许连上帝都偏爱这片爱的海洋,多绣了几颗星在天空上。“程乐,我现在居然会这么幸福,一个星期前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挽着他,仰望着星空,梦呓般地轻声说,“我真不想离开这里”。程乐笑着伸出食指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你看你,鼻梁都晒暴皮了——留下来也行啊,你甘心做个土著人我也没意见”。“哈,你以为你能好到哪儿去啊?!”,她指着他早已白晰不再的脸庞反唇相讥道,“你现在整个儿一斐济人!可别吃了我,哈哈哈……”。

她大笑着靠在程乐怀里,他伸出一只胳膊搂住了她的腰。“你知道斐济人吃人先吃哪个部位?”,他笑眯眯地问。“嗯……脚趾头!”,她开始耍赖,还顽皮地伸出一条腿,把脚趾头翘了起来。“不对!”,他转过身,双臂把她搂在怀里,面对面地看着她。“他们先吃眼睛”,他轻轻地说,他的唇缓缓贴近了她的眼睛。她闭上眼睛,心里一阵狂跳,双手情不自禁地紧紧箍住了他的腰。他的唇很柔软、很温暖,象一块潮湿的海绵,能够随时吸去她睫毛上的泪滴。

他一下下吻着她的眼睛,动作轻柔得让她感觉象是在做梦。他在那里吻了很久,然后嘴唇往下移动,吻在她发烫的脸颊上。“哦,程乐……”,她陶醉地扭头找到他的唇,小心翼翼地用自己湿润的双唇迎了上去。程乐显然没有什么接吻的经验,除了把嘴唇贴在她激动得发颤的唇上,还有胸膛传来的那按捺不住的擂鼓般的心跳,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她轻轻分开双唇,伸出小巧的舌尖轻碰着他紧闭的嘴唇和牙关,似乎想叩开那扇门。爱的讯息有一种灵性,甚至无需通过大脑,顿时让他觉得豁然开朗。他打开门热情地迎接她,用力吸吮着她的舌尖和双唇,直到她轻声哼了出来,身体完全瘫软在他怀里。好久好久,两人的唇终于分开了,可四目相投的目光却怎么也拉不开。“哦,程乐……我们坐下来吧,我的腿没力气了”,她把头埋在他怀里娇羞地说。

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一晚,回荡在海面上的“ALOHA”,闪耀在星空下的缠绵接吻。那天程乐吻她的时候,不管是吻她的眼睛、脸颊,还是嘴唇,她都有一种同样的感觉——他吻在了她的心上。

回到旅馆,开门时意外地遇到了住隔壁的两个白人女孩,那两个在游艇刚刚搭讪上的白人男孩也在,显然是通过了第一关,被邀请来女孩的房间。两男两女有说有笑地进了隔壁,她和程乐忍不住又是相视一笑,美国人的步骤还真是简化,效率也高。

关掉床头的灯,两人都开始各想各的心事,加上空调隆隆的噪音,谁也睡不着。今天发生了那么多事,她的生活好象一下子全变了,厚重的床帘拉开了一道缝,阳光一下子便照了进来。她闭上眼睛回忆着日落时船头的一幕,脸上情不自禁地露出甜甜的笑容。还有,刚刚海边的接吻——那么多星星都在看着,她脸上一阵发烫,心头又是一通扑腾。她把手指悄悄放到唇上,体会着那温软的感觉,就象他炽热的双唇。她的呼吸有些加重,也略微急促起来。

他背对着她躺在另外一张床上,同样全无睡意。她今天终于给了他那个期待很久的答案,她说“不行”——没想到却成为了他俩的开始。还有那片温暖的海边,她的双唇那么柔软,她的吻却那么激烈……吵人的空调这时候忽然停下了,四周一下子变得寂静,只剩下——那是——那是她加重的急促的喘息声,似乎就在他耳边一般真切。他觉得全身的血液开始加速、升温,身上开始发热——也许是因为空调停下了的缘故。她似乎正在努力控制自己的喘息,他能够察觉出来,尽管她在尽量屏住呼吸的频率,却使得每次吸气都变得格外粗重。

“你……是不是……想要……那个?”,他犹豫了一会儿,轻声地问。她没有说话,黑暗中她的脸已经涨得通红。过了许久,她轻轻下了床,悄无声息地走到他的床边。他似乎感觉到一团火热的接近,猛地转过身来,看到她静静地站在床头。月光透过窗帘洒到她身上,她逆光的身影象一个黑色的天使,散发着让人难以抗拒的魅力。

“你……要吗?”,她鼓足勇气,颤抖地、踌躇地小声问。“唔……”,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犹豫什么,竟然想了半天。这几秒钟格外漫长,她只觉得自己的勇气在一点点流失,就快站不住了。“嗯……行啊”,他下定决心般地坐了起来,迟疑地说,“可就是……我从来没做过……”。“哦,程乐……”,她再也没有足够的勇气说话,轻轻抱住了他,把烫得发痛的脸贴在他胸前。

他已经学会了接吻,虽然还不很娴熟,但已经让她难以自持。他把她压在身下,温柔地吻着她的眼睛、面颊、嘴唇、颈间。然后,停了下来,似乎不知道下面应该怎么办。“程乐……摸摸我”,她小小声地哼着,她能感觉到他身体的反应。他试探地把手放到她胸前,隔着她的睡衣。她拉过他的手,轻轻伸到睡衣里面。“你爱我吗,程乐?”,她迷迷乎乎地问。

“爱!”,他大声答道,然后,似乎一下子挣脱了所有束缚和羞涩,迅速脱掉她的睡衣,抚摸着她柔软的身体。她光滑细腻的皮肤象一面镜子,把洒在她身体上的银色月光反射到他眼睛里,在黑暗中让他觉得眩目。他无法继续直视那洁白美好的光源,俯下身体紧紧搂住她,两人的身体最大面积地接触在一起。他胸前的皮肤紧贴着她的,她的温软似乎直接蹭在他狂跳的心上。

他早已准备好了,她也是。他欠起上身,准备开始。“是……这样吗……?”,他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哦,程乐……”,他的羞涩和纯洁让她十分惭愧,却似乎很奇异地点燃了她身体里的另一种火焰。她伸出手轻轻带领着他,她的身体准备就绪迎接他的进入。那一瞬间有种纯洁无比的畅美,让她感动得流泪。他在她耳畔喘息着,他的动作很生疏却让她觉得从未有过的兴奋和快乐。“唔……程乐……”,她轻轻咬着他的肩膀、颈部,还有耳垂,“我好舒服……”,她轻声地哼道。

她抚摸着他微微发汗的脊背,双腿抬起盘到了他的腰上。他再不用她教,爱情是一种本能,付出是一种本能。房间里的温度不算太热,空调还没有自然启动,他的汗水却开始大滴大滴地落下来,滴到了她的脸上。“程乐……”,她轻轻呼唤着他的名字,眉头微颦着,眼睛半闭着,声音随着身体晃动的节奏颤抖着。“我爱你,程乐……”,她探过头去找到他的唇。两人都在急速地喘息着,让吻变得水火交融、再无界限。紧贴着的身体上已经分不清是谁的汗水,被两人火热的体温共同蒸发着,飘出窗外,化作潮湿的海风中那点点雨露。

他的动作越来越激烈,她已经象团面一样动弹不得,神智离开了身体在独自跳舞。“我……快了……怎么……怎么办?”,他喘着粗气问。哦,我的好程乐,你这个时候居然问这种问题!“嗯……外……外面”,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说出几个字,她也快支持不住了。随着他猛然的抽离,她轻轻发出“啊”的一声,全身不由自主地绷紧挺直,许久才又重新瘫软到床上。

程乐休息了一会儿便起身去了洗手间,她独自躺在床上,旁边没有了他,身上残留的汗水一下子变得冷嗖嗖的。她迷迷乎乎地听到淋浴喷头的水声响起,那声音如此熟悉,她此时也仍是全身无力,虚脱般地躺在床上,只是洗手间里那个刚刚离开她身体的男人——不是黄鲲而是程乐。

她觉得更冷了,拉过毯子盖在身上,她又有了那种熟悉的想哭的冲动,可身体中还没有积攒足够的力量供她哭泣流泪。水声停了,程乐擦着头发走出来。“你冷吗?盖这么多?”,他在床边坐下。“我冷……程乐,抱着我”,她伸出手把他拉到枕边躺下,自己钻到他温暖的怀里。“抱着我......别松开”,她悠悠地说。

程乐果然一夜没有松手,早上醒来时热带独有的强烈阳光已经在刺着眼睛了。“你终于醒了”,程乐笑眯眯地看着怀里的她,“不冷了吧?”。他轻轻把手臂从她头下面抽出来,一边呲牙裂嘴地甩着手一边笑着说,“你要是再不醒,我这只手就废啦!”。“我一直枕着你的胳膊啊?!”,她瞪大眼睛惊讶地看着他,充满歉意地说,“怪不得又暖和又舒服”。

俩人偎在床上谁也不想起来,幸好今天上午没有导游安排。她想起昨夜的缠绵温存,脸上漾出一层红晕。身边的这个男人,已经完全接受了她,从此变成她生命中的一部分。“昨天晚上……你喜欢吗?”,她把脸贴到他胸前,甜腻腻地小声问。程乐低下头笑眯眯地看着她,然后把嘴唇贴在她耳边,吹气一样地说,“当然喜欢,我都云里雾里的了……今天晚上……我们还来……就是不知道楼下的ABC有没有condom卖……”。“嘻嘻……”,她不好意思地又往他怀里深处钻了钻。

下午又随团参观了波利尼西亚文化中心,看到了各个太平洋岛屿的茅草屋和另人瞠目结舌的“美女”。观看茂宜岛的舞蹈表演时,程乐还“荣幸”地被表演节目的土著人拉上台去。他和另外两名群众演员先是被带到屏风后面换衣服,等出来时三个人都被剥光了上身,裤子外面围了条草裙。看着他们和土著人的褐色皮肤相比之下那一身白肉,观众们哄堂大笑。土著人先“咚咚咚咚”地擂了一段鼓点,然后让他们模仿。前面的两个白人只擂了开头几下,后面的自然全忘光了,鼓声越来越轻,最后全溜没了,成功地达到了土著人拿他们搞笑的狡猾意图。最后轮到程乐上场,她举起摄像机,准备好了看他出洋相。

程乐站在鼓前想了片刻,大家都以为他连开头都想不起来了,正纷纷开始窃窃偷笑。这时候,只见程乐扬起手中的鼓槌,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一气呵成地擂出一段颇有声势的鼓点,虽然与土著人教的不大一样,却似乎更加慷慨激昂。大家还没来得及鼓掌,她已经激动得站了起来,“That’s my man!”,她兴奋地尖叫着,高高举起了手中的摄像机。

“你怎么会记得那么长的鼓点节奏?”,下台来她拉着他问。“我其实一点儿都记不得了”,程乐笑嘻嘻地说,眼睛又眯成了一条缝,“所以我干脆就不去想他是怎么敲的,按照我喜欢的方式,敲一段我自己的节奏……有些东西,只要不去想它,就一切都简单了!”,他望着她说,脸上的酒涡好可爱。

终于要离开了,热带的阳光、碧绿的海水、画满爱的沙滩、日落海风中温暖的眼泪,还有久久回荡在耳边的坚定的“ALOHA”……回去后迎接她的,不知是走回旧的生活中,还是开始一段自己的节奏。

只要不去想他,就一切都简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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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太 难


“准备好了吗?”,程乐问。“嗯”,她用力点点头,把厚厚的围巾又缠得紧了些。程乐一把拉开机场的大门,两人又回到了冰天雪地的世界。他们飞奔几步上了出租车,尽管早有准备,还是被这里干冷得能割开皮肤的空气冻得喘不上气来——就象在檀香山机场让热浪打得无法呼吸一样。难道这两个世界真的这样冰火不容,连空气都是截然不同的?

到家后正往楼门口走,看到脚边闪过一个小小的黑影,吓了她一跳。“你看!是只小猫!”,程乐叫道。那是只黑白花的小猫,似乎并不怕人,听到程乐说话反而停了下来,转过身来很小心地朝他俩打量着,绿色荧光般的小眼睛在黑夜里一闪一闪的,象夏威夷的星星。她轻轻蹲了下来,向它伸出手。那猫可能是饿坏了,犹豫了一下居然慢慢朝她踱过来,用冰冷潮湿的鼻尖蹭着她的手心。

“哦,小东西,你好可怜……你又冷又饿是不是?外面这么冷,你没有地方去吗?”,她轻轻抚摸着小猫的脊背,用妈妈一样的语调和它说话。“这是只家猫,可能只是出来散步的”,程乐也蹲了下来,摆弄着小猫脖子上用块旧旧的花布条拴着的一个小铃铛。“哦……”,她心中一阵失望——又是这样,她想去关心想去爱,而它,却并不需要。

“唉……”,她叹了口气,摸了摸小猫的头,“快回家去吧小东西,你的女主人在等着你呢”。她站起身来准备离开,走进楼门时,那猫居然轻轻地叫了一声。她又依依不舍地转回身来,却被程乐拉着上了楼。

虽然打开了暖气,房间里一时半会儿还是冷得没法儿脱外套。她和程乐并排挤在沙发上,俩人身上套着笨笨的羽绒服,象Barkley lake旁边的草地上两只缩成一团挤在一起午睡的鸭子。她看着他那幅样子,吸了吸冻得流汤的鼻子,傻笑了两声。“对了,我看看有什么吃的,喂喂那只小猫”,她跑进厨房四下里找着。可是刚刚旅游那么久回来,人能吃的东西一点儿不剩,连蟑螂都冻死饿死了,更别说能给猫吃的了。

“那猫肯定已经走了,我跟你打赌”,程乐说。“那我也要去看看嘛”,她不甘心地说,“要是它也象我一样是个打死也不走的犟脾气呢?……哎,有了!这个tuna罐头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呢!”,她兴奋地高高举起手里的罐头。

程乐端着碗里的tuna鱼肉跟在她后面下了楼,她还很细心地用微波炉加了热,说是外面冷,得给小猫暖暖胃,搞得一屋子的鱼腥味儿。推开楼门,小猫果然早就不在那儿了。“怎么样?我早说过吧!那是只家猫,已经回家去了”,程乐说。“家猫又怎么样?要是人家不爱它呢?要是家里好它为什么还跑出来?为什么那么可怜?”,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对这个话题好象特别敏感,居然跟程乐争得脸红脖子粗的。

程乐宽容地笑了笑,没有说话。这时,墙边的矮灌木丛中发出一阵悉悉挲挲的声响,似乎还夹杂着轻轻的铃铛声,一转眼,刚才那只小猫居然从里面钻了出来。“你看你看,它没走!”,她激动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连忙蹲下来,爱怜地抱着它,“就知道人家不要它了,它没地方去……快快!拿鱼来!”。那只小猫估计有很久没吃东西了,狼吞虎咽地吃着碗里的鱼,一眨眼的工夫把一听罐头吃得精光,很满足地舔着嘴巴看着她。

她轻轻挠着小猫脖子下面,舒服得它夸张地高高仰起下巴,眼睛眯成了线。“你看啊,它的眼睛眯起来和你还挺像的呢……”,她开始耍小心眼儿,帮小猫跟程乐套近乎,“程乐,我们……”,她抬起头,一脸乞求地看着他。“不行啊,你这apartment不是不许养宠物吗?好了,走吧,这猫今天又是鱼又是美女的,也够幸福的了,该找地方睡觉了”,程乐边说边拉起了她。小猫见她不再替它搔痒,凑了过来,用小小的身体蹭着她的裤腿。

她一步三回头地上了楼,楼门关上的一刹那,那只小猫似乎想钻进来,犹豫了一下,还是退了出去。程乐的车还停在学校宿舍,天又已经很黑了,今晚便留下来过夜。“我……睡哪里啊?”,程乐傻笑着挠着头问,不大象是明知故问。她白了他一眼,从床上抓起个枕头塞进他怀里,“你可以睡沙发啊!”。“哦……”,看着他满脸失望又不好意思说什么的尴尬表情,她再也忍不住大笑了起来,“那我也睡沙发!挤死你!”。

程乐规规矩矩地仰面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好象小学生男女同桌之间有条三八线似的。她越看越觉得他好可爱,笑嘻嘻地扑过去在他脸上重重亲了一口,这才关灯睡觉。翻来覆去地折腾了半天,却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总有那只小猫在晃来晃去的。竖起耳朵听听,程乐的呼吸又慢又长,应该是睡着了。她蹑手蹑脚地爬起来,把被角轻轻掖好,不让程乐冻着,然后穿好衣服溜出了大门。

外面比刚才更冷了,冻得她睁不开眼睛,呜咽的风声让她想起雪地里那个刺骨透心的、漫长得好象一生一世的夜晚。她长长地叹了口气,用力甩甩头,想把那些回忆从脑袋里甩出去。忽然,听到风声中隐隐约约夹杂着一声微弱的哭声,吓得她汗毛都竖起来了。一低头,却发现竟然是那只小猫,从黑暗中钻了出来。她象见到亲人一样把小猫冰冷的身躯抱在怀里,“哦……小东西,你怎么在大雪天里乱跑?你怎么没有人要?你怎么那么可怜?……怎么那么像我?”。她看着那猫,不知为什么直想掉眼泪,连忙解开自己的外套把小猫放到衣服里,用体温帮它驱寒。

身后的楼门“吱纽”一声被推开了,她猛地回过头,原来是程乐。程乐看着蹲在地上怀里象揣暖水袋一样揣了只猫的她,她的眼睛里亮闪闪的,还带着点惊惶,居然和怀里小猫的眼神一模一样。他轻轻叹了口气,他眼中看到的是两颗同病相怜的弱小灵魂。“这猫看来真的是无家可归,我们收留它吧”,他冲她微笑着说。“程乐……”,她激动得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站起身就要扑进他怀里。“当心当心!”,程乐笑着叫道,“别挤着小猫!”。

“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吧”,她兴奋地看着正在沙发上乖乖舔毛的小猫,冻得通红的脸还没缓过来,“它那么小,可怜巴巴的,得起个猛一点的名字……叫‘小虎’又明显是打肿脸充胖子……”。“那就叫‘Titan’吧”,程乐说,“够大够猛了吧?”。“嗯,我喜欢这个名字!就叫‘Titan’……那中文名字”,她歪过头想了半天,“就叫‘太难’!发音差不多”。程乐不禁哑然失笑,“‘太难’?!这名字也太难点儿了吧!……行啊,就叫‘太难’吧——不是说贱名字好养活吗?”。

“明天我就去买litter box和猫粮!万一……房东发现怎么办?”,她忐忑不安地问。“那还不容易?!我正好下学期要从dorm搬出来,找个让养猫的apartment不就行了?”,程乐轻松地说,他好象永远不会为任何事发愁——不象她。“哦……你要把‘太难’带走啊?”,她有些不情愿地说,一脸舍不得地看着趴在沙发上舒舒服服舔爪子的Titan。“要是愿意的话,嘿嘿,你也可以一起搬过来啊……”,程乐笑得傻里傻气的。“哇,你想得挺美!还买一赠一呢!”,她大笑着说。

“太难”就这样成为了家里的一员,她也搬进了程乐新找的公寓——也不知道谁才是“赠”的那个。原先住的地方有太多太多痛苦可怕的回忆,沾了血的床单和枕头早被不知是黎孝诚还是程乐扔掉了,可床头的地毯上还能看到几滴变成棕色的血迹。搬出去换个环境,应该可以帮她尽快忘掉那些浸在眼泪和鲜血中的往事。

那天下午和兽医约好给“太难”打针除虫,程乐正好要跟老板谈工作,她便抽空自己带“太难”去宠物诊所。兽医的女助手告诉她“he”已经被neuter过了,从前肯定是家猫。她听了后一阵脸红,从来也没仔细看过,一直还以为“太难”是只雌的呢。回到家里时间还早,她心情不错,准备多烧几个菜等程乐回家。

五点多程乐打来电话,她正一边哼歌一边把肉片上浆。“Hello?……程乐啊,我回来了。你知道吗?Titan原来是只公猫,我们一直都没注意——不过他被neuter了,好可怜……”,她迫不及待地告诉他,“你快回来吧,我正做饭呢!有你喜欢吃的水煮肉片哦!吃完脸上又要长痘痘了,呵呵……”。“对不起啊,Vivian”,程乐说,“今天办公室有人请全体同事去外面吃饭,连老板都去,我不去不太合适……”。

“哦,这样啊”,她轻轻地说,声音格外平静,“是——黄鲲对不对?他和他的新娘子一起回来了,请这边的同事吃饭对不对?”。她的头脑此时格外清晰敏锐,似乎能洞悉一切。“嗯……是”,程乐迟疑了一下,但还是老实地答道,“要不我不去了,我回来陪你好不好?我这就回家!”。

“不!不用!”,她笑了笑,“我没事的!你去!你和他毕竟还是同事……这怎么也算是人家在美国办的婚宴……你不去不合适”。“你……真的没事?”,程乐问。“没事!”,她又轻松地笑了两声,“我现在有你、有Titan……再说,你忘了在夏威夷时我说过什么吗?我以后会好好生活——我不反悔”。“你自己记得就好”,程乐说,“那——我去露个面就回来!”。

她挂上电话,眼泪多一秒钟都再也忍不住,扑到沙发上放声大哭。正在沙发上睡觉的“太难”吓了一跳,爬起来伸了个懒腰,挤到她身边轻轻舔她的手。“‘太难’”,她哽咽着说,眼泪滴到了“太难”毛绒绒的身上,惊得它打了个哆嗦,“太难了,要忘记他实在太难了……”。

程乐七点来钟就回来了,一边脱鞋一边眼也不眨地盯着她看,害得她连忙扭过头去不敢跟他对视。“又哭过了对不对?”,他笑呵呵地问。她没理他,“吃饱了吗?要不要再吃点?”,她把菜端了出来。“饱了饱了,你吃了没有?”,程乐问。她接过他的外套,那外套带进来一股外面的凉气,早没有了刚才婚宴上热闹的味道。“我吃过了,Titan也吃过它的饼干了……那我把这些菜给你明天中午带饭”,她说,停顿了一下,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他的新娘子……很漂亮吧?”。

程乐笑了笑,“你问我有什么用?”,他找到她的手,把她拉到自己怀里。“让我说当然是你漂亮……有关系吗?”,他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程乐……对不起……”,她把头埋到他胸前,“我……我还是忘不了他”。“没关系”,程乐宽容地笑笑,“一点点来,这对你来说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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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ING》及插图——By 与子成说


第二十八章 胸 罩


“知道吗?谢雨豪结婚了!”,程乐放下电话兴奋地说,“他太太今天刚到,让我们周六下午去他家吃饭”。“真的?自打谢雨豪回来就还没见过他呢!他还真结婚了”,她惊喜地说,不过一转眼脸色又有点发白。“他请了……只有我们吗?”,她小声地问。“就我们!黄鲲他们不会去的,你放心吧”,程乐心里叹了口气,没表现出来。

按照从程乐和别人那里听来的点点滴滴,黄鲲和他太太搬到了另一片公寓楼。也好,原来那个地方写满了她爱过的恨过的哭过的痕迹,那是唯一能证明从前的一切并不是她臆想出来的证据,她不希望由别人统统抹去。她想见他,在梦里她不知见了他多少次,可他从来也不说话。他也不再逗她,他还是会冲她挑起一边的嘴角,那不屑一顾的微笑变得那样凄惨、那样无奈,让她的心隐隐作痛。有时她真想背着程乐,等在他家或是办公室外面,只为偷偷看上他一眼,不让他知道。可是,一想起他身边那个新婚燕尔的胜利女人,一想起他正和别人耳鬓厮磨、形影不离,她浑身上下就象有成千上万把刀子在割,痛得她马上就清醒过来。

她象星星躲避太阳一样,躲避着那两个沉浸在幸福中的人,躲避着别人的阳光对自己无情的灼伤。好象一只不肯飞去南方的小鸟躲避着北方的寒冬,紧紧蜷缩着身体,努力不让血液结冰。

到了周六,她做了点California roll给谢雨豪带去。“打扮得漂亮点”,程乐笑嘻嘻地说,“到时候我可要向谢雨豪介绍我的女朋友!”。“谢雨豪又不是不认识我”,她说,“只是……他知道我做了你的女朋友,一定会很惊讶”。正说着程乐从壁橱里翻出她的一套衣服,“这身儿不错,就穿这个吧——你要是不怕冷的话”。那是一件长袖大翻领的白衬衫配棕红色的短款皮裙,程乐毕竟是个画家,眼力不错,她也最喜欢这身衣服。“冷倒是不怕,有长外套呢……可裙子是不是太短了?显得‘孩儿’气吧?”,她有些犹豫地说。“什么啊?!你才二十二岁,怎么把自己想得那么老啊?”,程乐叫道,“听我的,就穿这身儿,象个女白领儿,特精神!”。“还女白领儿呢!拿我当你小秘啊?”,她笑着接过了衣服。

因为怕程乐会喝酒,所以由她来开车。自从搬来和程乐一起住,这好象还是头一次开她自己那辆黑色Corolla。“听张CD吧——很久没听中文歌了”,她关掉车里的收音机,掀开两人座位之间的储物箱,那里面放了很多中英文的歌曲CD。可是……她突然间怔住了,居然半天都忘记了呼吸。在那一堆CD盒上面,赫然有一个黑色胸罩!

她一眼就认出了那个胸罩,是她最喜欢的那件Victoria’s Secret,很久之前就不见了,在那个慌乱的甜蜜的早晨,在黄鲲的家里。她的大脑蓦然被又甜又苦的回忆充斥。他来过了!不知是什么时候?是啊,他一定是在收拾东西准备搬家时发现的,该是掉到了床缝里什么的——他的新夫人应该没有看见吧……

“咦?怎么内衣放在这儿了?”,程乐奇怪地探过头来问,“买完忘记拿上去了?”。“嗯……”,她也想不出第二种回答,一把抓过胸罩紧紧攥在手心里。“挑张CD放,我们走了”,她的声音微微颤抖,全身有些僵硬。她的右手用力握紧方向盘,左手攥着胸罩死死按在大腿上。

谢雨豪的新家是和另一对中国夫妇合租的一栋house,离学校不远,她便选择了横穿校区的一条近路。车子开到了体育馆前面的一个STOP sign,她缓缓减速停在白线后。CD里正放着老歌《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她的嘴里轻轻哼着歌,心里不禁又灌满了黄鲲的名字。那个我用生命爱过的人啊,你也曾是爱我的人,对吗?

刹那间,她哼歌的嘴唇僵住了,声带似乎一下子哑掉了,她的眼睛无法转动,怔怔地看着一男一女从她车前走过。男人一只手牵着女人的手,另一只手体贴地搂住女人的腰;男人微笑着贴在女人的耳畔说着什么,逗得女人轻轻笑出了声;男人的眼中闪烁着幸福和满足,男人的眼中只映出女人的笑脸,再留意不到四周的一切,再留意不到身旁那辆熟悉的车,和车里那个熟悉的她……那个男人——却不是黄鲲是谁?

那比翼双飞的人们啊,你们无意间涌出的温泉般的幸福,在满世界呜咽哭号着的风雪中冻成了冰椎,刺进伤心人的眼睛,成了残酷。

她觉得自己的心跳骤然停止、呼吸骤然停止、生命骤然停止。没有了生命的人流不出眼泪,她象尊泥像,一动不动,手中却下意识地更加用力地攥着那件黑色胸罩,直到把它揉烂。几秒钟的时间漫长得象一辈子,直到那两个人走到了马路对面,消失在人群中,她仍是植物人般地僵在那里,眼睛都不眨一下。

后面的车实在忍不住按了两下喇叭。“走吧”,程乐轻声说,拍了拍她的手背。他也完完全全一丝不差地看到了这一幕,他很同情她,可他不知道还能怎样安慰她。她好象忽然反应过来,猛地一踩油门,车子“轰”地一下子蹿了出去。她无法思考,她的眼泪开始哗哗地流,象下雨一样,冲化了那尊孤独的泥像,冲得她的视野里一片模糊。“慢点慢点!当心前面!”,程乐在一旁着急地大叫。

前面?前面有什么?还能有什么??滂沱的眼泪雨来势汹汹,她早已经看不到前面。耳边传来一声刺耳的拖得长长的汽车喇叭声,愤怒而绝望,就象她现在的心情。她的车子象喝醉了酒,已经开到黄线的另一边去了。对面的车显然被她吓得够呛,一边急促地按喇叭一边远远躲开她。她这才惊觉,猛地一转方向盘,车子冲上了便道,朝体育馆的大楼冲了过去!

程乐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的喉头好象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想大叫却叫不出来。他不再去看前方迅速逼近的砖墙,扭过头直直地瞪着她惨白美丽的脸。她的眼中找不到一丝生机,她的世界本只剩下一个梦,在逼人的骄阳下为她遮荫,在没有月亮的夜里为她照亮——现在却和她的心一起被摔得粉碎。他帮她好不容易重建起来的世界再度崩塌,在他还没来得及正式住进去之前,那里便又成了一片废墟。意外事故也好,有心寻死也罢,一切听天由命吧,他默默地想,豁出去了,看来天意如此,我和她要死也死在一起了!

车子眼看就要撞到墙上,关键时刻她终于恢复了一点意识,往相反的方向猛地一打轮。车子奇迹般地逃脱了厄运,沿着墙呼啸而过,蹭到了路边那个写着parking时间的牌子。牌子很结实,没有被撞倒,却把车子左边的侧视镜生生地挂掉,只听得“咔嚓”一声——就象她生命中那棵支柱,终于不堪重压,拦腰折断。

车子停了下来,她象个死人一般靠在座背上,一言不发。“你……你没事吧?”,程乐定了定神,小心地问她。她没有任何反应,也不说话,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被震坏了。“哎呀!”,程乐忽然叫了起来,“你腿上出血了!”。她短裙下露出的左边大腿上的确出现了一个伤口,流的血并不多,却被苍白的皮肤衬托得触目惊心。她的左手还紧紧攥着那个揉烂了的黑色胸罩,胸罩里弓形的钢丝穿透布料伸了出来,大腿上的伤口便是刚才一片混乱中被那钢丝刺破的。这充满了讽刺的世界啊!就连那记载着绯丽美好回忆的胸罩,现在居然都成为了狠狠刺伤她的武器。

程乐下了车,查看侧视镜处的损害。“这整个儿是一片儿,一起换了就行了,旧镜子碎了别要了——没事儿!明天去那家越南人修车店问问”,他把她从驾驶席拉下来。“谢雨豪家……要不我们不去了,回家吧”,他扶她在另一侧坐好,替她系好安全带,自己坐到驾驶席开车。“回家也没有用……”,她自言自语地说,他松了一口气,她没傻也没脑震荡。她继续梦呓般地低声说着什么,“黄鲲啊黄鲲,为什么你无处不在?而我即使就在你的眼前,你却依然视而不见?我心里声嘶力竭的呼唤,原来你一点儿都听不见……”。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我一定是变成透明的了……哈哈……”,她轻轻笑出了声。

程乐还是决定去谢雨豪家,见见老朋友可能会分散她的注意力,让她不去想刚才看到的那一幕。“哎——快进来,快进来”,谢雨豪看见他们很高兴,笑嘻嘻地上下打量着他们。她的眼睛还有些红,不敢看谢雨豪,努力躲避着他的目光。“给你们介绍我太太——弈鸣”,谢雨豪说。一个女孩应声从厨房跑了出来,个头挺高,梳着马尾,长得干净利落。“你们好”,女孩微笑着说,声音和她的名字一样爽朗清脆,一口标准的京腔。“你也是北京的啊?”,程乐惊讶地问。

“对,我爸是北京人,我妈是天津人,外婆家现在还在天津,我在北京长大”,弈鸣大方地说。弈鸣只比她大一岁,开朗随和,聊了一会儿她就喜欢上了这个和她有几分相似的女孩儿,情绪也平静多了。谢雨豪和弈鸣是在网上认识的——还挺具有传奇色彩。当时谢雨豪在家养伤,成天上网泡聊天室,认识了一个叫“单飞”的“男”网友。俩人每天海阔天空云山雾绕地侃,越聊越投机,称兄道弟很久后才发现“单飞”原来是个女生,也就是弈鸣——类似网络版的“梁山泊与祝英台”。

弈鸣大学刚毕业一年,正在家联系出国。那回和一群哥们儿去南方玩儿,顺便约谢雨豪见面。谢雨豪当时还不知道对方是女生,穿着拖鞋就去了,胡子也没刮。弈鸣见到谢雨豪后第一眼便透过层层伪装,敏锐地发现了他的可爱之处——重情、可靠。也是谢雨豪要外形有外形、要人品有人品,是块闪闪发光的大金锭,和弈鸣挺班配。于是弈鸣二话没说,开始和谢雨豪处朋友,没多久谢雨豪要回美国了,俩人便登记结婚,弈鸣就也联系了来同一所学校上学。

弈鸣也是独生女,结婚后刚学的烧菜,大家也不挑剔,挺高兴地吃了一顿。吃完饭弈鸣拉她进房间给她看她和谢雨豪的结婚录像。婚礼是在北京办的,很热闹,可她怎么看怎么觉得象是黄鲲的婚礼,心里一阵阵地往上翻苦水。“我看程乐挺好的,又细心又体贴,长得也精神”,弈鸣笑嘻嘻地说,“你什么时候嫁给他啊?”。

“我……我们还没想过……”,她有些尴尬地说。“还用怎么想啊?”,弈鸣快人快语,“我跟谢雨豪才见了几次面就定下来了,他才见了我父母一回!你们在一起住着要是觉得挺习惯的,那就成啊!”。“哦……程乐人确实特别好”,她老老实实地说,“好得有时我都……有时我都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嗐!又不是买东西,爱情这种事儿没法儿说谁配得上谁”,弈鸣连珠炮似的说,“尤其是女生,老觉得别人会怎么怎么看你,说到底病根儿还是在自己心里。我从前——”。

正说着一半,电话铃响了,谢雨豪接起电话说了两句,走进房间递给弈鸣,“给——你妈又不放心你了!”。“因为你老欺负我呗”,弈鸣笑着说,接过电话去了书房。谢雨豪在她身边笑呵呵地坐了下来,他可能早就知道了黄鲲结婚的事,绝口没提黄鲲的名字。“你……现在过得怎么样?”,谢雨豪轻声地问,象个大哥哥一样。

她象只惊慌失措的兔子,抬起目光扑朔的大眼睛,“我……我挺好的,真的……”,随后低下了头,她明白谢雨豪在问什么,“我想我是真心喜欢程乐”,她喃喃地说。“那就好……那你就试着好好去爱他”,谢雨豪认真地说,结婚后他似乎变得老成了许多,“否则这样对程乐也不公平”。

回到家里时间已经不早,匆匆洗完澡就上床睡觉了。两个人都心事重重,房间里的气氛有些沉闷,只有“太难”在椅子上睡得正香,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程乐背对着她躺着,也在想下午在STOP sign看见黄鲲和他太太的事。他知道她心里有多难受,因为看着她那个心为之碎肠为之断的样子,他自己并不比她好受多少。

在那同一个时间、同一个空间,命运的大手将一切堆砌得如此复杂微妙——黄鲲的眼睛里只看得到那个女人,她的眼睛里只看得到黄鲲,而他的眼睛里又只看得到她。多么可笑可悲的一条锁链,将他们几个牢牢地锁在一起,一生一世锁在一起,想逃也逃不掉。而他最为不幸,因为他位于这条锁链的终点,始终被前面一环接一环的人拖着走。每一个人的心痛,都无可避免地经过重重放大和累积,最终传递到他的心里。

他知道她也没睡,她的呼吸并不均匀,却也不太象在抽泣。床垫微微颤了一下,他感觉她坐了起来。她向他俯下身来,他耳边清晰地传来她的呼吸声。黑暗中,她的唇轻轻落在他的颈间,柔柔地吻着那里,让他的心跳开始不由自主地加速。然后,她向上找到了他的唇,温柔地无声地吻他。她的吻越来越热烈,他身体里的火焰越来越热烈,烧得血液就快要沸腾。他伸出双臂搂住她,一边吻她一边把她整个身体抱到自己身上。她的皮肤滑腻凉爽,贴在他发烫的身上十分舒服。可是忽然……他感觉嘴里流进了一滴咸咸的温热的水珠,然后,是更多几滴,顺着她的面颊、她的双唇,悄无声息地流进了他吻着她的嘴里。

他静静咽下了嘴里她的眼泪,轻轻托起她的头,“睡吧,我……我今天好累”,他轻声地说。然后把她的身体抱到旁边,慢慢转回身去,仍是背对着她。今夜渎职的月光,只顾着照亮夏威夷那片制造爱情的海边,只顾着陶醉于海风中情人那甜蜜的“ALOHA”,彻底忘记了这个冬末初春的角落——寒冷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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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珍 珠


第二天她和程乐去修侧视镜,花了一百多装了个相同颜色半新的连“耳朵”的镜子。“昨天……对不起啊,程乐”,想起让他在车里担惊受怕,她心里一阵深深的愧疚,“我不是故意要往墙上撞的……”。“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在夏威夷时你不是说过你不反悔吗?”,程乐宽容地朝她笑笑,“要是忘了可还有录像呢!赖不掉的!”。

“可是程乐”,她目光呆滞地望着前方的空气,“万一昨天……你要是被我害得出了什么事,要是受了伤,我真有自杀的心……”。“嘿!又来了又来了!”,程乐责备地叫道,“Knock on the wood!赶紧!”,说着抓起她的手在桌子上重重敲了三下。

“程乐……”,她带点神经质地扭过头看着他,低声说,“你觉不觉得我这人特不吉利?谢雨豪就因为我出过事,然后在夏威夷你被礁石撞伤了腿——那次多危险啊,昨天又差点儿出车祸……”。“胡说!”,程乐打断了她,“我程乐福大命大,算命的说的那笔财我还没发呢!怎么可能有事儿?……你好好儿的怎么信这个啊?什么吉利不吉利?就算不吉利,跟我在一起,也保证你逢凶化吉!”。

“你真好,程乐……”,她愣愣地看着他,忽然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回事地冒出一句,“我们结婚吧!”。话一出口,她便后悔莫及,果然,程乐诧异地睁大了眼睛。“没,没……我随便说着玩儿的……”,她想找个借口搪塞过去,可听起来只有更加荒谬。“嗯……好……好啊”,程乐的回答有些尴尬和犹豫,不知道是毫无思想准备被她吓着了,还是心里面不大情愿。“对不起”,她狠狠摇摇头说,“我又发神经了,你别往心里去……你……又怎么会娶我这样的女人?”。

“你这样的女人怎么啦?”,程乐笑出了声,“我就是要娶你这样的女人!我要你做我女朋友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娶你啊!只是没想到这么快而已,呵呵……要不,你先见见我父母?我爸妈可好呢!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你也会喜欢他们”。“我……程乐”,她把身子靠在他怀里,有种想哭的感觉。可能是以前眼泪流得太多,现在每次都是鼻子里又酸又堵,眼泪却好象变得少了。

“对了,送你样东西”,程乐从书架上的大字典后面翻出一个小盒子递给她。她掀开盖子,里面是一对耳环。每只耳环上镶着两颗珍珠,一颗白色,一颗黑色,紧紧地靠在一起。“这是——在夏威夷买的吧?”,她想起在International Market见过类似的黑珍珠饰品。“对,本来想晚些时候送给你的”,程乐笑笑说。他可真有心,在夏威夷时俩人成天在一起,她却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去买的这副耳环。

“真漂亮”,她忍不住轻声说。“你知道它为什么漂亮吗?”,程乐举起一只耳环放在两人眼前。阳光从窗外照进来,为两颗相互依偎的珍珠包上一层耀眼的光辉。“就因为这两颗珍珠一颗是白色,一颗是黑色——要是换成两颗白珍珠或者两颗黑珍珠都不好看”,程乐笑眯眯地看着她说。

“我……我还是喜欢白珍珠,那么纯洁无瑕……”,她悠悠地说。“可我喜欢黑珍珠”,程乐边说边撩起她耳边的长发,把耳环给她戴上,“黑珍珠忧郁、深刻,让人忍不住去猜它的过去、它经历过的苦难,叫人怦然心动……”。

她扭过头痴痴地望着他,他微笑的脸庞真真切切、触手可及。她觉得心底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湿漉漉的,好象有条清澈的小溪在静悄悄地流淌。那小溪的上游,原来是融化了的积雪,在温柔的阳光下,汇成一道弯弯曲曲的心路,涓涓地流进了干涸得布满裂缝的心田里。

“程乐,我发誓,我一定要把他彻底忘掉”,她坚决地说,“你才是我这辈子应该好好爱的人。如果我再执迷不悟,那我真是个无可救药的糊涂蛋了”。“那就好,你要是再来象昨天那么一次我可真受不了了”,程乐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道,伸手把她揽进怀里。

他从没想过自己是个很宽宏大量的人,只觉得她心里的痛苦他全能理解,不想因为几次偶然事件带来的失望和嫉妒就此失去她。毕竟,她是他在这片寂寞的土地上仅有的财富,现在切切实实拥有她的人是他,而不是黄鲲。唯一不属于他的,是她心里的那朵乌云,有时碰巧飘到一处熟悉的地方,便会淅沥沥地下上一场毛毛雨。那就索性留给她好了,爱一个人是要同她分享,在雨中为她撑起把伞,为什么反要夺走她的全部呢?何况,他自始至终都相信,那朵乌云早晚有一天会被春风吹散。宽容换来的赏赐,应该是祝福吧——如果上帝他够仁慈、够公平。

她生命中这个最漫长的冬天终于过去了,迎来了一个战战兢兢的春天。她很长一段时间没再见到黄鲲和他太太,程乐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她,不让她有任何机会受到伤害——也为了保护他自己。他尽可能时时刻刻陪在她身边,陪她一起买菜、一起逛街、一起参加朋友的party,只有教会他从来不去。和很多中国留学生一样,他对教堂非常抵触。不过没关系,黄鲲也是绝对不可能出现在教会的一个人,她在那里,应该很安全。

那天晚上她从教会回来,看到程乐正在画画。他已经有好久没画了,自从开始在小小爱巢里过起耳鬓厮磨的小日子,他幸福得根本没有时间和心思去捕捉灵感。现在的他站在画板前,一手托着调色板,正勾勒着几棵春天的杨柳。她凝望着他,他脸上那专注的神情让她如醉如痴,分不清是对他的眷恋还是被他的才华所倾倒。程乐这个人单纯得象个孩子,也只有在他画画时,眼中才流露出一份深不见底的成熟。

她不忍打扰他,一直等他画好左下角湖水里那几棵树的倒影,才轻声开口道,“Spring break那个周末在Missouri有一个退休会,教会的人计划租两辆Van开过去,你和我一起去吧”。其实明知道他不会去,可不问一下又不甘心。他抬起头,朝她眯起眼睛笑笑,那份成熟立刻又变回了她熟悉的孩子气,“你知道我从来不掺和教会的事儿,你跟他们去吧,玩儿得开心点儿”。

这个退休会场面很大,有附近好几个州的人,住宿和活动地点都在一家Holiday Inn里,前来参加的华人住满了多半栋楼。每天早上一起来就是唱诗、祷告,然后是一整天的讲道、颂经,连晚饭后的时间都有志愿陪谈员过来“一帮一”地和她谈心、为她传道。几天中她居然忙得没有时间想其他事,脑子里只剩下罪、拯救、宝血、洁净——那些不正是一个堕落的人所需要的一切吗?

她每天晚上用大厅里的投币电话打给程乐,给他讲一天的见闻和感动。“程乐,我——我打算受洗,你不会笑我吧?”,她有些迟疑地说道。初信的人还是很在乎别人的目光,尤其是身边的人。“想洗就洗呗,虽然我自己不信,但我知道有个信仰能让人坚强起来——尤其是象你这样脆弱的人”,程乐说。“谢谢你,程乐”,她很感动,“我总觉得自己太肮脏、太堕落,也许,神真的可以洁净我——那样我就配得上你了”。“你现在也配得上我啊”,程乐在电话里笑了,“黑珍珠挺好的,呵呵,你还想漂白变成白珍珠啊?”。“讨厌!人家有那么黑吗?顶多是灰!”,她嗔怪地笑道,“明天晚上我就回家了——好了不说了,后面有人等着用电话”。

她挂上电话,朝等在后面的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人也朝她客气地笑笑,是个和她年纪相仿的男生,多半也是来参加退休会的华人。她一瞥之下只记得他的眼睛很亮很有神,象張智霖。

回房间时两个室友正聊得热闹,也是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儿,凑在一起就爱嘻嘻哈哈的。看她回来其中一个忍不住开口问她,“哎,Vivian姐妹,你有没有男朋友?”。她一愣,毕竟跟这两个别的州来的女孩儿才认识两三天而已,“哦,有……有啊”,她有点脸红地答道。“是哪一个啊?也不指给我们看!”,另一个室友好奇心也挺大。“哦,他没来”,她笑了笑。“怎么?他为什么不来?他不信主吗?”,两个室友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问。

“他……还不信,可他人很好、很善良、很纯洁……他……还帮过我一个很大很大的忙”,她认真地向她们解释说。关于她和程乐之间的感情,她能对她们解释清楚的,也只到这个份儿上了。

“这样啊……”,两个室友的表情晴转多云。其中一个想了想,“你知道吗,Vivian姐妹?基督徒是一定要和基督徒结婚的,否则……”,室友欲言又止,好象后面是什么下十八层地狱万死不得超生之类的话。“否则怎么样?”,她追问道,清澈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室友的脸。室友鼓足勇气说了出来,“否则就得不到神的祝福!”。

她松了口气,微微笑了笑,没有说话。她曾象一个夜行的赶路人,一头撞在前方无法预知的所在,摔得头破血流、伏地不起。这时面前忽然向她伸出一只手,一只完美无疵、洁白干净的手——那不就是程乐的手吗?这应该就是来自天父的爱和救恩吧!那么神派来拯救她的天使,便是程乐了。

另一位室友见气氛有点尴尬,打岔地凑过来看她戴着的耳环。“好奇怪哟!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耳环,一颗白珍珠和一颗黑珍珠放在一起——反差太大了吧?”,室友叫了起来。“是吗?”,她微笑着说,“等去过夏威夷你就不会觉得奇怪了”。确实,她和程乐不知不觉间萌发的感情,也许是受了热带气候高温下的催化,说不清道不明,连自己都很难理解,更甭说外人了。

那位告诉她“基督徒一定要和基督徒结婚”的室友还在很认真地思考怎么样“开导”她这个榆木脑袋。“经上说‘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事实也真是这样的”,室友锲而不舍的精神让她很是感动,“生活中遇到难题时,如果两个人都信主,问题就好办得多;反之,就会出现很多矛盾——我身边的很多夫妻都证明了这一点”。

“嗯,谢谢你”,她知道室友也是一片好心。“其实我们教会就有几个特别好的弟兄哦,明天帮你介绍一个好吧?”,室友趁热打铁。“就介绍给高小晨!”,另一个室友插嘴说。“不好!要是跟她站一块儿,高小晨个头稍微显得矮了点儿,还是宋忻更合适!”,第一个室友强烈反对。这两位室友也天真得可以,竟然为了这个自己先争论起来了。她笑了笑,自顾自地睡觉去了。

转天吃早饭时,室友大声地跟一个高个儿男生打招呼,还把他叫到她们这桌前说了半天话。“对了,这是我们的室友Vivian姐妹——这位是宋忻”,室友还朝她故意眨眨眼睛。她尴尬地向那个男生点了点头,道了声早上好。等那个男生走开后,两个室友迫不及待地凑过来问她对宋忻的“评语”。“人看着是挺好”,她苦笑着说,“可我真的不需要……求求你们饶了我吧”。“唉……看来你跟他没擦出什么火花”,一位室友失望地说,“还是你们俩没缘份啊……”。

听讲道时她旁边的椅子没人,再旁边坐着一位四五十岁的阿姨,长得慈祥富态,还冲她微笑着打了个招呼。讲道开始没多久,身边急匆匆地跑来一个人,那位阿姨看来是认识那人,扬起手示意座位在这里。那人风风火火地从她和前面一排椅子之间挤过去,还不小心踩了一下她的脚。

“Sorry”,他尴尬地说,声音挺大,惊动了周围几排的人,都往她这儿看过来。“没关系”,她小声说,根本没好意思抬头。那人在她和阿姨之间一屁股坐下,阿姨俯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些什么,然后接过他的外套挂在椅背上。那人说不定就是阿姨的儿子,她想,好奇地扭头朝他们看了一眼。原来——原来坐在她身边的,就是昨天那个“張智霖”!

“張智霖”似乎察觉到身边的目光,扭头朝她看过来。显然他也认出了她,微笑着向她点了点头。她也红着脸向他点点头,连忙又重新捧起圣经埋头看了起来,真巧,她心想。

唱诗时每两个人共用一册诗歌本。“張妈妈”已经在和另一侧靠走廊的人合看一本,她便只得和“張智霖”合看一本。唱着唱着俩人发现对方都和自己一样,属于“滥竽充数”只張嘴不出声的,不禁相视一笑。虽说每人只托着诗歌本的半边,却好象格外地重,累得她手心里全是汗。有时她发觉歌本太靠近自己这边了,便往他那边送送。这样一来又会太靠近另一边,他便很客气地再往她这边推回来一些。

一上午的讲道实在是漫长,尤其是对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两个小时后她已经如坐针毡了,翻到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开始做她最喜欢的事——画小人。画着画着,纸上的小人头竟然不自觉地变成了台上的牧师。天哪,简直是大不敬——虽然只是无心的。她连忙慌乱地合上了笔记本,却听到耳边有人轻轻笑了一声。她猛地扭过头,红着脸看着正捂嘴偷笑的“張智霖”,极为尴尬地挤出一个苦笑。

“張智霖”止住了笑,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笔记本,吓得她差点儿叫出声来。却见他翻到最后一页,写下了几个歪歪扭扭的中文字:“妳畫的很像”。其中那个繁体字的“画”,他写了好几遍,每次都觉得不象,便涂成黑疙瘩重写,最后写出来的好象也还是差了两笔。她的脸更红了,想要夺回笔记本,却被他恶作剧地拿到了另一侧。她可怜巴巴地望着“張智霖”,一脸的不知所措。他得意地看了她一眼,自己竟然也开始在本子上乱画一气。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把本子放到她面前,原来他也画了一个“牧师像”,画上的人表情更加严肃认真,也更加生动传神。她笑了笑,向他点了点头,表示赞许。

“張智霖”又拿起笔,这次却不是画,而是在纸上写了一行字,然后把笔记本递给她。他写的是“What’s your name?”,很明显他的英文字母写得要比中文好看得多。“Vivian”,她写道。他接过本子,写下“Jimmy”,然后指了指自己。她忽然觉得有点好笑,他的名字都和“張智霖”的发音有点象。“Your last name 張?”,她开玩笑地写道。他抬起头张大嘴巴,惊讶地看着她,然后重重地点了点头。她也张大嘴巴不出声地“哈哈”笑了两下,这也太巧了,她一脸不以为然地看着他。Jimmy连忙翻出自己的圣经,打开第一页,那上面果然写着“James Chang”和“張哲勉”。

看着Jimmy那样诧异又佩服地瞪着她,好象她是个算命先生,她觉得更好笑了,甚至不忍心告诉他自己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午饭时Jimmy端着盘子来到她这一桌,“我可以坐这里吗?”,他很有礼貌地问。她点点头,拿开放在旁边椅子上的圣经让他坐下,俩人终于可以不用写字,以嘴代笔地聊了一会儿。Jimmy的父母是早年从大陆过去的台湾人,他十岁时随父母来到美国,现在读大四,和她同岁。

Jimmy虽然写不好中文,但是说还可以,只是语言组织起来有些慢,常常要“嗯嗯啊啊”半天才凑出一句完整的话。“我以后可以e-mail你吗?”,Jimmy问。“嗯”,她把自己的e-mail写给他,没有问他的e-mail,她不认为以后她和Jimmy还有机会再见面。Jimmy的妈妈——就是和他们坐在一起的那位阿姨这时走了过来,很慈祥地冲她笑着,“Jimmy告诉我们他认识了一位新朋友,我们很为他高兴。他性格比较内向,没什么朋友,我们一直有些担心,呵呵……希望你能够帮助他,两个人在主里共同长进”。

她吓了一跳,心里说我何德何能啊,连忙摆手道,“我们……我们互相帮助,互相帮助……”。“你们俩真有缘份,就要走了,可还是在这次退休会的最后一天认识了”,Jimmy妈妈笑眯眯地说。这话让她有些不安,缘份的种类太多了,可千万不能让人家误会。“其实我们昨天晚上在pay phone那边认识的”,Jimmy插嘴道。“是啊是啊”,她连忙接过话茬,“当时我正在给男朋友打电话,害Jimmy等了半天”。她也不知道这个暗示是不是太明显,不过显然Jimmy的脸上掠过一层失望。

“是吗?”,还是Jimmy妈妈沉得住气,语气依旧和蔼可亲,“希望你们以后保持通信联系,成为好朋友、好兄弟姐妹……我们教会的人要走了,Jimmy和人家告别吧!”。Jimmy和他妈妈站在一起是个典型的Mama’s boy,就差牵着妈妈的手躲在妈妈身后了。“那……Nice to meet you”,Jimmy向她怯生生地伸出了右手,“I’ll e-mail you later. Bye!”。她和Jimmy轻轻握了一下手,“Nice to meet you too, Jimmy. Later!”。

后来想想,如果那天没有认识Jimmy,说不定一切都会不同。但是也可能,兜兜转转很久很久,最终仍然回到上帝手中的那个剧本,依旧演出那段早已写好的情节。未来的事,除了天上那位无与伦比的伟大的剧作家,又有谁能事先料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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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故 乡


回到家她跟程乐汇报了这几天退休会的情况,除了私自扣下了那句“基督徒一定要和基督徒结婚”的说法。明明是程乐把她从深渊里拉了上来,难道说她在水里浸了一下,摇身一变成了上帝的儿女,就该反过来瞧不上程乐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上帝他老人家才不会是这个意思,一定是那两个室友理解得太狭隘了。她也和程乐随口提到认识Jimmy的事,不过后来很长的时间里,她把Jimmy这个人忘得一干二净。

程乐已经做好了晚饭,是他最拿手的烙葱油饼,其他的菜虽然也在很认真地向她学,但都比不上他这道绝活儿。只是他每次烙饼时都不让她看,后来才知道,他的秘诀就是用猪大油。难怪那么香,还偷偷摸摸的——要是早知道里面放了那么多不知能换算成多少猪肥膘和人肥膘的猪油,她是说什么也不会吃的。俩人有空就上网打印些菜谱出来研究,基本上是一人做一顿,有时间的话就一起做,一人贡献一道菜。这样一来的后果经常是拼命报销自己做的那道菜,尽管心知肚明并不好吃,可嘴上还要发扬“王婆卖瓜”的精神打肿了脸冲胖子,拿自己的胃当垃圾箱。最难得也最难办的就是她超强的创新精神,虽然一次小小的成功背后不知有多少位失败妈妈煮的“片汤”“糨糊”这类奇形怪状的“太空”食品,可她是越挫越勇百折不挠从头再来,整个儿一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标兵。只是苦了程乐,老是抱怨自己天赋异禀,味觉和嗅觉怎么生得比缉毒犬还要敏锐。事后回忆起来,那段日子大概是她生命中最为安心舒心开心又温馨的时光了。

程乐下班回家后经常兴奋地告诉她,“中午热饭时办公室的人都说我带的饭最香了,夸我女朋友能干!”。她最擅长做的菜基本还都是从前和黄鲲在一起时俩人爱吃的那些,只是现在,她在每天做给另一个男人吃。不知黄鲲看到程乐饭盒里那些熟悉的菜式,闻着他亲传正宗的熟悉的味道,心里还会不会想起那个熟悉的她。

天气渐渐地暖起来,心头的雪全都融化了,露出一直埋藏在下面的一个深坑。那曾经是她为自己掘好的坟墓,正要睡进去,却被上帝一把拉了出来。现在,那坑依旧留在原处,就象个陷阱,要小心翼翼地绕开来走,惟恐再掉了进去。左手腕上的伤早已愈合,可那道疤永远都留在那里,虽然不怎么痛了,新生的皮肉却开始有种麻痒的感觉。

在程乐的执意要求下,终于约好了一个时间让她拜见程乐的父母,也算是为迈出实质性的下一步做准备。她不太习惯用net meeting,打电话还不够紧张的呢,这下倒好,还要面对面地说话。不过程乐的父母的确人很好——这其实从程乐身上就能看出来。电脑上二老一直笑眯眯地看着她,窘得她不知该看摄像头还是该看屏幕上他们的脸。程乐妈妈还拿出像册,把程乐小时候的照片一张张放到摄像头前给她看。“程乐小时候跟奶奶长大,被他奶奶宠坏了,呵呵……看得出你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儿,以后要麻烦你多迁就他了”,程妈妈很客气地说。

她听得脸上发烧、心里发愧,抬头看看程乐,他也正笑呵呵地望着她。“不,阿姨,其实是程乐一直在迁就我”,她红着脸说,“程乐他很善良、很宽容,是他一直在帮我、宠我……”。程妈妈笑得更开心了,一个劲儿地说“你真是个懂事的好女孩儿”,让她愈发无地自容。结束了通话,她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一直攥着的手心里全是汗。“怎么吓成这样儿啊?我爸我妈人那么好……等到真见了面你可怎么办啊?”,程乐取笑她说。“那得等到哪天呀!到时候再说吧!”,她说。

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哪天”,居然在两个月后就到了。小赵老师大半年前就盯上了要在北京开的一个肿瘤方面的国际研讨会,一个劲儿地向老板争取要去。老板自己兴趣不大,所以费了老劲才答应小赵老师。没想到,临去临去,小赵老师的儿子患了尿道感染住院了。小赵老师爱子心切,只好放弃这次免费回国,老板想到的替补人选自然是她,发言也由她来代劳,真是天上掉机票。

她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好消息打电话告诉父母,父母先是大吃一惊,然后自然是兴奋得不得了。爸爸念叨着要找人重新粉刷一遍房间,妈妈说冰箱不够大要添个新冰柜,就象她要长住似的。“我只呆两个多礼拜啊”,她连忙说,“别麻烦了!”。“不行不行,你别管了”,父母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那我真不管了,我现在给姥姥姥爷打电话,让他们也高兴高兴!”,她说。“哦……姥爷可能去玩儿牌了,姥姥应该在家……”,妈妈想了想说。“姥爷以前不爱玩儿牌啊?他不是讨厌坐一块儿玩儿牌的人抽烟吗?”,她奇怪地问。“现在不是上岁数了吗?大概觉得闷吧”,妈妈解释道。

姥姥在家,接了电话。“姥姥,我月底就能回去看您啦!”,她一个字一个字大声地喊着,姥姥的耳朵这几年有点背,“您想要美国的什么东西?除了美国的星星月亮,您要什么我给您捎什么!”。“月底回来啊……”,姥姥的声音有些颤抖,可以想象老人家有多激动,“……那……这次就不走了吧?”,姥姥颤颤巍巍地说。

这句话象只大铁锤重重地敲在她心上,她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她多想对姥姥说“对,我再也不走了,外孙女留下来陪您”,可是她不能,她只能让老人家失望。她用力捂住嘴,忍住哭声,“姥姥,对不起,我这趟只能呆两个多礼拜——可我以后争取每年都回去看您,好不好?”。她出生时爷爷奶奶便已去世,姥姥姥爷是除了父母外最亲的人。“哎!没事儿没事儿!你忙啊就别惦记我们,我们都好着呢!”,姥姥大声说。她的鼻子又酸了,赶紧换个话题,“姥爷在家吗?我跟姥爷说说话儿!”。

“哦……你姥爷啊……他又打牌去啦!”,姥姥说,“成天都去!这不吃完午饭就又出去啦!”。“哦,怎么每次打电话姥爷都不在啊?我都好长时间没跟姥爷说话了”,她失望地说,“姥爷不是一直后背疼吗?我想给他买一个按摩垫,放椅子上的,我都看好啦!”。“不用不用,千万别买啊”,姥姥连忙说。“哎呀不贵的,姥姥您别管了!”。“真的不用”,姥姥执意道,“你姥爷他……现在后背不疼啦,全好啦!”。“是吗?那太好啦!”,她高兴地说。

走出北京机场海关一眼就看见程乐的父母笑眯眯地向她挥手,她赶紧迎了上去。“Vivian你好!”,程乐妈妈拉过她的手,仔细端详着她,“真人比照片和电脑上还漂亮!我们程乐可真是好福气啊”,程妈妈高兴地说。她红着脸尴尬地笑了笑,叫了声“叔叔阿姨好”。程乐爸爸话不多,只是看着她笑,看得出他也是由衷地高兴。

程乐的爸爸是一个研究所的研究员,程乐家也就一直住在研究所的那片家属楼里。程乐的妈妈是个女强人,在一家公司做投资顾问,这次来机场接她的就是公司派给程乐妈妈的司机和车。一路上也顾不得观赏首都的城建发展变化,光硬着头皮和程乐的父母寒暄了。她真恨自己笨嘴拙舌的不懂怎么跟父母辈份的人聊天,可程乐后来说他父母对她的第一印象很好,夸她厚道、实心眼儿——现在很多时髦的女孩子可能会以这样的评语为耻吧,土得跟“驴打滚儿”似的,还直掉渣儿。

程乐的家很大,布置得也很有品味。客厅里最显眼的不是那套象牙白色的真皮沙发,也不是大得吓人的平面直角彩电,而是一个超级的落地柜形鱼缸。鱼缸里面礁石水草、氧气灯光一应俱全,十来条幸福的热带鱼在里面尽心尽力地做着它们的本职工作——高傲地不停扭动着它们漂亮的身体,让她想到美国电影里的脱衣舞娘。她来到程乐的房间,虽然根本没人住,可还是被程乐妈妈收拾得一尘不染,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程乐妈妈又带她来到程乐的书房参观,一进门顿时眼前一亮,原来书房的四壁上画了四幅画,中间的电脑桌、书架、画架反倒成了点缀。四幅画的用色迥异,主色调分别是绿、黄、红、白,很明显画的是“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春”是大学校园里那片嫩绿的草地和树下私语的一对恋人;“夏”是一片夏威夷般的洒满阳光的金色海洋;“秋”是一条铺满红色落叶的林间小路;“冬”是北方城市街头的雪景和银白色树挂。不用说,这些“壁画”肯定是程乐画的。程乐妈妈说程乐从小就喜欢在墙上画画,所以原先住的老房子已经不知被粉刷了多少遍,墙壁甚至都厚了一层。她轻轻抚摸着定格在墙上的春夏秋冬,置身在这个房间里,和在程乐怀里的感觉竟是如此相似——宁静、安全,不用躲避雨雪的侵袭,不用出去大风大浪地闯,却可以感受到春夏秋冬轮番的拥抱。

她把程乐捎给父母的维生素片和鱼油交给他们,然后又拿出自己送给程乐妈妈的护扶品,给程乐爸爸的葡萄酒,和给奶奶的花旗参片。程乐的奶奶不和他父母住一起,今天特意过来看她这个未来的孙媳妇。老太太耳朵聋,她说什么根本听不见,光是裂着嘴笑了。吃饭时虽然菜肴很丰盛,但一来刚下飞机累得要命,二来和程乐父母在一起十分拘谨,有些食不甘味。饭正吃着一半程乐打电话过来,“接到了接到了,我们正一起吃饭呢……很好很好,我们特别满意……你等一下——Vivian,程乐和你讲话”,程乐爸爸笑眯眯地把电话递给了她。

“怎么样啊?丑媳妇儿终于见公婆了!呵呵……”,程乐笑着说。她连忙把听筒紧紧抵在耳朵上,生怕被程乐父母听到。“是……没晚点,挺顺的”,她无可奈何地胡乱答道。“挺顺的?那就商量好什么时间把咱俩的问题解决了,正好问问我父母”,程乐可能听出了她有些话不好意思当着他父母的面讲,开始恶作剧地故意逗她。“哦……我……我今天下午回天津问问我父母……嗐,不是!回天津看看我父母”,她的脸红到了耳根。“哈哈……”,程乐大笑起来,“你真好玩儿,不逗你了……跟我父母不用那么紧张,你就把他们当成是我!他们肯定会喜欢你的——即便不喜欢又怎么样?我喜欢你不就成了?”。

她心里感到一阵暖意,程乐一家人都那么真诚、那么善良。和他们在一起,她还有什么可担心顾虑的呢?边吃饭程乐的父母边问起她家里的情况,并让她代向父母和姥姥姥爷问好。程乐妈妈还拿出一枚装在精美盒子里的玫瑰形镶钻胸花送给她,那胸花看着就价格不裴,吓了她一跳,可在程乐妈妈的坚持下只好还是收下了。

吃过饭程乐妈妈的司机把她送到了会议地点——友谊宾馆。这家五星级宾馆非常高档,给与会人员安排的房间如果按标准收费要120美元一晚。可有句话说得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管他几星宾馆,自己家阳台上的星星更多更亮更好看!反正老板没有一起来,她在组委会报了道,看清自己的发言时间是在两天后,便迫不及待地打的直奔火车站。程乐妈妈本来想让公司的司机师傅开车送她回天津,被她谢绝了,那多麻烦人家啊,还是这样洋不洋土不土地混在形形色色赶路的人群中让她觉得自在踏实。北京到天津的火车随时都有,先上车后买票,绿色通道畅通无阻,象她按捺不住的心情,一路被风托起奔向故乡。

一走出出站口,迎面已经闻到了空气里家的味道。汽车尾气的污染很浓重,却依旧遮不住河水淡淡的略带腥味的清新,混着周围摊贩餐馆香喷喷的炊烟,让人闭起眼睛就能想象到热气腾腾刚出笼的包子。对面就是长长的弯弯的象条彩虹的海河,河畔有她二十年来的影子,从小小的牵着妈妈手心的小女孩,一直到长发垂肩倚在柳树下看书的翩翩少女。那一晃一晃的河水中,不知还有没有当初从小手里不小心滑落的洋娃娃,还有被她撕成碎片的那第一封匿名情书。

她象只轻快的小鹿跳上了路边开来的一辆公共汽车,甚至看都不看是几路,反正沿着河边一直开下去,没几站就是她的家了。这里的乡音、这里的味道、这里的一切,已经便是在家里了,还怎么会迷路?她没让妈妈开车来接,因为要去拜访程乐父母,不知道坐哪趟火车回天津。反正行李不多,家里有的是她的衣服,带回来的那些礼物正好装满背上的书包。

跳下公车她撒欢儿一样地往家跑,原先白色的居民楼颜色旧了些,周围小区的变化也不小,但家就是家,即使闭上眼睛,她也能丝毫不差地找到自己的家。看着楼门前的那些花花草草,似乎都和她有了血缘关系,忍不住想弯下腰去亲一亲、打个招呼。她一步两三级楼梯地跑上楼,心却还嫌不够快,扑腾扑腾的好象变成了一只鸽子,迫不及待地飞到了前方带路。终于,站在了自己的家门口,那种幸福的感觉真的象是在做梦。刚一按响门铃,就听到爸爸在屋里说“回来了回来了”,一边快步往门口走来。门被拉开了,她真真切切地见到了爸爸的笑脸,这回可不是在梦里!

两年没见,爸爸明显老了好多,眼睛也没有从前那么神采奕奕。漂泊异乡的游子啊,若要数算你成长的代价,只需看看父母平添的那些皱纹和白发。她心里又激动又难过,费了很大力气才忍住眼泪,不在父母面前哭出来。妈妈随后也迎了出来,还和她记忆中的一样漂亮,不象爸爸那样显老。

“爸、妈,我回来了!”,她激动了半天,还是没法儿象美国人一样紧紧地拥抱父母,对他们说“我爱你”,只是憋出了游子们回家时最常说的这几个字。屋里已经坐了好几个亲戚,大家都知道她今天回来,有的上午就来了。“好,好……”,爸爸激动得比她更不知说什么好,倒是妈妈不停地问“累不累”“哪天去北京开会”什么的。亲戚们也都很惦记她,拉过她来象不认识她一样仔细打量着,好象她的鼻子也变高了、皮肤也变白了、眼睛也变蓝了似的。家宴上自然全是她最爱吃的菜,妈妈早上还特意从早点铺买了炸糕和切糕,恨不得让她一顿吃遍家乡所有的美食。边吃饭她边给大家讲美国的生活,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好比“填火鸡”和“填鸭”的本质性人道主义区别、大蒜被做成了药片儿还卖得挺贵什么的,都能让大家兴奋上半天,憧憬着自己心目中那个遥远陌生的国度。

晚上,亲戚们终于都走了,房间里就剩下三口人,象从前二十年来一样。“我现在就去看姥姥姥爷”,她兴奋地说,嘴里象炒崩豆似的,“我给姥姥买了几件衣服,给姥爷买了白兰地和雪茄,姥爷肯定没尝过……”。“不急不急”,妈妈忙说,“那个……你先倒时差,明天再去”。“不用,我特兴奋,感觉不到时差!”。妈妈和爸爸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缓缓开口道,“有个事儿——得告诉你……”。她察觉到气氛有点不对,心头猛然被揪紧,脸上的笑容也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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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忏 悔


“去年十二月里有一天风特别大,你姥爷在屋里看见楼门口刮倒了一片自行车,就出去要把车扶起来……结果……”,妈妈有点哽咽,说不下去了。她觉得脑袋里“嗡”的一声,想追问“结果”怎么了,却无论如何也没有勇气开口。爸爸递给妈妈一张纸巾,接着说了下去,“结果就没再上楼来……突发脑溢血,在楼梯口扶着楼梯就不行了……当时正有一家邻居在搬家,人家还喊‘大爷您坚持住,我们把家具放下就叫救护车’,可其实那时候人已经不行了……走的时候连一句话都没留下……”。

她惊愕得张大了嘴巴,眼泪哗哗地流着。姥爷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总是提着一篮子好吃的来看她。有时爸爸妈妈不在家,她那阵儿又整天忙着念书,连和姥爷说话的时间都没有。姥爷也怕影响她学习,便只是笑眯眯地看着她写字台前的背影,默默地坐一会儿,帮她家收拾一下院子里的花草,然后默默地离开。有时她写完作业回头一看,居然连姥爷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她和姥爷在一起时话题并不多,但是不用说话也能感觉到隔辈人那种深深的爱。姥爷每次看见她就忍不住高兴地微笑,总是摸摸她的头,拉起她的手说“怎么又瘦了”。其实她根本没瘦,只是姥爷眼里那种无限的慈爱总是把她衬得弱小怜人。姥爷为人宽容厚道,退休后常帮助邻居扫扫楼道、浇浇花什么的。他这一辈子都在为别人为家里不停地付出,没想到走时也是这么安安静静,没有给亲人儿女添一丝一毫的麻烦。

她捂着脸放声大哭,妈妈也忍不住陪她一起掉眼泪。等她稍微平静了一些,爸爸轻轻叹了口气说,“另外,还有一件事……”。她顿时觉得一桶冰水从头泼到了脚,下面等着的不知又是什么厄耗。“你小姨出了车祸”,爸爸的声音不大,却险些震坏了她的耳朵。“小姨也……?”,她觉得天旋地转,坐在椅子上都险些摔了下来,赶紧一把抓住了扶手。“没死,可是双腿截肢……唉,她现在那个样子,说句不好听的,还不如死了好呢”,爸爸的眼睛也有点发红,妈妈在一旁已经是泣不成声,转身去了另一个房间。

“怎么回事?这都是怎么了啊?你们为什么都不告诉我?”,她痛苦地喊道。“是姥姥坚持不让告诉你的,我们也怕你自己一个人在那边,年纪又小,万一开车时想起来……怕你分心出危险”,爸爸说,接着清了清嗓子,“这是你妈妈这边的……”。她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着爸爸的脸,“您是说……还有?您就一次都告诉我吧!”,她打着哆嗦说。

“还有你大伯父,心力衰竭——不过他这是老毛病了,大伙儿多少也有个心理准备,一月份没的……最后就是你二伯母,糖尿病,去医院看时已经快瞎了,拖了仨月……没了,就这几个人”,爸爸一口气地说完,担心地看着她。

天哪!这简直是一场噩梦、一场诅咒、一场灾难!她紧紧捂着脸,哭得全身缩成一团,五脏六肺都在痛苦地抽动。她第一次经历这种失去亲人的悲恸,象一块大石头一下一下狠狠地撞在心头,撞得她无法呼吸。尤其是姥爷,走得那么突然,一句话也没留下,更没等到背井离乡的外孙女回来看他,用自己挣的钱买礼物孝敬他。

爸爸心疼地拉住她的手,长长叹了口气,“这些变故我们是一件一件经历过来的,可现在一起告诉你,打击是挺大的……你怪不怪我们瞒着你?”。“您……应该早告诉我的……我……我太自私了,我太不孝了……”,她泣不成声地说。爸爸体谅地望着她,可他真的明白她这句话里全部的痛苦和愧疚吗?“我们家这是中了邪了吧……这是怎么了,到底是怎么了啊?”,她撕心裂肺地哭着。“唉……全赶一块儿了”,爸爸沉声说,“大家也都纳闷儿……这就是祸不单行啊!”。

“都是因为我,全都是因为我……”,她哭着扑到床上,“我说我在那边怎么会那么幸运,平平安安的什么事都没有……原来,原来祸都摊到我们家里人头上了!”。她恨透了自己,自责和内疚象把刀子在她心上一刀一刀地剜着,“我对不起他们,这一切……这一切的厄运为什么不让我来承受啊……”,她哭得心似乎都要掏出来了,心疼得爸爸也直擦眼睛。幸好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每字每句的背后是怎样鲜血淋淋的可怕的一幕!

“别太难过了,死去的人什么也不知道了,关键是活着的人要怎么活……顺变吧”,爸爸拍了拍她,离开房间去看妈妈。她痛苦地紧闭着眼睛,“全是我,是我把厄运带给了大家”,她流着泪想。我甚至还想自杀,就为了那一点点自以为是的爱情!哈!什么东西!爱情算什么东西!我又是什么东西!一个自私愚蠢的糊涂蛋!一个连累大家的扫帚星!爸爸妈妈、姥姥姥爷,我对不起你们啊,我差点做出那样让大家心碎的事!你们含辛茹苦地把我养了那么大,我不思回报,却只念着自己那点狭隘自私的爱情……我是天底下最不孝的女儿!好险……好险啊,上帝,幸亏你又给了我一次生命!从现在起,我不再为爱情而活,我不再为自己而活,我要为爱我的父母亲人活。哪怕生命中有再大的痛苦和折磨我也要捱住,我没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力,父母生了我,我便要为他们而生,为他们毫不犹豫地做任何事,为他们好好地活下去。

两天后她强打着精神去北京办这趟回国的正题。这个国际肿瘤会议的规模很大,有好几位这个领域的权威教授,但可能因为情绪低落,她反而紧张不起来。十五分钟的发言顺利完成任务,权当是替老板名不见经传的实验室做点小小的宣传。提问的人也都不过是给些小建议,她只要做出很重视很感激的样子说点“Very good point”“That will be interesting”一类的话就行了。

中午吃饭时她头一次体会到了中国人承办会议的豪华手笔,只是一个学术会议而已,居然吃到了猴头菇和鲍鱼这样的山珍海味。同桌坐在她旁边的是一个白人老先生,很和气地跟她打招呼。老先生长得很慈祥,白胡子白头发,一派学者风度,象个美国版的武林前辈。听他做了自我介绍才发现他其实是英国口音,姓Stewart,在美国东岸一所有名的医学院做教授。后来查了他实验室发表的论文才知道那是个挺有名的大实验室,只不过当时她太孤陋寡闻罢了。

Dr. Stewart说他实验室正好有个博士后在和她做相同的项目,遇到点难题,想问她几个细节的技术问题。人跟人真是不一样,她那位印度老板分明是半瓶子晃荡,整天趾高气扬、走路看天,加上他个子本来就矮,跟别人讲话还要仰着头,更显得滑稽可笑,老让她想起潘长江的小品。再看人家Dr. Stewart在一流学校,名气又大得多,反而一丁点儿架子都没有。她对Dr. Stewart不由得生出一种钦佩和尊敬,连忙详细解答了他的问题。显然Dr. Stewart很满意,提出能否让他的博士后如果有具体的问题再e-mail她。两人边吃边聊,临走时Dr. Stewart问她什么时候能毕业,还说很希望她毕业后能去他的实验室做博士后。她听了自然是受宠若惊,还没怎么想过毕业后的打算,好机会倒先自己敲门来了,而且又是那么棒的学校和老板。如果说这趟回国还有点值得高兴的事儿,大概就数Dr. Stewart的这句话了。

午饭后她便直接打道回府,除了转天又去了趟大使馆办签证,其他时间一直呆在家里陪父母,给他们做饭。她出国前不会做饭,现在才有机会让他们尝尝自己的手艺——差一点儿他们就失去这个唯一的女儿,一辈子也没机会尝到了。她每天都去看姥姥,陪老人家说说话。姥姥很坚强,姥爷去世了,最疼爱的小女儿又出车祸没了腿,这么大的双重打击,老人家在她面前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可能也是怕她伤心。

小姨家住得离姥姥很近,小姨早已经出院在家,见到她欣慰地笑了笑,没怎么说话。小姨的精神一直不好,还不到四十的人,突然间失去了双腿,绝望和消沉可想而知,现在已经是平静多了。小姨年轻时很漂亮,个头高挑,双腿尤其修长挺拔。妈妈哭着说小姨手术后醒过来,拉着妈妈的手,皱着眉问,“我的腿怎么动不了?是不是还麻醉着呢?”。妈妈望着被子下面少了半截的小姨,泣不成声无言以对。妈妈说当时真觉得小姨还不如就在车祸里没了算了,现在这样,让她自己可怎么去面对啊!

小姨的儿子在上初一,学习成绩一般,家里经历了这么大的变故,也没人去关心他的学业,估计以后大学是考不上了。但是有不幸经历的孩子都很懂事,小伙子挺有劲儿,加上小姨整个人现在轻了一半,小伙子天天抱妈妈上下轮椅。每当亲戚们看到小姨的儿子都心疼得想落泪,可不幸中的万幸是小姨有一个很好的丈夫,为人老实厚道,毫无怨言地照顾小姨。街道里对残疾人家庭有一点很微薄的生活补贴,姨夫为了多些时间在家,辞去了厂里的工作,在居委会的支持下开了一间小小的杂货铺。其实就是一楼阳台上的那点地方,用玻璃和铝合金修成个门脸儿,开个小窗口,卖点烟酒糖果,顾客都是周围居民楼里的邻居。

虽然小姨手术后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可医生暗地里警告过家属,这样截肢后的病人多半会精神抑郁,有些人会有自杀的想法。确实,要振作精神用半个身体活下去,需要比寻死大几十倍的勇气。而且,即使不考虑精神上的因素,这样的患者身体已经垮了,基本没有长寿的。妈妈说她私下里问过姨夫,有没有想过自己往后该怎么办。小姨现在这副死气沉沉的样子,一天到晚发呆,话都基本不说,即使姨夫提出离婚家里也决无怨言,会全部承担起照顾小姨的责任。可是姨夫说不想离婚,也不能在这个时候离开小姨不管,更是为了还在上学的孩子。况且医生说小姨这样的病人估计顶多能再活十来年,姨夫说想让她最后这段时间能平平安安地度过。

这也是生活,这也是爱情!日复一日,不离不弃,你失去了双腿,便让我用肩膀来背着你,两个人贴得更紧,一起跋涉人生中的苦难险滩。不需要以死铭志,不需要感天动地,平淡患难的爱情,反而更加真实朴素、感人肺腑、催人泪下。

去殡仪馆看姥爷那天风很大——和姥爷走的那天一样。妈妈把姥爷的骨灰盒捧了出来,看着骨灰盒上姥爷的照片,她的眼泪顿时流了出来。她小心翼翼地接过骨灰盒,紧紧抱在怀里。中国人没有拥抱亲人的习惯,她从来没有对姥爷说过一次“外孙女爱你”,长大后也从没有拥抱过姥爷一次,现在只有抱着姥爷的骨灰痛哭流涕。姥爷啊,我多后悔没有趁你在的时候紧紧地拥抱你,没有告诉你我有多爱你,为什么人们总在亲人去世后才想到说这个“爱”字?

她在姥爷的骨灰盒前摆好苹果、糕点,斟上一杯她从美国捎来的白兰地,再点上一棵雪茄烟。这些东西本来都是想给姥爷尝鲜的,姥爷是个普通工人,一辈子也没尝过这些洋玩艺儿,现在却只能凭风祭拜。雪茄散发出的浅浅白烟悠悠飘向空中,寄托着她无尽的思念和愧疚,风啊,请你把它送到姥爷身边吧。姥爷,虽然你走得匆忙,什么也没来得及说,但我知道,你一定想嘱咐远在大洋彼岸的外孙女照顾好自己、孝顺父母和姥姥。我会的,姥爷,我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幼稚自私的我。你的人走了,可你的爱住进了我的躯壳里,给了我新的血肉。我会好好活着,让你在天上看见我就会欣慰地微笑……

家乡两年来的变化不小,她本来就是个“路盲”,这次回来发现自行车也骑不好了,上了一次街就被人不停地按铃铛,吓得她再也不敢骑了。好在遍街跑满了出租车,不管去哪里都还算方便。她带着给导师的礼物又回到了这所生活了四年的学校,不知不觉走到了原来的宿舍前,却从里面冲出了一群抱着书本的男生。其中一个小眼镜儿差点撞到她,冲她红着脸一笑——原来这栋楼早变成男生宿舍了。荷花池里又开满了一茬新的荷花,荷花池边又坐满了一茬新的恋人,全情投入地演出着一轮旧的故事。

去系里看望过导师,她正告辞出门,忽然听到楼梯口传来小孩的哭声,还有一个大人的声音在哄着孩子。那声音——怎么这么耳熟?“卓!”,她不由得脱口而出。哄孩子的声音嘎然而止,随即一个人从楼梯转角处探出身来,竟然真的是卓!她惊喜地看着卓,自从她出国后就再没和卓联系过了。卓愣愣地看了她几秒钟,这才“啊——”地一声反应过来,“‘介’不是Vivian吗!真没想到在这儿看见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卓兴奋地大声问,没忘记和从前一样加上句他自鸣得意的天津话。

“回来有几天了”,她笑眯眯地说,“能看见你太巧了!这……是你的小宝贝儿啊?什么时候结婚的?”。“去年”,卓一点都没变样,兴奋地搓着手,“走走走,请你吃饭去……咱俩有多久没坐一起吃饭了?”。“好久了……不过我可不去二食堂啊”,她笑着说,“以前吃了苍蝇爷爷,这回再把人家孙子给吃了,那也太作孽啦!”。俩人一边夸张地大笑一边下了楼。

这家校内餐厅是新开的,看上去还比较干净。进门时碰见两个学生,还朝卓叫了声“老师好”。原来卓毕业后留校当了系团委的辅导员,现在正准备考在职研究生,为了让卓的女朋友也能留下来,俩人毕业后便简简单单地结了婚。幸福的小两口现在还多了个宝贝儿子,卓今天正好带满月的儿子来给同事看,却无意间遇到了她。

“你——变化很大啊”,卓吃饭还是喜欢吧叽嘴,让人感觉他吃得很香,“从前你不化妆的”。她这才想到自己今天化了妆,还偏巧化了很浓的妆,为了掩饰脸上的疲惫和肿胀的双眼,“哦……是啊,刚见到我时差点吓晕过去吧?”。“呵呵,是吓晕过去了”,卓笑着说,“等醒过来认出是你,又兴奋得晕过去了!……对了,你什么时候结婚啊?黎孝诚那家伙考上了研究生不上,说实话,是不是找你去了?”,卓压低了声音神秘地问。

“我和黎孝诚……已经分手了”,她轻轻说,自嘲地笑了笑。“哦……”,卓很惊讶,看她的脸色不太好,张了张嘴没敢问。俩人沉默了半天,卓的宝贝儿子忽然哭了起来。她忙站起来去看孩子,却手足无措地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见卓熟练地一手抱起孩子,另一只手查看尿布是不是湿了。“你真是个好爸爸,卓”,她说。“嗐,等你有了孩子不会也得会……你以后也会是个好妈妈,呵呵”,卓边给儿子换尿布边说。

“那你现在一个人?有没有男朋友?”,卓问。“嗯,我男朋友是北京人,在那边认识的”,她说,突然觉得有点想程乐。“嗐!早知道这样,我们几个当初就追你了”,卓开玩笑地说,“那时候一是因为黎孝诚——谁知道你们最后也没成,二是以为你只想找本地人作男朋友……楠现在读研究生,今年刚找了个女朋友,我们下一届的;涵回东北工作了——涵当初还暗恋过你呢!”。“是吗?”,她笑了笑,“我当初也暗恋过他呢”,随后慢慢收敛起笑容,自言自语般地小声说,“其实没有和我在一起是你们的福气……我有什么好的?只会害人……”。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卓的孩子又正好“啊”地大叫了一声,他忙着看孩子也没留意她说什么。

接下来卓就开始不停地讲他的孩子,充满了初为人父的自豪和兴奋,听得她自己都想要个孩子了。也许该是考虑成家的时候了,不知道程乐怎么想,回去就问问他,她暗自想道。“对了,你们俩都喜欢对方什么?——你和你的北京男朋友”,卓笑嘻嘻地问。“哦……”,她愣了一下,这个问题倒从来没仔细想过,“我喜欢他——善良、单纯、专一……他喜欢我什么……我就不知道了”。是啊,和程乐的善良单纯专一相比她有什么?欺骗、背叛、疯狂、愚蠢、还有心里头老也忘不了的黄鲲?她狠狠摇摇头,这个问题原来这么难回答,程乐怎么会喜欢上她,连她自己也觉得奇怪。

“我知道!他也喜欢你的善良单纯专一啊”,卓笑呵呵地说,连忙又补上一句,“别问我为什么会知道,反正我知道!”。她又愣了一下,随后露出一个苦笑,“早不是了……”,她尴尬地轻声说。过了半天,她忍不住问道,“卓,你说,要是你有个女同学失恋了,每天不吃不喝,痛苦得要死要活的,你会不会整天陪着她、照顾她,怕她做傻事?——我随便问问,因为我一个同学现在就是这样……嗯,我挺担心她的”,她怕卓多想,赶紧掩饰了一下。“要是我没老婆的话当然会了”,卓不假思索地说,“怜香惜玉是男人的天性呀!不过这跟爱情不一样,理智的男人都知道这不是爱情,只是同情”。

卓的这句话给她来了个透心凉,一直到回家后她还在想这事。她和程乐的性格差异那么大,怎么可能是合适的一对儿?晚上程乐打电话来的时候她正心乱如麻,什么也不想多说。“去我家住几天吧”,程乐说,“我妈来电话说她和我爸都特喜欢你,就是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太少”。

“程乐”,她悠悠地说,“你和你父母都是纯得透明的人,我过去的事你父母还不知道,以后要是知道了……反正和你们在一起,我总感觉格格不入,感觉自己不配……”。“又来啦又来啦”,程乐叫道,“我说你配你就配,我程乐喜欢的人我父母当然也喜欢!再说我父母也不是思想那么保守的人……你要是不好意思和他们多呆,就回来时早一天去北京,在我家住一天——就一天,然后转天直奔机场”。“那——好吧”,她想了想,心神不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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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燕 子


住在北京的那天程乐爸爸不巧要出差,家里只有程乐妈妈和她俩人。两个差着辈份又身份悬殊的女人本来在茫茫人海中即使面对面也绝不会多看对方一眼,现在却完全因为程乐的缘故亲密无间地拉着手,也完全因为程乐的缘故在客气寒暄之余,还小心翼翼地猜度着对方的感受。晚上程乐妈妈从楼下的小饭馆买了几个菜,还开了瓶长城干红,搞得很丰盛。“我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问程乐他也是稀里糊涂”,程乐妈妈笑着说,“这些菜都是程乐昨天打电话来替你点的,大概全是他觉得好吃的吧,你尝尝!”。

正说着门铃响了两下,“你先坐会儿”,程乐妈妈边说边去开门。客厅和门之间有一段拐弯的走道,坐在沙发上一点也看不到门口那边的情况——反正看到了她也不认识谁是谁。“哎——是燕子啊”,程乐妈妈的声音很高兴,应该是很熟悉的人,“快进来快进来!家里正好来了客人,我在外面买了几个菜,你吃了吗?一块儿坐下吃啊!”。

“不了不了,干妈,您有客人在我就不进去了”,听燕子的声音是个年轻的北京女孩,“我今天正好去白桥那边办事儿,买了点爆肚儿,给干妈送点尝尝……还有,就是想告您一声儿……我,我婚不结了——呵呵,真是的,请柬都发出去了,现在还得挨家儿通知!”,燕子自嘲地笑了一声。“哎哟,别怪干妈说你啊,你这儿是怎么着啊?多大的事儿啊!说好了结完婚俩人一起去澳大利亚,这不挺好的吗?”,程乐妈妈的声音压低了些,毕竟涉及到了人家的私事。“我……后来怎么想怎么觉得不行,我跟他一共才认识半年,了解还是不深,何况还是个老外……”,燕子轻声说。“哦……”,程乐妈妈没说话。

这时候厨房里烧着的水壶“嘶嘶”地叫起来了,她忙起身跑过去帮忙关火。“谢谢!”,程乐妈妈也随后冲进了厨房。“应该的”,她笑了笑,一抬头正好和站在门口的燕子打了个照面。燕子一头短发,长得很漂亮,皮肤白晰,眼睛又大又水灵,典型的清纯邻家女孩。“你好!我叫燕子,就住旁边那栋楼,没事儿老来这儿串门儿”,燕子大方地冲她说,一笑露出两个酒涡,和程乐一样……程乐——对了!难怪她觉得燕子长得那么面熟,原来就是她在照片上见过的那个女孩,那个程乐暗恋了十年的女孩!

一股强烈的自卑感从脚底向头顶慢慢涌了上来,她站在那里,双腿沉得走不动路,愣愣地看着那个和程乐一样阳光灿烂的女孩。“这位是Vivian”,程乐妈妈向燕子介绍说,“她从美国回来探亲,是程乐的——”。“我和程乐在一所学校”,她连忙打断了程乐妈妈的介绍,“我……我明天一大早要从北京机场走,所以今天就借住在程乐家”。她也不知道在那一刹那,自己为什么会不假思索地这样说。隐隐约约地总觉得眼前的这只燕子将会飞进她和程乐之间,而那个配得起程乐的女孩,当然是燕子而不是她。她这几句话说得也是事实,程乐妈妈也没听出什么大毛病。

“你进来坐啊,程阿姨买了那么菜,就我们俩也吃不完,你跟我们一起吃吧”,她冲燕子笑笑说。不知为什么,她心里一点也不嫉妒这个漂亮的燕子,这个曾经占据在程乐心里那么多年的女孩。“是啊!来吧来吧,我们一起给Vivian饯行,要不太冷清了”,程乐妈妈也说道。“那——成!反正我从小儿就老来程乐家蹭饭”,燕子爽快地说。

原来燕子的妈妈和程乐的爸爸在同一个研究室,两家也都一直住在这片家属楼里,关系不一般。燕子和程乐同岁,在附小和附中读书时又是同班同学,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燕子念的是文科,毕业后在北京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单位里有好几个年轻的外国人,其中一个澳大利亚小伙子半年前开始狂热地追求燕子——就是她原本打算嫁的那人。

燕子和那个澳大利亚人已经在公司举办了订婚宴,本来计划九月份去澳大利亚结婚。小伙子在中国的项目已经完成,以后就不用长驻北京了,打算带燕子在澳大利亚定居。燕子是个地地道道的北京姑娘,虽说豪迈大气,却没怎么离开过皇城根儿。随着婚期的临近,想想以后要嫁到那个举目无亲的地方,估计换了谁心里也会开始发毛。用燕子自己的话说,就是怕“吃不惯那儿的袋鼠肉”。

燕子是个很可爱的女孩,看得出程乐的妈妈也很喜欢她。“要是程乐也一起回来就好了”,燕子说,“他不是最爱吃爆肚儿吗?以前每次去崇文门那头儿都少不了到那家‘爆肚宛’吃一回,他一人能吃三份儿!哈哈!……嗯,下次回来让他带你去”,燕子扭过头来冲她笑笑。这个北京姑娘讲话虽然乍一听大大咧咧的,但其实心思挺细,应该也察觉到了她和程乐不仅仅是“同一所学校”那么简单。

“是吗?原来程乐爱吃爆肚儿啊,可惜美国那边买不到,自己又做不出这味儿来,肯定馋死他了”,她微笑着说。“但是‘豌豆黄儿’自己可以做”,燕子热情地说,“程乐也特爱吃豌豆黄儿——喏喏喏,老师是现成的!干妈就会做,我还记得小时候您做给我和程乐吃呢!里边放红枣和葡萄干儿,比外面卖的还好吃!有一回就剩最后一块儿了,我和程乐都想吃,我就骗程乐说电视里正演《铁臂阿童木》,趁他一不留神就把那块儿‘豌豆黄儿’抢过来,结果还把程乐气哭了呢!哈哈哈……”。

“哎哟,燕子,亏你还记得哪!”,程乐妈妈也开心地笑着,“那时候你们才多大点儿啊?七八岁吧?是刚上小学那会儿……后来谁还自己做啊?”。她随着大家笑了笑,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滋味。她不知道程乐从小喜欢吃什么,不知道‘豌豆黄’是什么东西,不知道程乐童年的趣事,不能让程乐妈妈开心地大笑……她怎么可能成为程乐理想的妻子?

“我们照张像吧,我回头好拿给程乐看”,她冲燕子笑笑说,“你和程乐有好久没见了吧?”。“他去年年底回来我们还见了一次呢”,燕子想了想说,“不过,那时候我正忙着订婚的事儿,没来得及跟他好好聊聊……”,燕子的目光凝固在前方的鱼缸上,似乎开始想事情。

“那时候我正忙着订婚的事儿……那时候我正忙着订婚的事儿……”,她脑海里回荡着燕子这句话,忽然间一下子全想明白了。那时候燕子正忙着订婚的事,她就要和别人结婚了,程乐又怎么可能在那个时候去拆散她的幸福。他那么善良,自然是会默默地祝福燕子。而她,却在一个恰到好处的时间,以一个恰到好处的楚楚可怜的形象出现在程乐面前。她甚至开始怀疑程乐根本就从未向燕子表白,他告诉她的那一切,其实只是个美丽的善意的谎言,为了能减少她心里的一个负担,让她能接受一段新的感情。

唉,程乐,我们都被自己骗了。你和我,一个错把同情当成了爱情,一个错把感激当成了爱情,两个多么经典的错误啊,却被我们忽视了那么久。现在,你的燕子飞回来了,你知道吗?她再也不会远飞他乡,她又飞回了你家的屋沿下,那个她住了十几年的地方。

燕子和她肩并肩地靠在一起照了几张像。燕子笑得很开心,还一直亲热地挽着她的胳膊。她知道照片上的燕子一定光彩照人,而她,不用看也知道——苍白憔悴、心事重重,再怎样努力挤出笑容也抹不掉眼睛里那片忧郁。

吃饭时她一直心不在焉,有几次程乐妈妈和她讲话她都在走神儿没有听到,燕子便在一旁提醒她,幸好程乐妈妈人很好,也没见怪。燕子并没有任何嫉妒她或者向程乐妈妈争宠的表现,相反,和她一见如故谈笑风生的,象个很久没见的好朋友。说来奇怪,燕子越是好,她就越是不想争,只想把程乐拱手送给燕子,在这场没有任何硝烟的战争中提前认输退出。

虽然燕子只字未提,她很清楚地知道燕子是喜欢程乐的。也许是女人的直觉吧,她觉得燕子之所以悔婚,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程乐。她不是也说过和澳大利亚未婚夫认识时间短、了解不够深吗?那么若论相处的时间和感情,还会有谁比程乐更合适?而且,一个女孩能记得那么多年前和一个男孩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不深深喜欢他是不可能做到的。程乐本来就应该是燕子的,不是吗?他们俩那么相配,感情又那么好,要不是因为程乐出国,可能早就结婚了。

命运真是无情,居然一次又一次地把她推到属于别人的爱情中,然后再发现她是个错误,象捡出条虫似的,狠狠地把她甩出来。只是这一次,她不会再象上次那样顽强地抗争,用生命去抗争,她也早已失去了抗争的勇气和力气。更何况,如果除了感激她真的爱着程乐,那么成全他和燕子,也该是她最大的心愿和报答他唯一的方式了。教会里的姐妹们常说的“用神的爱去爱一个人”,估计就是指这样的爱吧!如果一切可以重来,对黄鲲,她也早该这样去爱他,让他自由自在地离开,让他轻轻松松地选择理想的妻子,不是吗?那次摔得那么重,差点就没爬起来,这一次总该吸取教训了。

夜里,躺在程乐房间那张温暖宽敞的大床上,崭新的羽绒被又轻又软,散发着淡淡的清新的气味,却仍然让她难以入眠。或许,只因为这一切都不是在自己家里,这一切都不属于自己。第二天一早,程乐妈妈的司机开车送她们去了机场。“我和程乐爸爸都很喜欢你,希望你将来能成为我们家的一员。我和他爸爸都想要女儿,可惜生了程乐,呵呵……以后我们会拿你当自己的女儿!”,程乐妈妈慈祥地笑着说。她感动得眼圈发红,“我也希望能多一对您和叔叔这样的父母”,她由衷地说,“我进去了,您和叔叔多保重身体!”。

她走出几步,停下来又向站在海关外面的程乐妈妈挥了挥手,程乐妈妈也笑呵呵地向她挥手。她转过身,再不回头地向机场里面快步走去。“我也希望能多一对您和叔叔这样的父母,我也希望能嫁给程乐”,她自言自语地说,“可我这辈子是没那个福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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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头 发


回去的飞机上她一直闭着眼睛默默重温着这趟回国所经历的种种变故,短短的两周时间,让她完全变了一个人。支撑在她世界里的所有钢筋框架就象是个变形金刚,被一种无法抗拒的大力扭成了完全不同的另一番模样。爱情曾经是她追求的全部,爱情是掺了剧毒却是她赖以生存的食物,爱情带给她自焚般快慰的痛楚。然而,和失去亲人的悲恸相比,那痛楚却是多么自私和狭隘。

即使在她自杀未成,从“疯人院”里出来后,她也从没想过自己会因为爱上黄鲲而后悔。可是现在,她想,也许我真的开始后悔了,当初爱得歇斯底里时哪曾想过父母亲人一丝一毫?倘若把那点劲头放在他们身上,哪怕早点回来看看他们,让姥爷高兴高兴……唉……那场让她引以为豪无怨无悔的付出,如果可以换回亲人的笑脸,她大概会毫不犹豫地舍弃。哦,爱情,如果需要那么重的代价,贫穷的我实在无力担负,宁可一生与你擦肩而过。想到这里,她只觉得一阵心灰意懒,心头象是森林大火后的一片废墟,再难生出新芽来。

她生命中的那场暴风雪停了,阳光穿过乌云,照了下来,晒得她浑身上下暖洋洋的。可是,焚烧过的枝头,依旧全是焦黑的灰烬。太阳啊,忘掉这片狼藉和灰烬吧,你不如去照耀湖边那棵翩翩杨柳。你看那停在杨柳枝头的燕子,她从此再也不会飞去,只有你们才将彼此衬托得更加美丽。

飞机正在穿越云层,上下颠簸了一阵。半梦半醒中她觉得自己似乎置身在一个巨大的蹦床上,先是跳起好高好高,高得超过了那棵大树,然后,迅速下坠,深深陷进蹦床里,又再一次被反弹起来。她的身体、她的思绪,忽上忽下,想停也停不住,只觉得心里没了底,不知道哪个高度才是自己的地平线。

她还没完全走出甬道就看见程乐站在外面的机场大厅里。他也早看见了她,笑着向她挥挥手,她连忙快步向他跑去。“程乐,我好想你”,她把箱子放在地上,扑到他怀里紧紧地抱着他。“好啦好啦,别这样……”,程乐拍拍她的后背,他最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下拥抱牵手什么的。她还是倔强地抱着他,过了半天才轻轻离开了他怀里,好象小孩子最后一次舍不得地抱着自己心爱的玩具——因为那玩具马上就要被父母送给别人了。

“你怎么瘦了,程乐?”,她仔细打量着他的脸说,“你不好好做饭,成天就凑合着吃对不对?”。“没有啊”,程乐笑了,“可能是头发长了显得邋遢了吧”。“今天我就帮你理发,回去就理”,她认真地说,伸出小手轻轻抚摸着他久违的脸庞和长了的头发。

一进门,“太难”就从沙发上轻轻跃了下来,姿势和田亮跳水一样舒展漂亮,一颠一颠地向她跑过来,嘴里还“喵喵”地打着招呼。她把它抱在怀里又揉又亲地热乎了好一阵儿,有时真觉得“太难”就象是她的儿子——儿子的爸爸自然就是程乐。想到这里,她居然有些犹豫,要是和程乐分开,不管“儿子”归谁,也少了一个疼它的人啊。

吃完晚饭,她在厨房里摆了把椅子,让程乐摘下眼镜,脱掉上衣坐好,又在周围的地板上铺满报纸。“我回国前就该帮你理发的”,她略带歉意地说,一边开始用小喷壶往他头发上喷水,“不冷吧?我灌的是温水”。她轻轻梳理着程乐的头发,说来奇怪,每次她把双手放在他头上,摆弄他的头发时,心里就升起一种女人独有的温柔,带点母性般的宁静和爱怜。程乐的头发很多很密,黑得发亮,她抚摸着他的头发,都有些不舍得剪了。“你真的不打算把头发留长?人家画家可都是长头发的,多潇洒!”,她开玩笑地说。“我又不缺画笔,犯不着拿自己的头发画——你就剪吧,大大方方地!”,程乐笑着说。

她一层层仔细地用剪刀剪着头发,动作很娴熟,不由得想起了第一次给程乐理发时的情景。那时她还从没给人剪过头发,一点经验都没有,却自告奋勇地要给程乐试试。现在想想也挺好笑,可当初只觉得,爱一个男人,就好想帮他理发。也对啊,头发不是叫做“烦恼丝”吗?那么爱他,理所当然要为他减去烦恼了。为了好好打理他,她雌心勃勃地买了一套电动推子,还特意买了盘教人如何理发的录像带,据说理发很容易——黄鲲说的。

那天,她就象童话《知道了》里面那只什么事都只学一半还自以为是的小白兔,觉得理发再简单不过了。连录像带都没看完,她就忍不住跃跃欲试,一把将程乐的头按低便上电推子。可感觉怎么……总是不大对头,好象是在拔草而不是剪草。尤其是每次推子离开头发时,她的手都感觉象是从前在乡下玩时连根揪起一大把的新鲜花生。低头再看程乐,虽然他牙关紧咬一声不吭,脸却早已经憋红了。

“对不起啊,程乐”,她让他的表情给吓坏了,“我真笨!……很疼吧?”,她的声音心疼得发抖。“嘿嘿……有点儿”,程乐笑着说,吸了口凉气,定定神,一脸大义凛然的样子,“没关系,头皮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你接着来吧!”。“还是不要了”,她都快哭出来了,“那……我就用剪刀吧”。“唉哟别介!”,程乐叫了起来,“用推子我大不了也就损失几块头皮,用剪刀我耳朵可就没啦!”。“呸!”,她被他逗得破涕为笑,“我正好做‘层层脆’拿来下酒!”。

她想着想着不禁笑了出来,从前把他痛成那个样子,现在却变成了她甜蜜的回忆。唉,这就是你呀,程乐,你心里有多痛从来也不说,却把自己的痛苦全都变成了我本不配得到的奢侈的甜蜜。就象一颗洁白的莲子,那样清香怡人,却把苦涩藏在心里。

“程乐”,她一边继续剪着头发一边轻声说,“我在你家时……遇见燕子了”。她紧张地留意着他的反应,大气也不敢喘,手里却还在装模作样地摆弄着他的头发。程乐半天没支声,大概绝对没想到会有这么巧,过了好久,才不带任何语气地说了句“是吗?”,声音很平静。“她人真好,直率大方、善解人意,长得又漂亮,难怪你那么喜欢她……呵呵”,她努力笑了两声,想让自己听上去轻松自然些。

“哼……”,程乐听出了她这话里的酸味儿,冷笑了一声,“那是以前……对啊,她是我们家邻居,我跟她很早就认识了,小时候我们两家的父母也老开玩笑说将来要做亲家……可那又怎么样?”。程乐轻轻抓住她放在他头发上的手,扭过头来望着她,“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他说,脸上带着一种奇怪的微笑,象是同情,又象是安慰。他的眼神似乎也一下子变得深奥难懂,“你还有什么胡思乱想的,都说出来,别在心里头憋着”。

“我不是胡思乱想……程乐,你上次回北京时,燕子是不是告诉你她订婚了?”,她悠悠地说,抬起眼睛看着他。程乐直直地瞪了她半天,轻轻叹了口气,“是!——可这和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我回去前就想好要……”,他想解释,可整件事实在太难解释清楚了。任何人大概都会觉得他是因为燕子订婚才放弃埋藏了十年的初恋,又有谁会相信一个心中还装着另一个男人的可怜女人居然会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他眼也不眨地望着她,读她的表情、读她的心情,他多希望看到她撒娇、嫉妒,哪怕是发脾气也好。可是,她却用那样一种温柔的体谅的目光含笑地看着他。他重重叹了口气,知道自己再怎么解释也没有用了,“我没告诉你就是怕你会多想,可你早晚还是知道了……”,他无可奈何地说。

“我没有多想”,她认真地说,“我不管你因为什么原因放弃她接受了我,那些都不重要!我只知道是你把我从地狱里拉了上来,你救了我,又让我那么快乐,我永远都感激你!”。她顿了顿,鼓足勇气,又向他挤出一个微笑,“但是,有件事你还不知道……燕子她……她不去澳大利亚了!她悔婚了!她不嫁那个外国人了!”。

她看到他惊讶得睁圆了眼睛,嘴巴张得老大,半晌说不出话来。唉,果然不出所料,她心里说,他的反应证实了她的想法,也更坚定了她的决心。她苦笑着把自己的双手从他的手中抽出,继续说道,“燕子她喜欢你,我能感觉到!你相信我,女人的直觉是很准的,尤其是和她身边那个男人有关的事……而且,我还觉得她之所以会悔婚,也是因为她心里有你!你去跟她说吧,告诉她你一直都喜欢她,告诉她你现在还喜欢她!她一定会接受你的,我知道!”,她越说越激动,越说越大声,眼泪直往上涌,脸上挂着酸苦的笑。

程乐直愣愣地瞪着她,目光深邃悠远。从他的目光中她读出了深深的失望,可对她而言,却宁肯相信那失望是因为燕子订婚悔婚的时机竟是这般造化弄人。“你和她……才是天生的一对儿,你们本来就是一对儿,我本来就不该出现……”,她轻声说,眼泪终于静悄悄地流了下来。“一定是夏威夷的海水太清、天气太热,我们都被冲昏了头”,她擦了擦眼泪,自嘲地笑着说,“你其实只是同情我……你还不明白吗,程乐?”。

看着她那幅可怜巴巴又自以为是的样子,他无言以对,有种被人冤枉到极点的愤怒和委屈。他强压下心头的无奈和绝望,“理发!”,他沉声说道,扭过头去坐正,没再理她。

一直到临睡觉,程乐也没和她讲话,早早地上床躺在自己那半边,背对着她。她看他如此不高兴,很自觉很体谅地把自己的枕头和被子从床上搬到床边的地毯上,在那里铺好被褥,熄了灯,一声不响地钻进地毯上的被窝里。燕子的事对他的冲击太大了,她默默地想,而我又在最巧也是最不巧的时刻插了进来,害得他这么为难,现在,是该离开的时候了。美丽的童话故事里向来都是阳光和燕子,谁会写下焦枯的枝桠上那只丑陋无比的麻雀?她朝自己裂嘴苦笑了一下,眼泪悄悄地滑到了枕头上。

过了一会儿,听到程乐猛地坐了起来,然后下了床。她以为他要去洗手间,谁知他却径直朝地毯上的她走了过来,脚步声停在了她背后。她回过头看着他黑暗中的身影,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也许,他是在犹豫怎样开口说分手?哦,程乐,请你不要为难,你给我的一切已经太多太多了,而我能够报答你的,也只有还给你那份本就属于你的幸福,从你和她的故事中消失。她一只手撑起身子,刚想坐起来告诉他她的决定,他却突然间俯下身来抱住她,把她重又压回到地毯上,找到她的唇用力地吻她。

毫无准备下的她先是一惊,随后便欣然回应着他的吻。来吧,程乐,你可以把我当成她,能再多为你做些事,我觉得很开心……何况——我想我爱你,你知道吗,程乐?……虽然和从前对黄鲲的那种感觉不同,或许我再也找不回那种感觉,但是,我却真的心甘情愿为你做任何事……对黄鲲,我曾爱得放不了手,可是对你,只要你幸福,原来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原来我可以转身就离开!这到底是为什么啊?谁能告诉我?求你告诉我……除了感激,除了怜惜,程乐,我想我爱你……

他觉得胸中有股难以排遣的压抑和郁闷,燕子悔婚的事的确令他很吃惊,象是在平静的心湖中丢进块小石子,也荡出了一片涟漪。但是,那片涟漪过后,水面自然又恢复平静,那澄清得见底的湖水中,映出的依旧是她的影子,她一个人的影子,她欢笑的影子、她哭泣的影子。可那影子,现在却背过身去不再看他,只想默默地走开。他不知道要如何才能留住她,他不知道应不应该留住她,他只是一片安静的湖水,无法带给她惊涛骇浪的震撼。也许,那条孤独憔悴的美人鱼,她生来就属于大海,她的命中早已注定,宁可葬身海底,也无法在淡水中生存?如果是这样,离开吧,我的美人鱼,离开我的怀抱,回到你的大海……或许有一天,你会发现海水不再那么咸,那是因为我的眼泪汇入了大海,湖水的眼泪,希望有一天能冲淡你的世界中咸涩的海水……

心头的滋味一点点变成了酸苦,他心乱如麻,只能吻她。哦,Vivian,你能感觉到吗?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它们全部属于你,你为什么还要固执地离开?他抱紧怀中的她,更多的吻更激烈地落在她的唇上、脸上、颈间、胸前。

她颤抖的双唇和身体热情地回应着他的每一个亲吻和抚摸,她忽然觉得心中一片坦荡澄明,一切都变得如此简单清晰。哦,程乐,你能感觉到吗?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它们全部属于你,哪怕我今夜过后便要离开!她的四肢柔软舒展,轻轻环绕住他火热的身体。

他急促的喘息让她觉得感动,她的双手轻抚着他的后背,双唇流连在他的耳畔和肩头,身体微抬配合着他。他今夜的动作比以往猛烈得多,她看不到他的表情,也许是喜悦,也许是无奈。他从来也不肯开灯,今夜也是一样,就连隔着窗帘透进来的月光都会让他害羞。看不到也好,她想,程乐啊,我也喜欢在黑暗中,原因你却永远也猜不出……我看到在你心中有个女孩的影子,可我宁愿躲在黑暗中永远不要看清,因为这样我便可以把那影子偷偷当作我自己。

随着他频率的加快,她没有力气再思考下去,来自身体的感觉麻痹了大脑。终于,他重重地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她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她怀里微微颤栗。她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他,“冷吗?”,她喘息着问他。他摇摇头,抬起脸望着月光下她那依稀的面庞,轻轻伸手拿开了贴在她湿润红唇上的那一缕发丝。

“头发……”,他解释道,呼吸渐渐平稳下来,“头发太长,乱了……”。他把五指分开,轻轻梳理着她柔软的长发,仔细地看着黑暗中她熟悉的脸,“你的头发好细、好软……你的心也是一样,所以才那么容易乱,才有那么多的烦恼……你要对我有信心,要对自己有信心……我爱的那个人——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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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ING》及插图——By 与子成说


第三十四章 生 日


程乐的生日就快到了,她开始着手准备给他庆祝。自从俩人从朋友变成恋人,这还是第一次给其中一个过生日,一定要隆重一点。燕子悔婚这件事给她和程乐之间带来的风波似乎算是告一段落,两个人谁也没有再提起,至少表面上一切又都恢复了原状。程乐生日的前一天晚上,她独自来到超市采购。程乐本要一起来,她没让。她在心里已经计划好了一套浪漫实惠两不误的“二人一猫”生日大餐,算是给这个三口之家添点热乎气,也多少是她对程乐的一点报答和心意。

挑了一大堆的肉蛋果蔬,她推着装得满满的购物车找到了放彩灯的货架。她特别喜欢节日里美国人家的大门外挂在树枝上和屋沿下成串的彩灯。到了夜里,彩灯一闪一闪的,在死气沉沉的黑夜中提醒着人们生命的美丽,是那样令人感动和振奋。这片货架比较偏僻,又是晚上,周围根本没人。她正比较着各种彩灯串的长度和灯泡的颜色,忽然听到了一个很熟悉的低沉的嗓音,从隔壁那排货架传来。

“不在这一排!我都看过了,没有!可能在旁边那排吧”,那个声音听起来轻松愉快,“多少瓦的来着?”。她的耳朵下意识地竖了起来,接着又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女人声音,“100瓦!多花点电费总比给你重新配眼镜便宜!”。从谈话的内容听起来,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不同寻常。那个中国男人的声音——难道是……

黎孝诚?!她一愣之下,头脑的反应有些迟钝,还在犹豫是不是该推上车掉头就跑,却显然已经太迟了。货架的尽头出现了一个高高大大的身影,果然就是黎孝诚!“在这边——”,黎孝诚向刚才说话的女人喊到一半,声音一下子哑住了。没有任何的侥幸,黎孝诚也一眼就看见了她——形单影只、尴尬狼狈的她。她人好象瘦了一大圈,在夏威夷晒黑的皮肤还没有完全变回本来的颜色,愈发显得憔悴。

她呆呆地站在那里,象被施了定身术一样,想把冻在了黎孝诚脸上的视线拉回来,却发现根本就拉不动。当初她割腕自杀,打从医院回来后就再没见过他,如今这还是第一次。几个月来她险些忘记了黎孝诚这个人,还有她对他犯下的罪过,可那些深深刻下的东西,是无论如何也擦不掉的。她对他的回忆全部定格在最后那一天:他俩激烈地争吵,他在她的尖叫声中把她泣血的思念撕得粉碎,纸片象雪花般纷纷飘落,再也拾不起来,再也拼不完整……她试图躲到另一个世界,来逃避今世的惩罚,可没有用……“你欠我的,你永远都欠我的!”,他咆哮着,眼泪夺眶而出——那便是她记忆中关于他的最后一个画面了……她没有死成,这世上却有另外两样东西,在那一天,终于同时彻底地死去了,又被草草地葬在了一处——那是她的初恋,还有他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是个残忍的凶手,她黯然地想,思绪忽然被此时出现的那个女孩打断。“是吗?”,那女孩边说边走到了这边的货架,根本没留意到她,很自然地拉住了黎孝诚的衣袖。黎孝诚艰难地把视线从她身上一寸一寸挪到了货架上,轻轻抓起了一盒灯泡递给那女孩,面无表情,一言不发,也没有再看她。

她嘴里仿佛在一瞬间尝到了无数种滋味,成千上万没头没脑的片段同时从脑海的每一个角落里飞了出来,还全都攒在了一起,争先恐后地在她眼前重放,让她觉得头晕眼花。第一个本能反应就是想逃,拔腿掉头就逃,可是腿重得象绑了石头,而且现在再逃也太晚了。随后紧接着就是后悔,后悔没让程乐陪她一起来。这样的场面,虽说是在预料之中,早晚都要面对的,可活生生站在面前的毕竟是从前的初恋情人,心里总是没法那么从容坦然。从前牵着的两只手,现在分开了,自然应该各自牵起另外一只手。他已经找到了,那女孩就站在他身边,甜蜜地挽着他的胳膊,而她,此时此刻总该也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似乎才算扯平。

那消失了不知多久的虚荣心,居然被这一幕激发出来了。黎孝诚依旧紧紧牵着那女孩的手,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觉得尴尬至极,还是在有意做给她看?那千般难以言喻的混杂滋味渐渐淡去后,她心中慢慢升起了一丝欣慰,明知只是自欺欺人,可还是忍不住为自己开脱——她伤了他,却也因此成全了他如今的幸福。也许,她的罪过可以因此而抵消少许吧!哦,孝诚,我那惨不忍睹的初恋啊,也许是因为我当初对你的伤害,或者你也体会到了初来异乡的孤独寂寞,总之,你找到属于你的她了。不求你理解我当初的软弱,不求你原谅我可耻的背叛,不求你忘记我绝情的伤害,如今,我只求你一件事——求你幸福……祝你幸福,孝诚,求你幸福,减轻我一丝罪过。

她一脸漠然地拿起一串彩灯,推着车子和那两个手牵手的人擦肩而过。仅仅凭着余光中的一闪而过,她的脑海里已经敏感地印上了那个女孩的模样——挺可爱的眯眯眼,大嘴爱笑,身材匀称标准。她没有看黎孝诚,反正黎孝诚也没有在看她。在那一瞬间,曾经有过的默契终于又闪现出来,帮助两人立下今生今世最后一个约定——形同陌路。

回到家里,程乐正在沙发上逗“太难”玩它的玩具老鼠。“我今天买菜时看到黎孝诚了”,她一边把菜放进冰箱一边说,“还有他的——女朋友……好象有点面熟”。“是啊,那女孩儿是你们系的,今年新来的,上次迎新晚会你不是还跟人家说过话吗?”,程乐答道。“是吗?我怎么不记得?……他们俩倒挺合适的,都是今年的新生……”,她随口说。“黎孝诚现在过得挺好的,我们还有联系,关系一直还不错”,程乐说。这种旧爱新欢的尴尬关系,大概也只有程乐和黎孝诚这两个心中坦荡得象平原一样的人,才能还做得成朋友。“你以后不用再想他了——我是指,不用再想对不起他什么的了”,程乐笑笑说。

“我知道,程乐”,她也笑了笑,走过去在程乐旁边坐下,依在他怀里,一边伸手去给“太难”挠痒,“对了,我买了彩灯,明天我们就挂在窗子上——我好喜欢彩灯,一闪一闪的会说话”。“彩灯会说什么话?顶多只是眨眨眼、暗送秋波而已,你能听懂彩灯说的话?”,程乐略带嘲弄地看着她。“能,我就能!连‘太难’说话我都听得懂,当然也能听懂彩灯的话!”,她胡绞蛮缠地说,“白天亮着彩灯确实没有必要,所以它就叫‘省电啊,省电啊’;到了晚上,看见彩灯就能找到自己的家,它就说‘回家吧,回家吧’!”。

“好好好”,程乐笑着说,“我记住了,你精通鸟兽语,插上电线还能亮!不过彩灯要是有一天真能说话,那不是天下最伟大的发明也算是奇迹了——反正我听不见,也不信……哎,明天你休息休息,别做饭了,我们出去吃”。“不!”,她脆声叫道,“我要给你做‘东坡肘子’!你不是说馋这个吗?”。

第二天早早回到家,程乐还没下班,她开始忙着做饭。先调好面糊,把生日蛋糕烤上。程乐小时候爱吃糖,到现在还有好几颗蛀牙,外面卖的生日蛋糕都太甜,他不能多吃。边烤蛋糕,她边开始准备做“东坡肘子”。按照从网上找到的菜谱,先把肘子刮净在开水里烫过,然后在热油中炸,炸到肉皮变色后拿出来在水里泡软,还要再炸一遍,这才能上锅炖。

她炸过第一遍,刚把肘子泡进冷水里,电话突然响了。“喂?”,她高兴地接起电话,一定是程乐。电话的另一边迟疑了片刻,低声问道,“程乐在吗?”。她张大嘴巴,哑口无言地举着听筒,心脏“突突”地就快要跳出胸膛来。那人的声音她快一年没听到了,可是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知道是我吗?他知道我和程乐住在一起吗?他还听得出我的声音吗?这个小小的城市啊,所有人都被罩在一个大网里,哪天老天爷高兴一收网,网里的人便都骨溜溜地打着滚儿挤到一起。昨天刚刚见到黎孝诚,今天居然又听到了黄鲲的声音!

她咳了一声,清清失了音的嗓子,“还没回来”,她不带任何语气地说,然后立刻“咣”的一声挂上了电话。也许,他根本不知道是我接的电话,她侥幸地想,程乐不一定会告诉他,男人的自尊也许根本无法让他说出口。一个男人狠狠甩掉的女人,被另一个男人好心地收留,两个“共享”过同一个女人的男人还要整天面对面地共事,这算什么倒霉事儿!都是因为我,我这个可耻的女人……程乐啊程乐,你的心里是不是很苦?你为什么从来也不说?

她感到有种力量在扭曲着她的心,说不出地难受。她深深吸了一口气,那种想哭的冲动已经变得很轻很淡,努力一下就能克服过去——这种本领她现在很熟练了。早上她特意化了点妆,所以一滴眼泪都不能流,更何况,今天还是程乐的生日。生日——对了,得赶紧接着做饭。她回到厨房,又往平底锅里添了些油。

油锅烧得开始冒烟了,她心不在焉地拎起泡在冷水里的肘子,想都没想就往油锅里放。肘子很大很重,最后一刻从她手里打了个滑,掉进了锅里。顿时,没控干净的水溅到热油中,“噼噼啪啪”地爆成一片。被肘子砸起的热油还有一大片泼到了她裸露的左手小臂上,吓得她“啊”地一声尖叫。疼痛慢慢沿着手臂传了上来,越来越浓,一直钻到心里。锅里的油还在象鞭炮似的响个不停,她呆呆地举着双臂,不知道如何是好。

不一会儿,疼痛已经传遍了全身,手臂上出现了红红的一大片烫痕。她不知道该不该用冷水冲,胳膊上那疼痛的源头已经失去了知觉,冷水不知会不会反而弄得更糟。她又怕又痛,眼泪条件反射般地哗哗流着。正在睡觉的“太难”也被厨房里的鞭炮声惊醒了,遛跶过来巡视,看到“妈妈”不太对劲儿,大声地“喵喵”叫个不停,更添乱了。

门外传来一阵钥匙声,紧接着程乐推门进来了。“我回来了——哎!你怎么了怎么了?”,程乐猛然看见她泪流满面,“儿子”正急得大叫,鞋也来不及脱,便径直冲了过来。“热油溅出来了,我的手……好痛”,她抽泣着说。他一把捧起她的手,仔细看着,“红了那么大一片!”。他扭头看见锅里的肘子,腾出一只手关了火,另一只手还抓着她受伤的胳膊,“都是这肘子搞出来的——唉!早知道不跟你说我喜欢吃‘东坡肘子’了”。

“不是因为这个,是……是我自己一不小心……程乐,我……我好痛”,她的眼泪流得更凶了。人痛的时候,就会变回小孩子,尤其是在关爱你的人面前。好比小孩子不小心摔了一跤,本来自己也就爬起来了,可要是看到了父母,就非得无限委屈地大哭一场。“不哭,不哭”,程乐也象对待小孩子一样柔声安慰她,“不会有事的,不怕……我知道痛,热油烫的当然痛了……对了,药箱里有‘京万红’,我给你找去!”。

程乐小心翼翼地用棉签给她涂着药膏,“又是左手!你这只手可真是多灾多难……我送你的小乌龟呢?怎么今天没戴?”。“怕弄脏,做饭时摘下来了——嘶……轻点!好痛!”,她已经不怎么哭了,只是脸上还狼藉一片,“看来那小乌龟手链还真是一刻也不能摘!”。

上好了药,她擦干了眼泪,这才想起来告诉程乐,“刚才有人打电话找你”。“谁啊?”,程乐问。“嗯……不知道……中国人,男的,没说名字……”,她想了想说道,“你刚才没在办公室啊?”。“我去买了点东西”,程乐笑眯眯地说,“你猜是什么?”,他从口袋里翻出一包玩具一样的东西。

“这是——bubble kit,吹泡泡的啊?”,她奇怪地说。“对啊,那天你不是提起小时候在大院儿里用肥皂水吹泡泡吗?说得我也怀念起小时候来了——我在Walmart找了半天才找到,本来想吃完饭我们去Barkley lake散步吹泡泡,结果你的手……以后再说吧!”,程乐笑着说,忽然抽了抽鼻子,“哎哟!什么东西这么香啊?”。

“啊——我正烤蛋糕呢!坏了坏了!”,她冲进厨房,一把拉开烤箱。“唉呀,烤过头啦!”,她沮丧地看着萎缩干巴的蛋糕,伸出没受伤的右手就要去端。“戴手套!”,程乐大叫,“你今天怎么这么冒冒失失的?差点连另一只手也给烫喽!”。

“对不起,程乐,蛋糕都硬啦”,她噘着嘴说,“我扔掉算啦!”。“别别别!”,程乐拦住了她,“那就当cookie吃,这么香的东西怎么能扔啊?我留着早上吃早点——巧克力的啊!我最喜欢了!”。“可是你的生日蛋糕没有了……”,她垂头丧气地说,忽然想起了什么,“哎——对了,我昨天还做了其他的甜食!”。她从冰箱里端出一碗红棕色果冻似的东西,倒扣在盘子里,圆圆的挺好看。“反正也是圆的,就拿它凑合吧”,她边说边把“2”和“6”两个数字蜡烛插在那东西上面,“可就是不敢点蜡烛了,不知道会不会化掉……”。

“这是什么啊?”,程乐托了托眼镜,看了半天还是不认识。“这是豌豆——豌豆红”,她脸也有点红,“我用红豆沙做的,红色的,就叫‘豌豆红’呗!”,和他在一起时她永远是耍赖有理、胡说无罪。

“哦——我知道了,你想做‘豌豆黄儿’,对不对?”,程乐开心地笑了起来,“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豌豆黄儿’的?”。她没回答,难道告诉他是燕子说的?程乐切出一小角,用手托着咬了一口,“不错不错,味道特棒!”,他夸张地叫道,“这是我吃过最好的生日蛋糕了……‘豌豆红’!呵呵,我记住了!”。

“你手受伤了,老实呆着吧,我做饭”,程乐抹抹嘴巴说。“可今天明明是给你过生日”,她不好意思地说。“那又怎么样?这肘子这么可恶,我帮你报仇,咱把它炖得皮开肉绽怎么样?”,程乐边说边挽起袖子准备上锅。“等会儿!围裙!”,她心情已经好多了,程乐真是老天爷专门开给她的一剂灵丹妙药。她把自己身上的围裙扯下来,给他套上,再把背后的带子系好。“当心啊!你别也着了它的道儿!两只人手换一个猪手可就太划不来了!”,她笑着说。

筹备了很久的生日晚餐就这样变成程乐做饭照顾她这个伤兵,间接的起因不过是黄鲲那个无意间的电话。因为日子特殊,吃饭时破例也给“儿子”搬了把椅子放在餐桌旁。但是因为“儿子”自制力太差,不能让它上桌子,只能在椅子上吃它最喜欢的tuna罐头。程乐的肘子炖得不错,可她没吃多少,心里头又别扭又沮丧,总感觉象在吃人肉——而且是她自己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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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ING》及插图——By 与子成说


第三十五章 泡 泡


饭正吃着一半,程乐发现她的表情有些异样,好象在屏着呼吸努力忍痛。“手还疼啊?”,他放下筷子紧张地问道。“疼——”,她这口气一泄,疼得眼泪一下子又流了出来,“特别疼,比刚才还疼……程乐,我,我忍不住了,我这只手会不会残废啊……”。“来,我看看”,程乐轻轻掀起裹在她手上的手绢,不禁大叫了声“天哪——”。她的手背和上臂被油溅到的地方已经出现了几个巨大的水泡,每一个都快赶上核桃大小,象是吹起来的一样,惨不忍睹。她本来还只是痛,一见到这架式,吓得更是眼泪哗哗哗地淌。“走,去医院!”,程乐毫不犹豫地拉她出了门。

“这么晚了还得让你带我去医院……你今天的生日也没过成”,她坐在车里噘着嘴嘟囔道。“你是为了给我做饭才受的伤”,程乐纠正她说,“再说,我今天吃到了你自创的‘豌豆红’,还有拿你自己的手换来的‘东坡肘子’——这是最难忘的一个生日了!”。她已经不哭了,可心情还是糟到了极点,“唉,这时候我们本该在Barkley lake吹泡泡的……可现在,泡泡长到我手上去啦”。

又到了上次被女警察带去的那家大医院,只是这回坐的不是警车。没有了警察的陪同,她不再是受害者或者嫌疑犯,变回了彻彻底底的nobody,待遇和上次相比自然是从天上掉到了地下。

她一边疼得“嘶嘶”地抽凉气,一边填着一大堆的表格。除了长长的疾病史、服药史等一系列的问题,居然还有一项问“当前有无活跃的性生活?如果有,当前性伴侣的人数?”。她在心里暗骂了一句,美国人真是多管闲事,还要打着道貌岸然的幌子说尊重你的隐私权。她红着脸偷偷往程乐那边瞥了一眼,还好,他没在注意她的表格,正翻她的书包找医疗保险卡。她又仔细读了两遍问题,“当前——”,“当前——”,她嘘出一口气,稍微安心了一点,写上了“YES”和“1”。

整整等了两个小时,居然没有一个人来管她。外面天色已经很黑了,程乐去找窗口那边的值班护士问了好几次,得到的回答自然都是“Please be seated, someone will be with you shortly”。金发护士的态度好得没得挑,可满脸堆笑地说完这句后,便立刻脸色一变,扭过头去继续享用她保温杯里的咖啡了,其面部肌肉群的灵活程度足以和Jim Carrey相娉美。假,假,假!程乐心里骂道,金发没准儿是染的,乳房没准儿是植的,至少笑容肯定是假的!还不如中国医院里的护士,虽说整天板着个脸,至少还干点儿正事儿。

他垂头丧气地走回来坐到她身边,“一点儿办法也没有,还得等……真没想到看急诊也会这么慢!”。他抬起头担心地望着她,“你还能忍吗?”。“没事儿,等着吧”,她苦笑着说,“反正我已经疼得木了”。

终于来了个护士领他们去了一间病房。虽然只是手和小臂受伤,护士还是要求她脱得只剩内衣,换上病号服,等着让医生检查。又晾了将近一个小时,薄薄的病号服基本是衣不蔽体,病房里的空调吹得她直打喷嚏。“我想回家,程乐,早知道就不来医院了……我现在就跟关在集中营里等着消毒的犹太人一样……”,她带着哭腔说,“这得等到什么时候啊?还说今天给你好好过个生日,结果过成这样儿……”。

程乐拉起她那只好手,他的手心总是热乎乎的。“再忍忍,有我在这儿陪你,坚强点……”,他用力握了两下她的小手,忽然想起什么,开始解自己的衬衫纽扣,“我里面还有件T-shirt,要不你先把我的衬衫披上?”。正说着一个男医生终于敲敲门进来了,随口问了问怎么烫伤的——这些其实刚才那个护士都问过了。医生端起她的手看了看,什么也没说,莫名其妙地推门走了。

她和程乐又大眼瞪小眼地等了半天,早先那个护士回来了,说她的烫伤太严重,急诊室治不了,要明天打电话预约转去另一家烧伤中心。程乐一听急了,说那水泡你们总得给想办法扎破或者抽干什么的,这样难道让她举着手睡觉啊。护士想了想,说水泡实在太大,医生说不能弄破,还嘱咐她和程乐千万小心,保护好那些泡泡,不过倒是可以帮她把伤手包起来。于是护士便在水泡外面松松垮垮地包了几层纱布,告诉她要是夜里太疼就吃Tylenol。

回来的一路俩人简直是欲骂无词,美国的什么狗屁急诊室,简直是刑室,伤治不好倒光跑去受罪了。进了漆黑的家门已经过了十二点,程乐的生日也过去了。“唉……我还买了彩灯呢!都没来得及挂”,她拧开台灯,沮丧地说。“没关系”,程乐的情绪恢复得还快些,“等到圣诞节时我们再挂!”。

接下来她开始发愁洗澡的问题,整个左手和小臂痛得一蹋糊涂,又被纱布包着,肯定是不能沾水了。找了几个塑料袋也都不够长,没法把整条胳膊严严地遮起来。“要不——我帮你洗?”,程乐说,俩人都住一起那么久了,他说这话时居然脸还是红了。“嘿嘿,洗鸳鸯浴啊?”,她故意露出一个坏笑逗他,然后重重叹了口气,尽管这个提议其实正中下怀。“不过也没有别的办法啦”,她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忍着笑说。

程乐自己试好了水温,这才叫她进来。她本来还有些害羞,可一看到程乐那目不斜视比她更害羞更拘谨的样子,反倒不害羞了。也难怪他不好意思,俩人亲热时就没一次是在白天或者开着灯来的,一切全凭身体自发的红外感应,他从未见过她一丝不挂的样子,她也没见过他的。“哎,你怎么都不看我?”,她忍不住问他,声音甜丝丝的,随后作出可怜巴巴快要哭出来的表情,“Come on,我就那么没有吸引力啊?”。“看你的话还怎么洗澡啊?”,程乐答道,眼睛迅速在她身上瞟了一下,好象完成任务一样,然后便又目不斜视了。“哼!”,她假装生气地说道,“可惜关了灯没办法洗澡,否则你一定要关灯,对不对?”。“对啊,你真了解我”,程乐笑了笑,不说话了。

她把整条左臂伸到浴缸外面,左手上包了无数层毛巾和塑料布,变成一个重得抬不起来的大球。“哎,程乐,你看我象不象李元霸?”,她又忍不住要逗他说话,笑嘻嘻地作势往他头上击去,“嘿嘿,看锤!”。程乐笑着躲过,“你现在又不疼了呀?有时我真服你,说哭立马就跟消防车一样——还带拉笛的,可哭着哭着立刻就能笑出来……要不是我亲眼看见你手烫成那样,还真以为你是装的呢!不过——”,他轻咳了一声接着说道,“人家李元霸使的可是双锤——你倒也有,可是在别处……”。“讨厌!”,她尖声笑着冲他喊道,心里却自然是一百个羞涩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欢喜。

程乐往自己的手心里挤了些洗发水,轻轻揉在她头发上,揉得她心里软绵绵痒丝丝的。她乖乖地低着头,笑嘻嘻地伸出右手食指,恶作剧地在他肚皮上划来划去。“干嘛啊?哈——痒死了!”,程乐笑着训斥她,身子扭来扭去地躲着。“写字啊”,她继续不依不饶地用手指轻戳他的肚皮,反正浴缸一共就那么大点儿地方,两个人站进去连转身都困难,他也躲不开多远。“写我的名字……你再忍一会儿——又不是纹身”,她安慰他说。“可你的名字那么长,等写完我还不得笑死啊!”,程乐强烈抗议。“那——就只写‘VV’好了……你真小器!”,她忍着笑,在程乐笑得颤个不停的肚皮上慢悠悠地划出两个大大的“V”,“好啦!以后想我时就拍拍肚皮,我立刻就会跳出来站在你面前!”。

程乐很仔细地用海绵在她身上涂满沐浴乳,他那么认真,她都不好意思再逗他了,只好也正经点儿,老老实实地举起双臂,享受着“土耳其浴”。“好了”,程乐长长吐出口气,如释重负地说,“冲干净就可以出去了”。“怎么这么快?我平时自己洗个澡要二十分钟呢!到你这儿才两分钟就打发啦?”,她不满地叫道,“人家还没洗够呢!”。“再洗下去我就该不行了”,程乐笑着骂道,“快走快走”,边说边抓起浴巾围在她身上,把她轰了出去。“那今天晚上……?”,她又杀了个“回马锤”,掀起浴帘的一边,探头进来笑眯眯地问。“可你的手——”,程乐红着脸说,有意无意地遮掩着本没什么值得害羞的正常生理反应。“嘿嘿,我已经看见喽——”,她故意拖长声音给他点小小的难堪,“没关系的,大不了我拼了,呵呵——今天是你生日,人家想伺候你嘛……”,说到最后声音柔柔的痒痒的,连自己听了都快要把持不住了。

第二天程乐陪她去了烧伤中心。这家的护士和医生效率倒是快些,护士先给她伤手上的水泡照了几张像,量量泡泡的尺寸。医生只是简单看了看,剩下的工作全部由那个经验丰富的护士来完成。感谢上帝,这次赐给她一个深色头发的中年护士,给人的印象认真可靠。护士告诉她要先把水泡弄掉,叫她忍着点疼。她很勇敢地点点头,心里一阵打鼓,一边默念程乐的名字,一边用右手抓紧了程乐的胳膊。

本以为要用针管什么的把泡泡里的水抽掉,却只见护士拿过一条毛巾,上面沾了点水,一把按住她的胳膊,竟然就拿毛巾狠狠地向那些泡泡搓去!即使早有准备,她还是象杀猪一样地叫了起来,眼泪根本不受大脑皮层的控制,直接由负责感觉疼痛的神经拉开了水闸。等她再睁开眼睛,手上的泡泡全不见了,只剩下一大片红色的嫩肉暴露在空气中,连一秒钟都不敢多看。程乐好象也不敢看那伤处的惨状,一直盯着她的脸,他的胳膊已经被她刚才那下掐红了。护士给她的手套上了一层特制的手套,说这样一来就不会留下那种疙疙瘩瘩的难看的伤疤。医生走过来嘱咐她不要沾水,半个月后再来复查,临走,还好心地回头说了句废话,“don’t spill hot grease on that hand again!”,也不知道是个白痴医生还是人家在讽刺她。

这两天自然都是程乐做饭,晚上还要帮她洗“土耳其浴”。到了周六,天气出奇地好,阳光明媚得把人的魂儿都勾到窗外去了。“你还想不想去吹泡泡?”,程乐把最后一个洗好的碗放进洗碗机,边擦手边兴致勃勃地说。“哦……好啊……你真的要去Barkley lake?”,她不忍心破坏程乐的兴致,这本该是前两天他生日上一个浪漫的节目。

可是,那个湖边对她实在太特殊,太多太浓甜得发苦的回忆,不知道麻木的舌头还能不能有味觉……再说,万一黄鲲和他太太也正好去散步——那里毕竟也曾是他最爱去的地方……如果撞到他们,她真的不知道自己会有什么难以预料的反应。唉,已经有多久没见到黄鲲了?想到这里,她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如果真的遇到他……她心头一阵狂跳,脑海里顿时充满了恐惧,随后便是狠狠的自责和对程乐的愧疚,可隐隐约约的,居然还有一丝莫名的期待。

“你还记得我们俩第一次见面是在哪里吗?就是Barkley lake!”,程乐笑眯眯的样子此刻显得愈发天真。“记得,当然记得”,她喃喃地说,眼神有些惊惶,扭头逼开了他的目光。“那是我们俩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我永远都忘不了……走吧!”,她猛然回头冲他笑了笑,下定决心般地说。

同样是周六下午,同样是个好天气,Barkley lake的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围绕着湖边有一道长长的大堤,他们就在那条堤上走,居高临下地欣赏湖边的景色。从堤上到湖面是个大大的斜坡,长满了柔软的青草和一种白色的细碎的野花。她从前常和黄鲲躺在那斜坡上,他枕着团起的外套,一手垫在头下,一手轻轻搂在她腰间。她则枕着他宽阔结实的胸膛,仰面望着天空,眯起眼睛冲着太阳幸福地笑。那时的太阳那样温暖、那样耀眼,阳光那样紧紧地拥抱她,不留一丝一毫的缝隙。每当她浑身晒得暖洋洋的,甜蜜地闭上眼睛,阳光便会透过眼睑,在眼前映出一个淡红色的浪漫的世界。

“我上次来这里是两年前了——就是谢雨豪叫我们来BBQ,见到你那次”,程乐的话把她从回忆中拉了出来,又立刻把她推了回去。是啊,两年了。那时,黄鲲和她并肩坐在这片草地上聊天,他逗得她笑个不停。然后,天气变冷了,可是春天却在月光如水的那一晚,永远留在了她的车里。两年了,草枯草荣、花开花谢,一切都没有停止,一切都没有改变,除了这踏草赏花的人,如今挽住了新人的胳膊。

她拿出bubble kit里一根顶着个环的塑料棒,沾了些瓶里的肥皂水,轻轻一吹。一个长长的亮晶晶的泡泡,被阳光照得五颜六色,飘进了空气中。“程乐你快看”,她笑着冲他喊道。泡泡持续的时间好久,似乎永远也不会破,忽忽悠悠地飘到了她和程乐之间。程乐那熟悉的温暖的笑脸,隔着泡泡,开始变得不大真切。她心中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慌张,用力抓紧了程乐的手。

那个美丽无比的肥皂泡,披上了太阳的颜色,让她曾经傻傻地以为那就是自己一生一世追逐的太阳,等她把它痴痴地捧在手心时,再狠狠地破掉。黄鲲啊,你看到了吗?你送给我的那美丽的泡泡……

空中的泡泡还在飘啊飘的,最后落到她的手上,破掉了。“破了……和我手上烫出来的泡泡一样——这是所有泡泡的命运”,她苦笑着对程乐说,“你知道吗,程乐?……泡泡破掉的时候,很痛很痛的……”。

“来,我们试个新玩艺儿”,程乐兴奋地说,同时拿起两根塑料棒,一个上面顶着个小环,一个上面是个大环。他把两个环同时沾了肥皂水,试了几次,最后一次终于吹出了一大一小两个套在一起的泡泡。泡泡飘啊飘啊,闪着金光,迫不及待地飘到她眼前,想要看她开怀大笑,却映出她眼里一种愕然的恐惧。原来……原来泡泡可以套着泡泡!我以为自己走出了一个泡泡,谁知道是不是又走进另一个泡泡?天哪,求你不要再这样捉弄我!还给我一个没有被泡泡扭曲的世界!还给我一个原本的真实的世界!只是不知道……当所有所有美丽的散发着幻彩的泡泡全部破灭,这里是否已变成一个没有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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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pe they have a happy 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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