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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介绍和推荐一些推理小说名家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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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12 10:3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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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atha Christie?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图书馆有她的几十本小说,我闲着无聊都读完了,什么尼罗河惨案,东方快车什么的我就不提了,省得挨鸡蛋。波洛先生是个光头有小胡子还带口
音的侦探,马普太太是个住在乡下的小老太,都是Agatha笔下的侦探。由于我的品位比较庸俗,喜欢索罗门宝藏之类的比较惊险的书,所以英国绅士小姐们不
动声色的言谈举止对我来说实在提不起味道。就算死个人,外加一堆逻辑推理也不太刺激。不过Agatha本人倒是很有意思,她第二个老公是个考古的,她也经
常跟着去挖宝。现在丹麦某博物馆里还陈列着一把她老公从中东挖出来得剑。
我老板是她的粉丝,他去旅游,还带了一个她的海报,上面画着那个剑,挂在实验室里。。。


我喜欢的一套书叫SPQR,
是讲一个古罗马的参议员破那些政治谋杀案的,最初是在大学里美国文化课上,老师带来了一堆小说发给大家看当作业,有几个家伙不想读,我就把他们的书一起读
了替他们写作业,里面就有一本。看的我上瘾的不行。情节涉及到很多历史人物比如庞贝,凯撒,埃及艳后,什么的,故事很紧张,人物很有血有肉。反正虽然俗是
俗点儿,看着非常带劲。


还有最近日本出的阴阳师也不错,有点像聊斋的鬼故事,故事是假借平安时代的背景,
里面的人鬼的悲喜爱恨都比较黑白分明,不带什么“深刻”的政治经济因素啥的,描写人物和环境的语言词藻比较丰富,故事的因果非常简单,所以很适合我这种想
象力丰富,逻辑不清,而且非常实在的人读。。。



[em14][em14][em14][em14][em14][em10][em10]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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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12 10:4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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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才发现这个版.而且在讨论侦探小说,这可是我最喜欢看的.


尤其说到Agatha,再说到她老公,这里面就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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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12 19:0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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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vacationer在2005-8-11 18:02:00的发言:

我还很喜欢那个英国女作家(sorry,不记得名字了[em14])写的波洛系列,很好看的.


尼罗河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em08][em08]


Agatha Christie,楼主已经提过她了。

很喜欢她的作品,我看过几乎每一部。最喜欢就是波洛和马普尔的系列,别的也看了,可是不算特别喜欢。长篇我全都看的中文,短篇有部分看了原版。

小插曲,最近我去面试,面试官说这个工作需要一点detevtive的感觉,我就随口说我最喜欢看侦探小说了,她就问我最喜欢的作家,我说是阿加莎,她很开心,因为这也是她的最爱。说不定给offer这个也是个因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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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15 02:0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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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cod在2005-8-12 10:30:00的发言:

Agatha Christie?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图书馆有她的几十本小说,我闲着无聊都读完了,什么尼罗河惨案,东方快车什么的我就不提了,省得挨鸡蛋。波洛先生是个光头有小胡子还带口
音的侦探,马普太太是个住在乡下的小老太,都是Agatha笔下的侦探。由于我的品位比较庸俗,喜欢索罗门宝藏之类的比较惊险的书,所以英国绅士小姐们不
动声色的言谈举止对我来说实在提不起味道。就算死个人,外加一堆逻辑推理也不太刺激。不过Agatha本人倒是很有意思,她第二个老公是个考古的,她也经
常跟着去挖宝。现在丹麦某博物馆里还陈列着一把她老公从中东挖出来得剑。
我老板是她的粉丝,他去旅游,还带了一个她的海报,上面画着那个剑,挂在实验室里。。。


我喜欢的一套书叫SPQR,
是讲一个古罗马的参议员破那些政治谋杀案的,最初是在大学里美国文化课上,老师带来了一堆小说发给大家看当作业,有几个家伙不想读,我就把他们的书一起读
了替他们写作业,里面就有一本。看的我上瘾的不行。情节涉及到很多历史人物比如庞贝,凯撒,埃及艳后,什么的,故事很紧张,人物很有血有肉。反正虽然俗是
俗点儿,看着非常带劲。


还有最近日本出的阴阳师也不错,有点像聊斋的鬼故事,故事是假借平安时代的背景,
里面的人鬼的悲喜爱恨都比较黑白分明,不带什么“深刻”的政治经济因素啥的,描写人物和环境的语言词藻比较丰富,故事的因果非常简单,所以很适合我这种想
象力丰富,逻辑不清,而且非常实在的人读。。。



[em14][em14][em14][em14][em14][em10][em10]


done!




西西,我大一的时候也喜欢泡在老区的那个图书馆看这些东西[em08]


不过觉得波洛系列要好些, Maple的看的不多,不是特别喜欢.


阴阳师我没看过书,不过前阵子看了电影,觉得一般啊, 那些日本演员都怪兮兮的[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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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15 02:0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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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ellamiss在2005-8-12 19:07:00的发言:


Agatha Christie,楼主已经提过她了。

很喜欢她的作品,我看过几乎每一部。最喜欢就是波洛和马普尔的系列,别的也看了,可是不算特别喜欢。长篇我全都看的中文,短篇有部分看了原版。

小插曲,最近我去面试,面试官说这个工作需要一点detevtive的感觉,我就随口说我最喜欢看侦探小说了,她就问我最喜欢的作家,我说是阿加莎,她很开心,因为这也是她的最爱。说不定给offer这个也是个因素哦。


啊哦,不好意思,没注意看[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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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这么多人提到Agatha Christie,我来总结一下:


阿加莎·克里斯蒂
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1890-1976)被誉为“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是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她的许多侦探小说塑造了高傲的比利时侦探赫尔克里·波洛和英国乡村女侦探简·玛普尔的形象。
阿加莎·玛丽·克拉丽莎·米勒(Agatha Mary Clarissa Miller)于1890年9月15日生于英国德文郡托基市。她早年丧父,小时候并未受过正规教育,多靠母亲的指导与自修来充实自己。1914年她与英国皇家空军军官阿奇波尔德·克里斯蒂(Archibald Christie)结婚,后改姓夫姓。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她加入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有机会接触并认识有关药物的各种知识,奠定了日后在小说中对药理的运用的基础。在这段时间中,她常与姐姐玛姬一同阅读侦探小说,并且一起讨论其中的情节布局,因此勾起了写作的兴趣,并且写下第一本侦探小说“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不过当时遭到多家出版商的退稿(与柯南·道尔当年的境遇一样),后来终于在1920年问世。
克里斯蒂的第一次婚姻生活并不如意,于1928年离婚。为了平复婚变的伤痛,她只身到海外旅行,期间在西亚、非洲(土耳其、埃及等地)的经验,提供了她“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东方快车谋杀案)”、“Death on the Nile(尼罗河惨案)”等名著的素材。在小亚细亚的旅途中结识考古学家马克斯·马洛温(Max Mallowan),并与他结婚,婚姻生活顺利。再婚后的克里斯蒂依然沿用前夫的姓为笔名,继续她的文学创作。1971年获得女爵士封号。
1976年1月20日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英国沃灵福德逝世。

阿加莎·克里斯蒂重要作品
中短篇小说集
神秘的第三者
玛普尔小姐的探案
蒙面女人
雪地上的女尸
大侦探十二奇案
惊险的浪漫
金色的机遇
死亡之犬
死亡草
神秘的奎恩先生
犯罪团伙
首相绑架案

长篇小说集
东方快车谋杀案
万圣节前夜谋杀案
美索不达米亚谋杀
啤酒谋杀案
ABC谋杀案
外国学舍谋杀案
尼罗河惨案
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
黑麦奇案
孤岛奇案
悬崖山庄奇案
罗杰疑案
空中疑案
杀人不难
蓝色特快上的秘密
底牌、零时、魔手、谍海
过量死亡
谋杀启事
葬礼之后
H庄园的一次午餐
波洛圣诞探案记
四大魔头
三幕悲剧
大西洋案件
涨潮时节
复仇女神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人性记录
他们来到巴格达
校园疑云
拇指一竖
哑证人
寓所迷案
暗藏杀机
命案目睹记
死亡终局
白马酒店
第三个女郎
万灵节之死
死亡约会
伯特伦旅馆之谜
藏书房女尸之谜
七面钟之谜
清洁女工之死
长夜
庄园迷案
无妄之灾
畸形屋
天涯过客
烟囱大厦的秘密
褐衣男子
空幻之屋
假戏成真
命运之门
怪钟疑案
斯塔福特疑案
目的地不明
帷幕
加勒比海之谜
阳光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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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伦,坡的小说不知道算不算推理小说。非常喜欢呢。诡异的氛围,出乎意料的情节,真的人看完毛骨悚然,有回味无穷。老记得那个黑猫的故事,呵呵。

爱伦,坡的文字也是狠命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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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上中学的时候喜欢一个叫松本清张的日本作家。有一部长篇小说,叫点与线,是利用两列火车交错的时间做案的。很精巧的设计。还喜欢一个叫鸽子的眼睛的短篇,也是蛮精巧的。

还有一个短篇集子,里面的故事都很吸引人。有一个特别的恐怖,讲的是一个地方有人失踪,警察找了好久,后来在餐馆里听别人嘀咕另一个家伙最近特爱吃芥末,就把案破了。不明白吧,仔细想想。那个集子的名字好象叫银器什么的。太久远了,不记得了。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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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begonia在2005-8-16 9:54:00的发言:
对了,上中学的时候喜欢一个叫松本清张的日本作家。有一部长篇小说,叫点与线,是利用两列火车交错的时间做案的。很精巧的设计。还喜欢一个叫鸽子的眼睛的短篇,也是蛮精巧的。

还有一个短篇集子,里面的故事都很吸引人。有一个特别的恐怖,讲的是一个地方有人失踪,警察找了好久,后来在餐馆里听别人嘀咕另一个家伙最近特爱吃芥末,就把案破了。不明白吧,仔细想想。那个集子的名字好象叫银器什么的。太久远了,不记得了。



对,松本清张也是著名的日本推理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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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午饭的时候跟老公和老公的老板聊天说起来,两人一起说你那些猫的小说呢。呵呵,对了居然忘了cat sleuths 这一主题了。老公不喜欢猫,也不喜欢和猫相关的东西,我们住到一起,他把猫小说一古脑的给了老板家闺女,难怪他们到记得。

cat sleuths都是写的和猫相关的东西,有神秘的故事,也有推理故事。作家好像就几个,一个是cat who系列的作者Lilian Jackson Braun,和mrs murphy系列的作者Rita Mae Brown 和她的猫。

还有就是Shirley Rousseau Murphy的joe grey 系列。

文字都是比较轻松有趣,内容呢,还不错呢。特别是cat who 系列,一直比较受欢迎的。而mrs murphy要差一点。

如果你喜欢猫和比较轻松幽默的内容的话,这个主题的小说还是不错的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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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begonia在2005-8-15 20:05:00的发言:
爱伦,坡的小说不知道算不算推理小说。非常喜欢呢。诡异的氛围,出乎意料的情节,真的人看完毛骨悚然,有回味无穷。老记得那个黑猫的故事,呵呵。

爱伦,坡的文字也是狠命的好。



爱伦坡算是现代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开始写推理小说,中间有一个故事


当时,好像是狄更斯吧,在英国的某个报纸开了一个连载,是一个带推理色彩的小说,连载才出了第一篇,大洋另一边的Poe就猜出了故事的plot和结果,并且还带有挑战的性质的写了他的第一个侦探小说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

[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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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说简史,转载从国内日月光华bbs的推理小说精华区


欧美推理:

起源

犯罪事件很早有记载了,《圣经》上创世纪第四章的“该隐弒弟亚伯”就记叙了也
许是史上第一宗犯罪。第一个充当侦探角色的是圣经人物丹尼尔(Daniel)先知。《次
经》(Apocryphal Scripture)中的“彼勒与大蛇”和“苏珊娜的故事”描述了这位“
侦探”的事迹。而《圣经》中的“两个母亲的故事”更加具有侦探小说的样式,它涉及
到了犯罪、法庭审判、悬念、推理等侦探小说的基本要素。

犯罪和侦探文学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五世纪。这时艺术和文学正处在逐渐兴旺
的时期,哲学已经从宗教和数学中分离开来,艺术家们在作品中描述的主体也从上帝或
是神化英雄转向希腊城邦的公民们。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以及欧里庇得斯的戏剧就
体现出了这种发展的倾向。而普通人希望满足娱乐要求,戏剧满足了这一需求,因此可
以理解为何某些戏剧中加入了悬念的因素,并和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这对于犯罪文学
的发展十分重要。其中典型的代表作是埃斯库罗斯的《俄瑞斯忒亚》(Oresteia)和索
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Oedipus Rex,公元前428年上演)。

直到18世纪,侦探犯罪小说才真正开始萌芽。法国文豪伏尔泰(Voltaire,1694-1
778)于公元1748年所创作的《查第格》(Zadig)是其中最重要的作品。其中“马与狗
”的故事里,查第格通过对马和狗留下的细微痕迹的推理从而对二者做出准确的描述,
这在后世爱伦坡笔下的侦探杜宾与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身上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伏尔泰也被后来推理史家推崇为“侦探小说的曾祖父”。

18世纪中期出现的哥特小说(Gothic Novel)对日后的侦探小说颇有影响。著名的
哥特小说作品包括贺瑞斯·沃波尔(Horace Walpole)的《奥兰多城堡》(The Castle
of Otranto,1764,被认为是第一部哥特小说)、Ann Radcliffe的《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等。哥特小说导致了神秘类型文学的发展,像埃德加·爱伦·坡
的的作品就代表了哥特小说的最高发展阶段。哥特小说中的犯罪描述缘于对冲动行为和
人类心理的兴趣,而这在犯罪文学的发展中扮演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动机的概念,不过
哥特小说和侦探小说各自的目的是不同的。
诞生

随着西方社会化进程的加快,警察体系开始出现,这也预示着现实中“侦探”角色
的出现。英国到1753年弓街推事(1748-54)亨利·费尔汀(Henry Fielding,1707-1
754)才在伦敦组建了类似侦探性质的弓街干探(Bow Street Runners, or Officers)
。直到1829年,伦敦首都警察厅才正式成立,不过这要比欧洲其他首都晚得多。1842年
,刑事侦缉部成立,一些警察脱下制服成为侦探。

法国警察机构在弗朗索瓦·维多克(Francois Eugene Vidocq,1775-1857)组建了
保安局之后有了很大进步。维多克本人曾经是一个大名鼎鼎的罪犯,也曾经为警察局服
务当眼线。1810年他来到巴黎警察局希望效力于当局,警察局长认为他对犯罪界了如指
掌,愿意接受他。于是维多克组织了自己的秘密警察机构保安局(Brigade de la
Surete)。最初只有一人,几次成功的行动之后发展到数十名成员。据称,被维多克逮
捕并送上法庭的小偷和杀人犯有两千多名。

1827年维多克离开保安局。不久之后维多克四卷本《回忆录》(Memoires,1828-2
9)就出版了。第二年就被译成英文在英语世界里广为流传。这部书一般认为是他人写的
,略带小说性质,但是很多东西根据维多克本人的素材。这本书的出版和维多克本身的
传奇经历对侦探文学的影响是巨大的。推理名史家Julian Symons这样说过:“他(指爱
德加·爱伦·坡)之前读过维多克的书,也就是说如果《回忆录》不出版坡就不可能创
造出他那位业余侦探。”法国的另一位早期侦探小说家埃米尔·加博里奥(Emile
Gaboriau)的勒考克警探身上也有维多克的影子。因此,后世评论家把他称为“侦探小
说的祖父”。但是维多克与坡笔下的大侦探有很多不同,他不擅长理性的分析,更多的
是靠伪装和陷阱。

英国哲学家威廉·葛德温(William Godwin,1756-1836)的《卡列布·威廉斯的
经历》(The Adventures of Caleb Williams,也作《事实如此》,1794)是在早期侦
探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作品之一,甚至被某些研究者认为是第一部侦探小说。小说描
述的是一个绅士杀了人却陷害别人的故事,某些手法和侦探小说类似。但是,它最初是
作为一部政治小说面世的,现在看来它更像是犯罪小说,其目的也主要是控诉和揭露社
会、阶级的不平等、不道德。

侦探小说真正诞生于1841年。是年4月,被后世尊为“侦探小说之父”的美国诗人兼
作家爱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在《葛雷姆杂志》(Graham's
Magazine)上发表了《莫格街谋杀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小说中
登场的推理史上第一位名侦探名叫C.奥古斯都·杜宾(C. Auguste Dupin)。他有着知
识分子的习惯、考究的追求、自命不凡,但关键是他有着思辨的头脑。他通过演绎推理
破解了令人疑惑的案件。坡是一个文学鬼才。他的诗、小说、评论等在美国文学史上有
着很高的地位。他在恐怖小说、科幻小说方面也有着很深的造诣,被尊为这些领域的先
驱和大师。

杜宾还在坡的另两篇文章中出场:在《玛丽·罗瑞神秘案》(The Mystery of
Marie Roget, 1842-43首次连载发表在《妇女之友》,The Ladies' Companion)中,
他运用逻辑分析了一件真实的案子;在《失窃的信》(The Purloined Letter,1844年1
1月发表于《礼物》,The Gift)中,杜宾找到了狡猾的D——先生藏信的地方,这封信
他原本打算作为敲诈的资本的。此外,坡的小说中被归为侦探小说的还有《金甲虫》(T
he Golden Bug,1843)和《你就是凶手》(Thou Art the Man,1844)。《金甲虫》几
乎就是坡密码研究的产物,谜题仅仅是密码而已。《你就是凶手》则是另一种侦探小说
类型,比较类似于犯罪心理小说,其引出凶手的伎俩及侦探即是凶手的诡计也被后来的
侦探小说家模仿过。

坡并没有把它们称为“侦探故事”(当时苏格兰场刑事侦缉部尚未成立,在美国仅
有几个大城市有警察机构,侦探并不是人们所熟悉和欢迎的),而是命名其为“推理故
事”(tales of ratiocination),今天我们则称之为“侦探小说”(detective
story)。在三篇关于杜宾的小说里,坡为今后的侦探小说家确立了一种近乎公式化的模
式:一个有才气的(或古怪的)侦探;一桩谜一样的犯罪,这不是一般的才智和判断力
所能解决的;一个结局,不是通过神的启示或简单的巧合的解决,而是通过侦探有方法
的调查。为了有个很好的对比,坡给侦探设置一个朋友来记录案情。在《失窃的信》中
还塑造了一个对立的人物D——先生,他作为侦探的对立面来反衬侦探的才能。警察在坡
的作品中第一次担任他们在后来的侦探小说中一直担任的角色:在案件开头对待侦探是
多疑的——也许并非完全瞧不起,在结尾他们又低声下气的惊讶于他的智慧。如果没有
坡的天才创造,不知道后来的侦探文学作家还需要摸索多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7 5:02: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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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在坡的侦探小说诞生的同时,英国侦探文学也正在发展,不过是按照某种按部就班
、循序渐进的模式。1850-51年间,英国大文豪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
12—1870)在杂志上撰写了几篇关于侦缉部侦探的文章,这时侦缉部看起来还是一件新
鲜的事物。而在《荒凉山庄》(Bleak House,1852-53)中侦探小说的元素就更加多些
。《荒凉山庄》不仅包含了“疑案”的成分,还出现了侦查案情的侦探——贝克特探长
,对于侦探形象和侦探行动开始有了较多也较为细致的描写。尽管这是一部批判现实主
义文学,但是对早期侦探小说的发展贡献良多。他塑造的贝克特探长是一个具有人性化
警方侦探:有维多克的经验而没有维多克的冷酷,有杜宾的才智而没有他的自负。而狄
更斯的最后一部小说《埃德温·德鲁德疑案》(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1870)
看起来就更像是一部纯粹的侦探小说,它专注于一个单一的、神秘的事件。由于狄更斯
仅写了一半就去世了,这部书遂成为史上的一大疑案。

当时英国流行的通俗小说是所谓的奇情小说(Sensation)。这类小说大都用犯罪和
神秘事件来支撑复杂的结构,以罪犯被捕、查清真相告终。在今后的发展中它的一部分
溶入到侦探小说中,还有的演变为“惊骇小说”(Shocker)或者“惊悚小说”(Thrill
er)。虽然“奇情”这个名字无法完全体现这类小说的特点,但是至少能表现出它们和
坡的“推理故事”之间的区别。

奇情作家中最为著名的是威尔基·柯林斯(Wilkie Collins,1824-1889)。柯林
斯是狄更斯的亲密好友,两人作品风格也相互影响。他最著名的作品是《白衣女人》(T
he Woman in White,1860)和《月亮宝石》(The Moonstone,1868)。《白衣女人》
讲述了一位不经世事的贵族少女逐渐被人设计陷入某项邪恶的阴谋。这并非是一部标准
的侦探小说,但是它在伏笔的铺设、情节的曲折等方面和侦探小说非常相象,显示了作
者极深的功力以及早期作家对长篇侦探小说的探索。在人物塑造上它要比《月亮宝石》
出色,其中的反派主角福斯考伯爵是令人最难忘的,读者会在莫里亚蒂教授身上看到他
的影子。

《月亮宝石》是第一部英语长篇侦探小说,它对于侦探小说的贡献是巨大的。《月
亮宝石》确立了20世纪侦探小说的某些经典特征:乡村别墅里的犯罪;一个“内贼”;
有着亲切却古怪感觉的名侦探;办糟了的地方警察;侦查程序;错误的嫌疑犯;“最小
可能性的罪犯”;不完全的“密室”谋杀;犯罪重建;最终的演说;等等。而这些又是
后来侦探小说作家所竞相模范的。小说中的克夫探长虽然着墨不多,但是人物形象鲜明
。他的原型是侦缉部的Jonathan Whicher探长。克夫探长的出现使得从维多克时代以来
狄更斯和其他作家笔下的警察侦探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此外,柯林斯还创作了一些
各具特色的长短篇侦探小说。由于他的巨大贡献,后人称他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在19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英国廉价文学中产生了一类庞大的文学形式——罪案小
说(Casebook)。此类作品大都是短篇小说(或是合集),它们讲述警察如何在犯罪调
查中追捕罪犯的。故事大都采用第一人称叙述,虽然标榜是根据真实案件创作的“犯罪
纪实”,不过实际上纯属虚构。研究家E.F.毕雷勒认为这些就是后来的“警察程序小说
”的先驱。“华特斯”(Waters),即威廉·罗塞尔(William Russell),是此类文学
的先驱。他的主要作品是《一个警官的回忆录》(Recollections of a Detective
Police-Officer,1849-53连载于杂志上,1856年发行单行本)。

法国侦探小说家埃米尔·加博里奥(Emile Gaboriau,1832-1873)在早期侦探小
说领域也有着重要地位。他的第一部侦探小说也是世界上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勒鲁菊
事件》(L'Affaire Lerouge,1866,于1865年在报纸上连载)描写了一位靠推理逻辑破
案的业余侦探塔巴勒老爹。这本书中也出现了一个名叫勒考克(Lecoq)的警方侦探,随
后他在加博里奥的《奥西沃尔的犯罪》(Le Crime d'Orcival,1867)、《113号文件》
(Le Dossier No.113,1867)和《勒考克侦探》(Monsieur Lecoq,1868)等三部侦探
小说中作为主角人物。勒考克的原型就是弗朗索瓦·维多克,但是也有杜宾的影子。加
博里奥的小说强调侦查工作甚于犯罪行为,收集和解释证据是工作的重点。此前很少有
作家专心描写侦探追踪线索,并且获得如此大的成功,这为后来警察侦探小说铺平了道
路。

爱德加·爱伦·坡之后美国的侦探小说领域没有引人注目的作家,直到安娜·凯瑟
琳·格林(Anna Katherine Green,1846-1935)出道之后才有所改观。格林的第一本
书《利文沃斯案件》(The Leavenworth Case: A Lawyer’s Story,1878)是美国的第
一本畅销书,15年内卖了75万本。小说中登场的侦探是纽约警探Ebenezer Gryce,此后
在格林的三十多本侦探小说中大部分是关于这位警探的。她还塑造了女侦探Violet
Strange,不过并没被普遍接受。比较成功的女性侦探形象是Amelia Butterworth小姐。
格林在早期侦探小说领域做出的巨大贡献,诸如犯罪现场图、演绎列表等都是她引入或
推广普及的。格林小说有着擅长调查、逐渐抽丝剥茧般的显露出犯罪背后的真相的特点
,在《利文沃斯案件》中,许多调查都是富有独创性的。她的影响一直持续到黄金时代
。因此尽管她并非美国第一个写侦探小说的女性,但是后人仍尊称她为“美国侦探小说
之母”。

歇洛克·福尔摩斯

侦探小说真正走向繁荣是在福尔摩斯出现之后。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Ignatius Conan Doyle,1859-1930)毕业于爱丁堡大学医学院,后来自己开始行医。
由于生意并不太好,加之从小就有从事文学创作的愿望,于是他开始写小说。1886年初
,柯南·道尔开始创作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最初被命名为《一团乱麻》(A
Tangled Skein),两个主人公叫做歇里丹·霍普(Sheridan Hope)和奥蒙德·夏克(O
rmond Sacker)。不过最后的稿子改成为《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主
人公也变成人们熟悉的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和约翰·华生(John
H. Watson)。几经周折之后,此书终于在1887年底的《比顿圣诞年刊》(Beeton’s
Christmas Annual)上发表。

福尔摩斯的原型是柯南·道尔在爱丁堡大学就读时的老师约瑟夫·贝尔博士(Josep
h Bell,1837-1911)。他出于医生的角度,通过观察推理演绎判断病人的职业、国籍和
病史等情况,借此做出正确的诊断以及获得病人的信任。早期的福尔摩斯就是以贝尔博
士为模型,福尔摩斯的很多特性也是来自贝尔博士:体形、面貌、甚至是思维时的习惯
动作,等等。

福尔摩斯真正的成功是1891年7月起开始登载在《海滨》(Strand)杂志上的短篇小
说。尽管小说大受欢迎,但是柯南·道尔却因为钟爱历史小说的创作而不愿意写福尔摩
斯故事,在杂志社和母亲的恳请下才不得不继续福尔摩斯系列。终于,柯南·道尔在189
3年12月刊登在《海滨》杂志上的《最后一案》中结束了福尔摩斯的生命,随后招来读者
英美读者的强烈反对。面对全世界巨大的压力,柯南·道尔最终屈服了。1903年9月26日
美国《柯林斯周刊》(Collier's Weekly)刊登了福尔摩斯归来的第一案——《空屋》
,宣告福尔摩斯“复活”。到1927出版《新探案》(The Case Book of Sherlock
Holmes)为止,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系列计54篇短篇小说和4部长篇小说。

福尔摩斯系列在推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侦探小说模式最早由坡提出,
但是真正确立的是柯南·道尔。柯南·道尔是侦探小说的“完成者”。Julian Symons说
,虽然柯南·道尔以前也有作家在谜团方面甚于道尔,但是作为故事却无法忘其项背。
台湾评论家詹宏志评价道:“福尔摩斯那种专注、忘我,又带点孤傲自诩的个性,是侦
探小说‘克里玛斯’(Charisma)的部分,而福尔摩斯巨细靡遗的观察、洞悉,跳跃但
具有说服力的推理能力,这是把侦探小说带往‘智性游戏’的另一部分。……有的小说
家重心在‘侦探’(也就是人),翻新个性的描绘,创造侦探与社会或罪犯的互动,一
路走去,最后就发展出‘社会派’来;而另外的小说家则把重心放在‘办案’(也就是
方法),钻研案件的可能性,创造办案方法的合理化与专业化,守住科学办案的精神,
一路坚持,就成了今天说的‘本格派’。”推理文坛也有一句经典的话:“每样事情都
来自歇洛克·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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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的繁荣与长篇小说的兴起

福尔摩斯的成功带给侦探小说一次巨大机遇,于是19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了大
批模范福尔摩斯创作出的侦探小说,从而形成了侦探小说的第一个高峰。应当看到,这
时期出现的绝大部分是短篇小说,福尔摩斯是其中最好的,但并非唯一值得人们怀念的
。而在此时期出现的多元化写作思路和侦探小说理念,则对后来的侦探小说产生了深远
的影响。

作为福尔摩斯的追随者,在这时期侦探作家笔下,大侦探成为了绝对的主流,其中
最成功的是美国作家雅克·福翠尔(Jacques Futrelle,1875-1912)塑造的凡·杜森
教授和英国作家G.K.切斯特顿(G.K. Chesterton)笔下的布朗神父。凡·杜森教授(Au
gustus F.S.X. van Dusen)被称为“思考机器”,拥有很多学术头衔。最为著名的小说
是1905年发表的《13号牢房的秘密》(The Problem of Cell 13),故事里他从壁垒森
严的死囚牢房中逃脱了。思考机器系列故事一般很奇妙,很多关于不可能犯罪。小说通
常会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神秘事件,第二部分是教授的推理、解答。作为福尔摩斯
的继承者,作者没有在描写和人物上有所突破,而是将推理演绎发挥到极至,这标志着
侦探小说解谜游戏时代的到来。如果不是作家本人因“泰坦尼克”事件早逝,可能“思
考机器”系列会更加出名。

埃勒里·奎因把G.K.切斯特顿(Gilbert Keith Chesterton,1874-1936)的布朗
神父与福尔摩斯和杜宾并称史上三大名侦探。布朗神父谦恭礼貌,带着雨伞,夹着一个
褐色纸面的包裹,可以说是早期为数不多的走出福尔摩斯阴影的侦探人物之一。作者向
人们证明了一个没有非凡魅力,没有华丽外表,表面上看甚至不引人注目的侦探也是一
个出色的侦探。这一观念带给侦探小说界的冲击不亚于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观。切斯
特顿的小说具有严肃文学的特性,写作风格和描写非常出色。尽管布朗神父破案时直觉
因素多于推理演绎,但是很多案件的作案手法相当巧妙。后来黄金时代很多重要作家都
受到切斯特顿的一定影响。

因为福尔摩斯故事中对早期犯罪侦查学的运用,这时期的很多侦探也提及科学探案
,其中最出色的是奥斯汀·弗里曼(R. Austin Freeman,1962-1943)笔下的桑代克医
生(Dr. John Thorndyke)。他的许多案件都取决于实验分析,具备很高的专业素质。
但时至今日,很少再有小说家使用弗里曼的技术探案手法,这样几乎是在考验读者的耐
性,毕竟这不是法医或刑侦的专业书。短篇集《歌唱的白骨》(The Singing Bone,191
2)中引入了“倒叙小说”(inverted tales)的概念。这类小说开头叙述罪犯的罪行,
接着才是侦探破案,它们把谜题从探究谁作案变成侦探如何抓住罪犯的把柄。弗里曼也
写了一些长篇,其中最好的也许是《奥斯里斯之眼》(The Eye of Osiris,1911),这
是一部讲求和读者公平竞争的解谜小说。小说中不少特点和技巧在黄金时代得到沿用。

在无数大侦探出现的同时,不以神探为主角的侦探作品也开始产生。一类是Arthur
Morrison(1863-1945)的Martin Hewitt系列和M. McDonnell Bodkin(1850-1933)
的Paul Beck父子系列为代表的凡人侦探。他们舍弃了福尔摩斯式的超人元素,将侦探附
以普通人的特点,但是探案的本质上仍然来源于福尔摩斯。一类是E. W. Hornung(1866
-1941)的业余窃贼A. J. Raffles系列和法国莫里斯·勒布朗(Maurice Leblanc,186
4-1941)的亚森·罗平(Arsene Lupin)系列为代表的反侦探。他们的主角多为窃贼,
作品描写的是主角如何思考、准备、犯案,以及避开危险与识破的机智。Raffles是一个
英国贵族,而罗平则是个侠盗。部分罗平的小说中亚森·罗平作为侦探的角色出场,公
认在推理逻辑方面最好的是《钟敲八下》。

福尔摩斯开始到一战结束是短篇侦探小说最繁荣的时期,这种状况在二战结束之后
逐渐削弱。而19世纪初以后,长篇侦探小说开始兴起。长篇的发展乃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趋势,随着社会、文化、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人们不满足于杂志、报刊上的短篇小说,
对与长篇的需求高涨。越来越多的公共图书馆出现了,更多的人通过图书馆借阅图书消
遣,侦探小说也成为其中的主流。而书籍市场上,随着大量平装本书的发行,价格非常
低,产生了所谓的“两便士文学”,这也刺激了民众的购买欲。阅读侦探小说的主要人
群是女性,她们中大部分人利用的空余时间读书。

这时期的长篇小说作家并不多,模式也处于摸索阶段,它们更像是安娜·凯瑟琳·
格林时代的长篇小说而非现代长篇侦探小说。其中也出现了精品,如法国作家加斯东·
勒鲁(Gaston Leroux,1864-1941)的《黄屋奇案》(Le Mystere de la chamber
jaune,1907)。这是少年侦探鲁尔塔比伊(Rouletabille)的首部侦探小说,因为它大
获成功,勒鲁又创作了5本鲁尔塔比伊系列。不过这个系列除了《黄屋奇案》和《黑衣女
士的香水》(Le parfum de la dame en noir,1909)以外,现在已经很少有人问津了
。《黄屋奇案》是一部心理型密室小说,描写了凶手的不可能消失,因其独创性的手法
,受到后世的称赞,“密室大师”约翰·狄克森·卡尔称它是“史上最好的侦探故事”。

美国女作家玛丽·莱因哈特(Mary Roberts Rinehart,1876-1958)继承格林的衣
钵在美国掀起了大众文学的浪潮。她的作品后来被称为“早知如此”(Had-I-But-Known
)流派。它们多以老处女为叙述人或侦探,作品具有较多的浪漫传奇色彩,擅于使用悬
疑的手法。莱因哈特最著名的作品是《螺旋楼梯》(The Circular Stair,1908)。其
追随着是美国女作家Mignon G. Eberhart(1899-1996)。这类型小说被评论者认为是
女性作家为女性读者写的小说,因此亦称为“女性的悬念小说”或者“浪漫悬念派”。

作为过渡时期最重要的长篇侦探小说是A. E. W. 梅森(A. E. W. Mason,1865-19
48)的《玫瑰山庄》(At the Villa Rose,1910)和E.C.本特利(E. C. Bentley,187
5-1956)的《特伦特的最后一案》(Trent’s Last Case,1913,1910-11写成)。梅
森的小说结构严谨,也不是简单的长度扩充,而是情节的复杂度加大,使得推理的趣味
有了更大的发挥。14年后,梅森发表了《箭屋》(The House of Arrow,1924)则又是
一本黄金时代的经典作品。E.C.本特利的《特伦特的最后一案》被多萝西·L·赛耶斯和
霍华德·海格拉夫(Howard Haycraft)称为现代侦探小说开山之作。本特利的初衷在于
和好友切斯特顿开玩笑,写出一本嘲讽大侦探的作品来,但是却成为了一本侦探小说的
经典之作。小说一方面遵从传统,寻找线索,逻辑演绎,找出凶手;另一方面打破常规
引入爱情元素,还告诉人们“逻辑上的合理未必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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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时代

1920年开始侦探小说进入黄金时代(Golden Age)。是年,F.W.克劳夫兹发表了《
桶子》(The Cask),阿加莎·克里斯蒂发表了《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堪称黄金时代
“正式的”发轫之作。

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1890-1976)恐怕是黄金时代乃至推理史上
最著名的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本人可能没有克里斯蒂大)。她在将近80本长短篇
侦探小说中主要塑造了比利时侦探赫尔克里·波洛、乡村侦探简·马普尔等侦探形象。
她擅于写乡村别墅里的谋杀:从外表看,这是一个安静和谐的小天地,但实际上,人与
人之间却勾心斗角,隐藏着犯罪的根源。这是黄金时代“人人有嫌疑,个个不可能”的
典范。克里斯蒂作品量多质优,在前人的基础上开创了很多新的诡计和手法,如《罗杰
·埃克洛伊德谋杀案》(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1926)、《东方快车谋杀案》
(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1934)、《无人生还》(Ten Little Niggers,193
9)等等。Julian Symons说在迷惑人的诡计方面克里斯蒂无人能及。正因为她对侦探小
说领域的巨大贡献,1955年美国侦探作家协会(MWA)首次埃德加“大师奖”就颁发给了
克里斯蒂,人们也尊称她为“侦探小说女王”。

1926年美国作家S.S.范·达因(S. S. Van Dine,真名Willard Huntington
Wright,1888-1939)发表《班森杀人事件》(The Benson Murder Case)从而开启了
美国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大门。在12本系列作品中的业余侦探是精于艺术鉴赏的菲洛·
万斯(Philo Vance),他不同于福尔摩斯,更重视罪犯的心理和动机,主张以心理分析
为中心的分析推理法。他的《格林家杀人事件》(The Greene Murder Case,1928)和
《主教杀人事件》(The Bishop Murder Case,1929)称得上解谜推理小说集大成之作
。此外,范·达因还定下了“侦探小说20条”(Twenty Rules for Writing
Detective Stories),成为黄金时代的写作戒律。

30年代又有很多作家加入了黄金时代的行列,其中的佼佼者是美国的埃勒里·奎因
和约翰·狄克森·卡尔,他们与克里斯蒂并称黄金时代“三大家”。埃勒里·奎因(Ell
ery Queen)是美国作家弗瑞德里克·丹奈(Frederic Dannay,1905-1982)和曼弗雷
德·B·李(Manfred B. Lee,1905-1971)的合作笔名。他们首部书是参赛作品《罗马
帽子之谜》(The Roman Hat Mystery,1929),书中的侦探也叫埃勒里·奎因。他们创
作的9本以埃勒里·奎因为主角的国名系列和4部雷恩(Drury Lane)为主角的悲剧系列
是黄金时代最出色的讲究公平竞争的作品之一。黄金时代以后,他们的作品的社会意识
提升,写出了如《凶镇》(Calamity Town,1942)、《十日惊奇》(Ten Days'
Wonder,1948)、《九尾怪猫》(Cat of Many Tails,1949)等杰作。除了小说领域的
不朽功绩以外,奎因还创办了世界顶尖的侦探小说杂志《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Ell
ery Queen Mystery Magazine),时至今日仍然在发行;他还是著名的侦探小说史家、
评论家、藏书家,当然这些功绩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中的丹奈。埃勒里·奎因获得过5次
埃德加奖,1961年更是获得了MWA的埃德加“大师奖”。

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1906-1977)出生于美国,后与一英国
女子结婚,遂长期居住在英国。卡尔首部发表的侦探小说是《夜行》(It Walks by
Night,1930),书中的侦探叫亨瑞·贝克林先生(Monsieur Henri Bencolin)。后来
他放弃了这个角色,改写基甸·菲尔博士(Dr. Gideon Fell)和亨利·梅利维尔爵士(
Sir Henry Merrivale,以Carter Dickson笔名发表)系列。卡尔一共创作了80本左右的
长短篇侦探小说,绝大部分是关于“奇迹难题”,其中以密室杀人居多,名作诸如《三
口棺材》(The Three Coffin,1935)、《犹大之窗》(The Judas Window,1938)等
,因此他被称为“密室之王”。卡尔作品故事情节离奇,带有浓烈的哥特风格,两者交
相辉映,令作品更加波谲云诡。卡尔是英国侦探俱乐部(Detection Club)的一员(这
是由英国顶尖的侦探小说作家组成的,只接受过两个非英籍作家,除卡尔外还有派翠西
亚·海史密斯),还曾任美国侦探作家协会(MWA)的主席,并于1963年获得了MWA的埃
德加“大师奖”。

黄金时代名家辈出,名作不断。诸如Anthony Berkeley的《毒巧克力命案》(The
Poisoned Chocolates Case,1929)、Ronald Rnox的《陆桥谋杀案》(The Viaduct
Myrder,1925)、A. A. Milne的《红屋之谜》(The Red House Mystery,1922)等等
,都是推理史上最优秀的解谜推理小说。在美国与埃勒里·奎因和菲洛·万斯齐名的Ner
o Wolfe是Rex Stout(1886-1975)塑造的安乐椅神探,他和搭档Archie Goodwin出现
在40多部作品中。女性作家在这时期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除塑造赫尔克里·波洛的
阿加莎·克里斯蒂外,还有塑造Peter Wimsey爵爷的英国女作家Dorothy L. Sayers、塑
造Albert Campion的英国女作家Margery Allingham、塑造Roderick Alleyn的新西兰女
作家Ngaio Marsh以及塑造Alan Grant的Josephine Tey。她们作品质量大都齐准,拥有
广大的读者,不断再版。有句戏谑的话形容这个时期:“神探满街走,杰作天天有”,
似乎也并不夸张。

另外,新的流派不断涌现。重要的如,英国名家F.W.克劳夫兹(Freeman Wills
Crofts,1879-1957)开创的写实流派(Humdrum School),他的弗兰奇警探(Joseph
French)系列中,常常需要通过细致调查来戳穿凶手复杂的不在场证明,英国作家Major
Cecil Street(John Rhode),R. A. J. Walling,J. S. Fletcher等人都属于这个流
派。英国名家Micheal Innes(1906-1994)的《校长宿舍谋杀案》(Death at the
President’s Lodging,1935)开创的学院推理(donnish),其后的英国名家Edmund
Crispin的Gervase Fen系列堪称经典。

黄金时代侦探小说家对解谜推理推崇备至,一切都是为了智力游戏。早期甚至要求
一切为谜服务。奥斯汀·弗里曼在《侦探小说的艺术》(1924)中指出侦探小说绝不能
同“纯粹的犯罪故事”相混淆,侦探小说是为了让读者获得“最大的智力上的满足”。
在允许一定程度上的幽默、人物描写和独特场景同时,他坚持这些必须是“次要的从属
于智力上的兴趣,如果必要它们必须做出牺牲”。S.S.范·达因说侦探小说的人物“仅
仅是满足逻辑思辨的需要”,因为任何更深入的描绘将会“在叙述中形成阻碍”。多萝
西·L·塞耶斯也指责说“侦探小说中的爱情越少越好”。后期作家开始觉得难以创新,
希望打破之前的束缚,于是开始寻求新的思路。例如,把社会环境的气氛代入,或者写
一位有特别背景的角色。然而,如Berkeley在1930年预言的那样:“简单纯粹的犯罪解
谜,完全仰赖情节设计而不擅角色塑造的小说时日,已经落在审判者的手中。侦探小说
已经来到一个阶段,未来侦探或犯罪的小说,吸引读者兴趣的心理层面,将超过数学成
分。”终于40年代由“美国革命”掀起的犯罪小说浪潮淹没了传统推理。不过我们应当
承认,黄金时代作家创造的千奇百怪的谜题、匪夷所思的犯罪手法和数学式的推理演绎
今天的传统派作家已经很难超越了。因此,尽管半个多世纪过去了,黄金时代作家的作
品仍然受到相当广泛的读者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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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革命

尽管侦探小说是在美国正式诞生的,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美国侦探小说没有
走出自己的路子。这种情况在硬汉派出现后才得到改观。

美国本土化的侦探小说萌芽自19世纪末从廉价小说(pulps fiction)中西部牛仔里
分划出城市的廉价侦探。早期最著名的例子是尼克·卡特(1886年9月首次出现)。许多
作家都塑造过这个早期的牛仔式的侦探。从他身上我们已经能够看到某些硬汉形象了。2
0世纪初出现了大量登载廉价侦探小说的杂志。1920-1950年间,有175种侦探杂志登载
硬汉小说,它们大部分每本10-15美分。由于稿酬很低,迫于生计一些廉价作者每年能
写出150万字作品,他们的大部分作品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1923年出现了第一批具有重要意义的硬汉侦探,他们都出现在同一本杂志——《黑色
面具》(The Black Mask)上。这本杂志1920年创刊,开始时登载模仿英国风格的侦探
小说。1922年底,杂志编辑决定专注于硬汉侦探,使得杂志的名声逐渐上升。后来在编
辑Joseph T. Shaw(1926-1936年间担任编辑)的手中发展成第一流的廉价侦探杂志,
并将杂志名改为“Black Mask”。现代第一位硬汉派侦探作家是Carroll John Daly(18
89-1958),他在1923年6月塑造了史上第一位硬汉侦探Race Williams。Williams声称
自己的特性就是在睡觉时还握着打开保险的枪。Daly的小说充斥暴力动作而情节简单,
但当时Daly是个相当受欢迎的作者,每当他的名字出现在杂志封面时,销售量能提高20%


在Shaw的发展下,又出现了厄尔·斯坦利·加德纳(Erle Stanley Gardner,1889-
1970)和达谢尔·哈梅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等著名的硬汉侦探小说作
家。哈梅特在硬汉小说领域拥有着无人可以替代的开拓者地位。他塑造的大陆探员(The
Continental Op)堪称史上最强硬的侦探之一。他通过硬汉侦探表达了不同于一般廉价
小说作者的深层次含义:即对整个社会的剖析以及人性深层的刻画。他最著名的人物是
山姆·史佩德(Sam Spade),他仅出现在一部长篇小说《马尔他黑鹰》(The Maltese
Falcon,1930)以及3篇短篇小说中,但是却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马尔他黑鹰》中
山姆·史佩德不为利益所驱动,不为美色所诱惑,不为暴力所屈服,他只是一步步的探
究事情的真相。有论者指出,哈米特小说的主人公“并不忠于法律,而是忠于秩序,忠
于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他们既不代表警方,也不代表普通群众。他们不受财色诱惑。
他们不怕死,不抱幻想。在这些方面,他们比我们高大:他们是超人。虽然小说使用的
语言粗俗,故事情景都在穷街陋巷,但哈米特写的不是现实主义小说,而是传奇小说。
他写的中心人物高于普通人。”而这种现代社会的骑士或者说是“带枪的圣徒”正是后
来众多硬汉派作家效仿的模式。雷蒙德·昌德勒对哈米特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哈米
特)做了那些只有最优秀作家才能做到的。他笔下的场景是史上最棒的。”应当说,作
为一名前平克顿探员,私人侦探经历给予了哈米特很多真实的素材,而这正是其他作家
所缺乏的。但他作品呈现出的暴力和朴素是因为他知道如何去写,而并非完全是他对侦
探职业的了解。

虽然不是《黑色面具》出身的詹姆斯·M·凯恩(James M. Cain,1892-1977)也是
硬汉派的前驱大师。他首部小说《邮差总敲两次门》(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1934)在史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小说对于性和暴力的描写使它在很多地方成了
禁书。他不同于哈米特,小说中的主要人物不是犬儒式的侦探而是罪犯,借助于罪犯无
视法律规范,公然破坏道德和法则,而借此表达对社会的态度。接下来的《双重理赔》
(Double Indemnity,1943)等书沿袭了这种思想,并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尽管凯恩对
论者把他归为“硬汉派”表示不满,但他为后来硬汉派作家开拓道路的功绩却无法抹去


康奈尔·伍尔里奇(Cornell Woolrich,1903-1968)也是掀起美国革命的重要一员
。他1934年开始为《黑色面具》、《一角侦探》等杂志写稿。虽然是写书的快手,但是
文艺性和趣味性毫不逊色,早年作品《黑衣新娘》(The Bride Wore Black,1940)等
书今天仍然受读者欢迎。他以“William Irish”笔名发表的《幻女》(Phantom Lady)
和《我嫁给了一个死人》(I Married a Dead Man,1948)也是侦探小说选单的常客。
尽管伍尔里奇被认为是开创硬汉派的前驱之一,但是他的小说不同于哈米特式的硬汉侦
探小说,不强调侦探角色而注重故事,讲求悬疑气氛,使用一种被他称为“悬疑线”手
法,有论者称“读伍尔里奇的小说,你不会知道将要发生什么”。

哈米特的追随者是雷蒙德·昌德勒(Raymond Chandler,1888-1959)。因为经济大
萧条的原因,1933年昌德勒开始为《黑色面具》等杂志写短篇的侦探小说,到45岁他才
成为全职作家。为他赢得声誉的是1939年在《大眠》(The Big Sleep)中首次出场的菲
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在1995年MWA(美国侦探作家协会)票选史上最受欢迎
男性侦探排行时,马洛超过福尔摩斯成为了第一名。昌德勒将硬汉派小说的文学性大大
提升,以至于和严肃文学作家相提并论。虽然继承自哈米特,但是昌德勒的小说别具特
色,他始终不愿放弃心中对美好人性的希望,笔下侦探也是外冷内热。所以汉密特被人
称之为“冷酷大街的黑色巨匠”,而钱德勒却是“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此外小说中
人物大量讽刺性的话语也是昌德勒小说的一大特色。他写的《简单的谋杀艺术》称得上
硬汉派作家的宣言:“为那些对人生积极进取态度的人写作”,“把谋杀案还给了有杀
人理由的人,不仅仅是提供一具尸体而已;还给了手头有凶器的人”。昌德勒是硬汉派
小说中影响最大的作家,后世硬汉侦探身上多多少少有着马洛的血统。

我们看到,对硬汉派而言,推理解谜不是故事的主轴,侦探主角也不再是高人一等,
他们身处于黑暗的社会中,必须依恃着拳脚及毅力才能生存下去。作家们往往透过侦探
的眼睛,以冰冷旁观的眼光来凸显社会各种不合理的现象。所以我们常会发现冷硬派擅
长描写大都市的罪恶,以及侦探的道德困境。书中常出现美女,而且带有强烈的性刺激
能力,而通常最美的女主角,都伴随着一颗恶毒冷血的心,所谓的“致命的女性”。有
许多此类的小说被翻拍成电影,而使得作家、演员声明大噪,这就是已成为一种类型的
“黑色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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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lz贴了主要的推理小说流派,再补充几个:


奇情小说:(属于比较早期的推理小说)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的英国,作家们开始创作情节化的惊悚小说(thrille
r),后来被称为奇情小说(Sensation)。
奇情小说,故名思义,奇特的情节发展是其最大特色。奇情小说大都用犯罪和神秘
事件来支撑复杂的结构,以罪犯被捕、查清真相告终。
它有以下一些特点:
·过去的秘密,常牵涉到人的身份;
·故事会记录人生的重要时刻,如婚礼,葬礼,施洗等;
·和女人有关的秘密
·批判被社会认可的男女地位以及女性柔弱性
·年轻人被年长的资历深的罪犯欺骗
·犯罪阴谋常涉及人生大事:婚姻、死亡、遗产
·婚姻导致金钱纠葛与杀人
·犯罪过程始终展现在读者眼前,而不是像传统侦探小说一样最后才解决
·人物彼此之间都扮演不同角色
·梦境
·使神志不清醒的药物
·镜子与绘画等道具的暗示,尤其是对恶人的
·对宗教行为的讽刺
在今后的发展中它的一部分溶入到侦探小说中,还有的演变为“惊骇小说”(Shocker
)或者“惊悚小说”(Thriller)。虽然“奇情”这个名字无法完全体现这类小说的特点,
但是至少能表现出它们和坡的“推理故事”(ratiocination story)之间的区别。
代表人物是英国作家威尔基·柯林斯(Wilkie Collins)。


悬疑派:

广义推理小说的一个子类型,此派作家重视的不是推理解谜,作品的趣味不在「凶手是
谁﹝Who done it﹞」或「怎么做案﹝How done it﹞」,而是着重在犯罪情境的描述与
紧张气氛的营造,以情节的铺陈手法或角色的心理描写使读者产生诸般情绪,如疑惑、
不安、紧张、悚栗、惊慌、意外、担忧等感觉。作品题材大多不脱下列两种:

作家以罪犯为主角,详细描写案件发生前的诸多缘由、环境演变、犯案者的心理转变,
使读者的情绪随着情节发展而起伏动荡。故事中不可预测的情节发展设计以及无从捉摸
的角色心理转折,藉由作家之手描绘出主角﹝犯罪者﹞在犯案过程中的心路境遇,使读
者转而认同主角的行为。可举美国女作家派翠西亚·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为
代表。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一个如你我般平凡的常人被卷入诡谲的神秘事件中,在
此痛苦困境里挣扎求生,作家藉由描写主角采取的应变行为、险象环生的遭遇与意料之
外的结局,使读者随之焦虑担忧,对角色的处境感同身受。代表作家为独家铸造了「悬
疑线﹝the line of suspense﹞」的康乃尔·伍立奇﹝Cornell Woolrich﹞。

由于悬疑派的重点不在于逻辑推理,所以作家并不在意是否提供了公平线索给读者,并
且会以忽然冒出的第六感或人事物来推动故事的走向。作家想表达的是我们寻常生活的
世界无时无刻都在转变,犯罪的因子随时都在你我之间萌芽结果,将会有些什么样不可
测的命运在下一个转角处等着你?
舒适推理(Cozy) (我最喜欢的一个流派)

舒适推理从根本上来说,其故事只是一场游戏,谋杀也不具备太多的真实感。此类
侦探小说通常包含以下诸多元素中的大部分:最低限度的暴力、性和社会实用性;通过
推理或者直觉获得解答而不是辩论和警察程序方式(或者某人的招认);在最后凶手被
查明,秩序被恢复;男/女主人公是令人尊敬的,其他人物(通常包括凶手)也是有礼
貌,有教养的(除了仆人);建立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如乡村、大学、豪华古宅
。值得一提,但并非必要元素:智慧和文学典故造就的作品风格的优雅。这类作家中最
著名的包括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Dorothy L. Sayers、Ngaio Marsh
等。实际上,对于人性和世界是否持温和的看法是判断作品是否属于“舒适推理”的重
要标准。谋杀是世界上不和谐的音符,而世界的本质是好的。黑色小说作家如James
Ellroy等人的作品所表达的则是于其对立的观点。对他们来说,不公正贯穿于整个历史
和人性之中。如果说黑色小说作家是悲观主义者,那么舒适推理作家则是乐观主义者。

舒适推理属于黄金时代的侦探小说类型。作家如Martha Grimes很明显也受到克里斯
蒂和Sayers的影响,作品具有其主要元素,可是社会态度倾向于严肃。但是很多的作家
仍然保持舒适的乐观主义态度,没有侮辱读者的智力或者故事完全丧失真实性。Elizabe
th Daly的小说设置在上层社会,但是并没有和现实世界脱勾。她展示了一些坏现象——
毒品、通奸、欺骗——作为一种缺点而不是罪恶。而在硬汉作家Daly的笔下,同样的坏
现象被用来作为社会衰退、堕落以及人类背叛自我的标志。舒适推理的社会观也适用于
警察程序小说以及天才侦探作品:社会是稳定的,谋杀不会破坏这种平静。

它的不好的方面是,舒适推理会变质成不切实际的侦探小说。这些作品中,猫会显
示超自然的能力破案,浪漫掩盖住了推理,现实性被完全忽视。以阿加莎·克里斯蒂命
名的“阿加莎奖”(the Agatha)专门授予舒适推理小说。
公案小说(中国古典推理小说的重要一支)
公案小说是中国古典小说类型的其中一支,其源流有人认为可远溯至史籍经典中所载的
问案断狱事件,也有人认为应以宋代说话四家中的说公案为起始,然而它真正蔚然成大
观却是在明清以后,当时许多文人投入编辑和写作的精力,出现了许多以各个清官为名
的公案编辑作品,如《龙图公案》、《海公案》、《施公案》等。

早期的公案类作品多包含有叙述与评议二项,且以短篇为主,内容主要包括案情叙述、
告状诉讼、侦查、判案等几项,案件题材从诈欺争占事件的裁决、偷盗案件的审理、到
奸谋命案的侦查都有,此时的公案小说着重刻划描写的是市民百姓的生活百态以及对受
冤屈之人的同情。晚清时,公案小说与侠义小说合流,渐渐变成长篇章回的形式,原本
以清官办案为主的形式变成叙述绿林好汉侠义行为的小说。

公案小说的内容大致有几项特色:

描写采全知观点,通常是由事件开始叙述,后导引入侦查、审理的情节,读者往往已经
知道凶手。

常靠冤魂托梦、神人指引破案,内容不乏怪力乱神。

以「清官」为侦查主角,突显清官的能干和昏官的愚庸,以及其与豪富贵族阶级的对立。

中国的公案小说虽然描写案件的侦破,但关注的重心却不在此,除了想藉由这样的描写
形式宣泄百姓们对吏治败坏现象的怨怒、成为一种道德寄托之外,甚至还有希望藉善恶

综观中国的公案类型作品,虽然有很多是流于鬼神梦兆传说,但也有很多是运用人为的
观察推理、巧施计谋来破案的,然而和清末传入的西方侦探小说比起来,公案小说毕竟
更缺少科学的办案方式,于是随着政治体制的改变、外来文类的刺激和其本身的限制,
公案小说在现今已经逐渐式微,只是作为一种曾经盛极一时的案类作品,它仍有其历史
标的价值。

反推理小说〈anti-mystery〉 
推理小说的类型错综复杂,有着本格派、社会派、悬疑派等种种派别,各派别间各自拥
有其独特的风格取向,也象征着推理小说其本质上的博大精深。

而反推理小说,并不如字面上的意思所指,是所谓的一种为「反对」推理小说的创作概
念而形成的一类小说,反倒是以「推理小说」的创作概念来包装,并进而组合而成的一
类小说形式。

反推理小说一词,一般推定是在1964年《献给虚无的供物》出版时,于导读一文中所出
现的,而其内容大多包含了以下几种要素:

事件的推理,谋杀案的真相,已不再完全是小说的重点。真相的背后,反而可能牵引出
更多现实世界中,令人困惑难解的谜团。

作品中大量出现引用各种令人头晕目眩的哲学、思想、科学、神学等知识理论,藉以表
达作者的创作意图。

庞大的内容与厚重的页数。

一般来说,安伯托·艾可的《玫瑰的名字》(Umberto Ec the Name of Rose)可视为反推理小说的滥觞,本书中所蕴含的
各种哲学、神学、古希腊艺术、宗教异端争论等各论,曾令不少台湾读者望之却步;日
本推理小说史上的金字塔,被评论者尊称为【推理小说三大奇书】的《黑死馆杀人事件》. (小栗虫太郎著)、混沌世界(dogura·magura)(不知道公认的中文译名)(梦野久
作著)、《献给虚无的供物》(中井英夫着)此三书,也因其作品内容的深奥复杂,成
为反推理小说最著名的代表作品之一;而被喻为日本90年代最具爆发力的男性推理小说
作家──京极夏彦,其笔下的京极堂探案系列,也因其鲜明的特色与风格,成为现代反
推理小说的主要标志。
〈京极夏彦其颇受好评的京极堂妖怪系列前两作──《姑获鸟的夏天》与《魍魉之匣》
,皆有中译本的发行【时报蓝小说】,或许目前仍为读者认识反推理小说的最佳途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7 16:34: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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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06 15:1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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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好,一定要顶!!!

过一会我来说点啥,好歹俺家大款也顶着个坡同学创造的名字

[em08][em08][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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