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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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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2 13:2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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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bigeyes在2005-4-21 17:25:00的发言:
这个官路就是喜欢玩感情游戏,明明有程民好的email,非要写什么网络文章,末民奇妙。她爱的不是那个人,而是和那个人的爱情。


同意啊....她其实是陷进自己对感情的设想了,那些痛苦啊折磨啊都是她觉得应该有的感觉.要不然无论程还是杜单个说来都是不错的选择,更何况都有感情基础.....难怪有人说她自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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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2 18:4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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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要大团圆结局了[em08][em08][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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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3 03:0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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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没有更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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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3 04:4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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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强将手下无弱兵。2004年美国国庆节前,老处女最后一次在她家后院的游泳池边请我们吃烤鸡腿和热狗,并暗示大家另觅出路时,大部分的人已经有了着落:有打算退休的,有转行搞地产经济的,有坚决与硅谷共存亡、准备等经济进一步复苏再慢慢找工作的,大部分人另寻东家。



8月份,我们的产品总监正式宣布老处女手下的部门在美国的开发计划中止,除了极少数并入其他领域,大部分项目迁往印度子公司。我们每人有一个月时间自寻出路,公司这次做得比较仁慈。老处女升级调往洛杉矶分公司做另一个产品的总监,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马屁精在拉斯维加斯找到工作,想想也对,高科技原本就该是无所不在的,而且那种地方哪个行业都是包赚不赔,饭碗应该比较容易捧牢,他得意洋洋地对我们公开了那套用来计算部门同事“竞争力” 的代码,果然设计精密、干净漂亮,和他工作上得过且过的作风全然不同。Chris 的去向让全体人跌掉眼镜,这位老兄不知怎么钻营弄到了一个外派印度的名额,因为这样相对容易升级,他已经买好一打保罗衬衫,立志到那个东方文明古国蹲点三年五载,有了点功名再杀回美国来平步青云,证实了他的确是所有人里最有宏图大志的一个,原来美国人也相信“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我凭去年做客户服务项目的经验和人脉在达拉斯分公司找到一份工作,虽然不算很对口,但感觉比较稳定,新老板同意保留加利福尼亚的工资,我已经很满足了。



同事们聚在一家印度餐馆吃饭,Chris挑的地方,说这里有全市最好的印度菜 --他现在对任何同印度有关的东西都大感兴趣。刚进公司的时候我立下志向,将来哪一天走的时候要部门所有同事来送行,现在实现了,只是没想到我同时也给他们送行。我们一边大嚼咖喱鸡咖喱猪肉咖喱牛肉咖喱羊肉咖喱蔬菜一边骂老板拿人血染红顶子一边忙着留通讯方式,气氛空前融洽,甚至依依不舍起来:没有了利害关系,人都变得可爱三分;勾心斗角的人一旦惺惺相惜,通常更容易欣赏对方。



月底,林少阳启程回中国,这两年,他随着从前的老板一起又升了两级,终於发现小池塘里容不下大鱼,跳槽到另一家公司担任中国分公司的技术总监。林少阳本来希望张其馨留在美国,用他的话来说“留个后路”,张其馨却断然辞了工作陪他回去,说“老公不在,我一个人呆在美国有什么意思”,我和郑滢私下里觉得她是担心林少阳旧病复发,弄出点什么花头。七年前,她来美国是为了一个男人;现在回去,却是跟着另外一个男人;她的牺牲精神依然无人可比。



那天下午,下了一场雨,我正在公司底楼的图书室里还参考书,无意中透过两道玻璃窗看见一道斑斓的颜色轻轻柔柔地搭在对面楼外的一个转弯角里,直扑入眼。我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是一条彩虹。它像座小小的桥梁在草坪上凭空架起,让人看着心里又踏实又舒服,宛如哭过的天空还给大地一个微笑。有这么一道彩虹,下多大的雨都值得。



我看着看着,心里激动起来,马上跑出去,跨过草坪,把手放在彩虹上,让它的颜色浅浅淡淡地印上手指,感觉很神奇。我叫住几个同事,叫他们看,他们也微笑着赞赏一番,但我知道他们并不明白我到底为什么如此兴奋。后来,彩虹慢慢散掉,我却高兴了整整一个下午,因为,我终於见到真正的彩虹,它比装在瓶子里的还要好看。



郑滢生过孩子以后母性越来越强,知道我调去达拉斯,难过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说舍不得我,“你一个人跑到德克萨斯去干什么?”



“德克萨斯怎么了,没有州税,房子又便宜,钱经用,多好。”



“那么远,气候又没这里好。”



“你忘了我们那时候想来美国差点都打算申请阿拉斯加的学校?”



“此一时彼一时,” 她嘟起嘴,“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你一个人跑那么远,心里就难过,难过得要命。他妈的。”



我搭住她的肩膀,眼睛也有点酸:仔细想想,十一年了,我和郑滢几乎就没有怎么分开过,一路手牵手磕磕碰碰走来,在中国在美国都大大方方地枕一个枕头睡觉、在街上勾肩搭背,见识过彼此最最尴尬难堪的时刻,我给她提供卫生巾,她给我提供避孕药,我骂过她的男朋友,她也骂过我的男朋友。都不是信奉两肋插刀的人,却差不多做到了肝胆相照;然而,千里搭长篷,哪有不散的宴席?



她说,“德州大概比这里更加难找男人。”



我说,“不一定要急着找男人啊,玩两年也好。”



她看看我,突然问,“你是不是还在想着他?”



“没有。”



“骗人,你文章里的那个人就是他。”



“我只是有时候会‘想起’他,不是在‘想着’他。你难道不会偶尔想起从前的人吗?”



“我不会‘想’出一篇小说来天天自己揭疤。”



那天回家的路上碰到堵车,望着车窗外随处可见的棕榈树,不由也难过起来。刚来加州,看见棕榈树,大惊小怪了很久,现在看惯,却又要走了。



达拉斯我去过一次,是拜访一个客户,匆匆忙忙停留了三天,对它只有两个印象:一. 有一位美国总统在那里遇刺;二. 那个城市的机场叫Love Field -- “爱情田地” ,听着很浪漫,其本身设计也和爱情一样扑朔迷离,让人动不动迷路。不久,我又要去那里,住不知多久,然后说不定又会搬去另一个地方,然后说不定还有下一个 -- 可能是芝加哥、亚特兰大、纽约、波士顿、休斯敦,谁知道呢?



在这块太平洋和大西洋之间的浩荡版图上,干什么都不大容易,唯有流浪,实在太容易了。



其实刚才我并没有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达拉斯,那儿没有州税,房子便宜,钱经用,却也没有我认识的人-- 连个Chris 都没有。跑那么远,会孤单的。对了,程明浩一个人跑来跑去,他也曾觉得孤单吗?



我还是坚持天天写故事,看的人比从前少了,大部分人都觉得情节索然无味,我想出很多办法来搞花样,却还是索然无味,好些人写来电子邮件问打算什么时候结局。说老实话,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心底里暗暗盼望的是,某一天,会有人出来帮我写那个结局,可是一直都没有,我依然面对着一个庞大而陌生的人群,没有那张熟悉的脸。还是,他明明在里面,却不肯告诉我?因为他还在生气,或者嫌弃我,或者,更加糟糕,他已经有了别人,根本不爱我了?这些可能性让我感到绝望。



我好几次想给他写电子邮件去,写好却又删掉,因为我太害怕我的猜测会成真:他现在比以前混得好了,也更帅了,脾气又好,应该也会有女孩子喜欢他的吧,假如人家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他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换了我,也不会拒绝。糟糕的是,要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并不是太难做到的呀。假如他说“欢迎你来找我们玩”,我怎么说?真要那样的话,我宁可不知道。



我给自己定下一个期限,到在旧金山分公司工作的最后一天,他还不来找我,就算了;然后我像史努比一样接着用功,矢志不渝地将“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写成一块鸡肋,把上面仅余的肉都啃光,眼看着满地引航灯一盏盏熄灭,熄灭一盏,就有一根刺扎进心里,到后来,那颗拳头一样大的心变成了仙人球。不会有人喜欢捧着仙人球睡觉吧。



他,没来找我。



我三下五除二把故事里的女主人公整得很凄惨,让人家来同情,随后在结局里把她发配到某个天涯海角去“开始新生活” 、“明天会更好”。读者反应不错,觉得她“长大了” 、“成熟了”。我有点不明白:长大就是这样?好像意思不大。要真这样,我宁可长不大。



有人写来电子邮件说“我的经历和你小说里的那个女孩简直一模一样,看了你写的结局,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吓得我汗毛都竖起来。误人子弟,罪过罪过。



以后的日子飞快地过去,我忙着和加州的朋友告别,整理东西,把不多的家当能卖的卖、能送的送,余下的一些打好包,准备寄去达拉斯。九月初,我的公寓租约到期,郑滢又正好和老公一起回国探亲去了,我便带着不多的行李搬到一个同事家里的客房暂住。



离去达拉斯上班还有一个月,我决定再好好看看旧金山。




(未完待续)





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将作为原创依据)



本文所有人物、情节均属虚构,不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人或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文目前只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在 BBS论坛上登载,暂不考虑在任何实质媒体(书面或者网络)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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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3 07:3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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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块太平洋和大西洋之间的浩荡版图上,干什么都不大容易,唯有流浪,实在太容易了。



同感阿[em14][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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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4 02:0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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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真不错,不过好长啊,幸好我开始没有追着看,不然要等结局等的急死了,现在应该快结束了吧,这个周末抓紧时间看~[em02][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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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4 04:0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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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每天有大把时间在街上闲逛。我不是一个很有想象力的人,所以逛来逛去也就那么几个地方。



旧金山湾边的码头还是安安静静,像功成身退的老兵,悠悠地坐在那里晒太阳;



一号码头旁边栈桥上的路灯换过了,栏杆好像也漆了一下,漆成一种很好看的绿颜色,我喜欢;



渔人码头永远人挤人,那个卖海盐的地方现在换成了一个贝壳手工艺品的摊子;



那家巧克力商店关门了。也难怪,东西卖那么贵,不关才怪。



我去了一次魔鬼岛,自己去的;以后我应该习惯一个人去玩。



有一次,我突然发现自己站在北滩一个僻静的坡,那里,隔着生满绿色常春藤和紫红色三角梅的矮围墙,远远可以望见碧蓝的旧金山湾和白色灯塔。我望着望着,生起一个奇怪的念头:犯罪心理学说罪犯事后往往会一再返回作案现场,那么,他有没有回来过这里?我们曾经在这里一起谋杀了一段爱情,将之毁尸灭迹,现在我回来了,那我的同谋呢?


郑滢曾经评价我越变越“感性” 了,她嘴里的“感性” 基本上等同于“神经” 。有人说,旧金山这个城市不宜久留,它会让人变得多愁善感,消磨意志,或许是真的吧,这里山太绿,水太青,风景太美,回忆太多。所以,离开这里,对我有好处;我不能多愁善感,我要意志坚强。



在觉得把所有该去的地方都走遍之后,我脑门上突然亮起一个灯泡,还有一个地方没去。那个地方,怎么能不去看看呢?



我从现代艺术宫后门出发,过马路,向右拐,绕过游艇俱乐部,一直走到防波堤的尽头,我终於看见了 -- 浪管风琴。网上说,这几年来,由於经费问题,这些其貌不扬的管子没有专人照顾,连它们,也被抛弃了。



我沿着石阶走下去,坐到一个管子旁边,管子上结了一层蜘蛛网,我把它抹掉,然后把耳朵凑上去,里面隐隐约约传来水声,却听不见其它的。於是我换一个,再换一个;其实我知道,浪管风琴效果最好是在清晨五点钟潮汐来临的时候,黄昏往往听不见什么;但还是换一个,再换一个,一直换到最后一个,水声中缓缓传来一阵模糊而温柔的旋律,像一只小小的手把音符送进我的耳朵。我仔细地听了很久,终於听明白了,它是在唱歌呢,唱的是一支离别的歌;它今天专门加了个班为我唱这首歌,是代表这个倚山傍海的城市,代表这里的一千多个日子在跟我说再见。



我的眼睛里慢慢地盈起水光:难怪上次我没找到,它是不希望我见到它在风雨里哭泣的样子。这就是旧金山的告别,不是在乌云和阴霾中哭哭啼啼,而是在晚风斜阳里,轻轻地、温柔地唱一支歌,在泪光中微笑,好像在说“一路走好”。



唉,这个倔强而又深情得叫人欲语还休的城市,你叫我,你叫我说你什么好呢?



蒋宜嘉和他太太给我饯行,告诉我他上个星期去洛杉矶开会,见到了杜政平。他又结婚了,娶的是一个同学。



我说,“很好。”

“连他都走在你前头,” 蒋宜嘉摇摇头,“以后去了达拉斯,就更难了… 唉,真要不行,我看你也可以考虑找个美国人。”



他太太热心附议“美国男人其实也有不错的”,口气好像美国男人低了一档,而且有一个排在那里等我挑,这不知算不算一种逆向歧视。



我把达拉斯的好处重播一遍,免得他们没完没了地可怜我,然后岔开话题,问候四点半肚子里那个名字在两年多前就已经起好的小蒋。



蒋宜嘉立刻起劲,再三强调他儿子踢起他老婆肚子如何有节奏感,“我儿子,乐感能差吗?” 他得意洋洋。讲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什么,“张信哲出新歌了。你知道吗?”

2004年9月10日,张信哲在沉寂歌坛几年后出新专辑,名为“下一个永远”。他接受访问时表示不会改变路线,继续唱情歌。



“现在的人爱听情歌吗?” 蒋宜嘉有点怀疑。



“当然,他们推出之前,肯定作过市场调查。” 我说。我心里想的是,情歌是关于爱情的歌,只要还有人相信爱情,就会有人爱听。比如我。我就相信爱情。



我去网上找来这首歌听,歌词写得很有意思,说是恋人分手,希望能够从此相忘,“有天偶然再遇见,我们都各自拥抱下一个永远”。



怎么搞的?永远就是永远,本身没有尽头,哪来的下一个?口口声声念着下一个永远的人,恰恰就是放不开这一个永远。自欺欺人。



只剩下最后几天了,我把家当和汽车都运去达拉斯,把最后几样行李小心翼翼地装进那个银灰色的手提箱。有一位作家写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古玩铺,而收藏家,都是孤独的。我的“古玩铺” 里东西不多,有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浅蓝色衬衫,一块银灰色表面的男式手表,和一个形状活像套鞋的花盆。我把那棵非洲紫罗兰送给了同事,她把它移植在房子后面的花园里。我这个同事喜欢也善於摆弄花花草草,把非洲紫罗兰送给她,我很放心。



那个同事建议我利用剩下的几天去度假,我问她可以去哪里,她耸耸肩膀,“找个你以后不大有机会去的地方啊,比如说夏威夷。”


“一个人去夏威夷?”



“那么西雅图?”



我笑着摇摇头,心里想到了东部的某个地方 -- 从来没去过,以后估计也不会有机会去。



第二天晚上,我又想起那只套鞋花盆,把它从箱子里拿出来端详,淡蓝的底,鞋帮上还画了两朵兰花,很漂亮。看着看着,一个念头突然划过脑海,为什么不去试穿它一下呢?



我坐在地板上,脱掉鞋袜,把左脚伸进花盆,越伸越进,脚尖触到了鞋尖,脚跟碰着鞋跟,凉凉的;我吸了一口气,把右脚也往里伸 -- 曾经在哪里看见过,说人的右脚比左脚要稍微大一点,慢慢的,我的右脚居然也放进了那个花盆。我把两腿伸直,看着那个稳稳当当地套在我脚上的花盆,发了好一会儿呆后,突然泪如雨下。



程明浩是对的 -- 他买这个花盆的时候猜我说不定可以拿来当鞋穿,现在我果然穿得下!



我想起那一次,他去新墨西哥,把这件事告诉我,我怀疑地看着他“你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他看看我的脚、抓抓头发说“看起来你的脚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 ;还有那次,我在他的办公室,把一只脚放在花盆旁边比着玩,他说“恐怕还是小了一点”,我说“嗯,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 。



然而,如果我真的脱了鞋袜穿进去,就会发现,它其实却是正正好好的呀,从前,我们为什么,为什么都不相信呢?为什么没有尝试过,就急着否定了呢???



我看了看手表,九点四十分,东部时间应该是十二点四十分了。我想了想,立刻打开电脑,去订能找到的最早一班去新泽西的机票。



我一面颤着手指输入信用卡信息,一面仿佛有个严厉的声音在敲打着我的头脑:关璐啊关璐,你有胆子写出二十万字的垃圾来让不相干的人把你从内到外再从外到内骂个淋漓尽致,怎么就没有勇气去找他、告诉他你已经离婚了你以前错了你还在乎他你很想念他你希望他能原谅你所以请他想骂就骂,你,你还爱他呢?!

我的心里突然明亮了:四年前那个清冷的冬天,程明浩因为看见这个花盆,立即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去找我,他怕一旦去晚,我“就被别人追掉了”;现在花盆在我手上,轮到我还这份情,我要去找他,免得为时太晚,他被别人抢掉。我不要恶梦成真,若干年之后再碰见他,他微笑着向我介绍身边的女人“这是我太太” ;我要站在他身边,让他对人家微笑着说这是我太太,或者老婆,或者妻子,或者内人… “贱内”就实在太难听了,不许那么叫,前面四种应该已经够用了吧… 什么可爱温柔贤惠,我就算不够,总可以学吧,学着学着,不就变成真的了?有什么了不起的。

凌晨三点四十分,一架飞机从旧金山起飞。我拉开舷窗,黑沉沉的玻璃映出我发亮的眼睛和嘴角的微笑。我发觉自己的笑果然很神气,“一笑露出一排牙齿” ,心里很受鼓舞。

我要站在他面前,不管三七二十一,问他“你还要不要我” ,假如他说“要”,我就会立刻高兴得跳起来抱住他的脖子,像史努比那样耳朵拧成麻花。

阿弥陀佛,但愿他现在没有别的女人,但愿他心里还有我,但愿他说“要” ,不对,美国好像归上帝管,无所谓,你们哪个有空就来管一下吧,到时候,我一样给红包,好了吧?

来美国的时候,我隐隐约约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里会有我想要的幸福,现在,我已经知道那个角落在哪里了。对了,那个城市叫什么来着,新布朗斯维克... 唉,什么名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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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4 09:5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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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这段。。。本来可以写得很美的。。。现在弄得好像是致答辩词一样的


觉得读者的评论让作者改变的最初的构想,小说的魅力也大大减少了。。。


ps,如果陈明浩过了这么多年经过了这些事情还爱管路,那他是个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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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4 11:0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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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却感觉管路此去不一定会有她想要的幸福,程明浩也许有了另一个痴心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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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4 13:0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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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样,去试试看是应该的。不然会后悔一辈子。


希望经历过这些磨难之后他们两个能最后在一起。


能找到真正的感情挺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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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4 15:3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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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Alexandria在2005-4-24 9:53:00的发言:

不喜欢这段。。。本来可以写得很美的。。。现在弄得好像是致答辩词一样的


觉得读者的评论让作者改变的最初的构想,小说的魅力也大大减少了。。。


ps,如果陈明浩过了这么多年经过了这些事情还爱管路,那他是个白痴。。。



嗬嗬,我觉得今天这段挺美的,喜欢ing。程应该还是爱关的。这么一段情,任何人都不会忘记,不会被感动。小杜也是爱关的,杜和程都是爱关的,他们爱的是那个实实在在的女孩,却无法驾驭她‘精灵古怪’的内心。


sometimes, ignorance is a bliss.

[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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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4 21:0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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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了,我哭,我哭,我哭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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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4 22:4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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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结局!


无论是喜是悲,都希望管路从此放开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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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5 10:0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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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结局



飞机在九千多米的高空稳稳滑行。天气真好,一点气流也没有。我像第一次坐飞机时那么激动,连果汁都多要了一杯,坐在空荡荡的机舱里,思维天马行空。



我一遍遍回忆着和程明浩从认识到现在的来来回回、反反复复、莫名其妙,突然想到,或许那是真的,我们的人生路注定会纠结在一起,说不出什么道理,却会不由自主地一次次碰头:彼此辜负又彼此等候,彼此期待又彼此背叛,彼此伤害又彼此原谅。而冥冥中决定这一切的,不是什么所谓的命运,而是 -- 爱情。是爱情让我们一次次绕回原点,浪费那么多时间,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终於明白过来,很简单,太简单了,我们,不过是在岁月的迷宫里寻找走散的旅伴而已。



青春,就是拿来浪费的 -- 只要那个人值得。我们都曾经在爱情里蹉跎,而回首望去,那些浪掷的光阴竟然如此的无怨无悔。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相信爱情。一直都相信。



如果有人问我相信什么样的爱情,让我想想,有了,我相信的爱情既不是“寒光耀目流星没” ,也不是“沉沉天际苦勾留” ;我相信的爱情,是一道彩虹:让人灿然欣喜,又踏实又舒服,不会天天出现,也不用天天出现 -- 总瞪着看眼睛会累的,我们以前想过要把彩虹装进瓶子,多傻。因为见识过那奇迹般的景象,所以安心,因为领略过那瑰丽的色彩,所以放心;安心放心之后,接着往前走…哪里的路都不太好走,总有坑坑洼洼,说穿了谁能真正顶天立地,无论一米五八还是一米八五,都有不得不低头甚至看人家鼻孔的时候,然而,当人生的际遇宛如狂风暴雨席卷而来,我会把手放在你的掌心,替你结上围巾,帮你一起看路 -- 我的眼睛现在也都是一点五了噢;你会帮我穿上套鞋,不让我踩进水塘,为我撑一把伞 -- 撑天实在有难度,伞就可以。别人或许会欺负我,但你不会;别人或许会让你吃亏,但我不会。你像查理布朗,觉得做人最要紧的并非“快乐” 而是“不要不快乐”,我像史努比,认定生活的终极意义是“当一只好狗”,平平凡凡,却一结多少年的缘分。当尘埃落定,青春梦醒,我们的容颜老去,却还能拥有孩子般清澈的眼光和神气的笑容。我看,这样也就差不多了吧。



风雨之后,天边挂起彩虹,又慢慢散去,知道吗,彩虹会散去,却不会消失,永远都不会,因为,它原本不就是空气里无处不在的水汽?平时弥漫在我们呼吸的每个瞬间,只消一场雨,便又奇迹般地呈现,哪里的天空都下雨,不是吗?



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



咦,我怎么也讲得出这么拈酸的话来,真不好意思。



飞机终於在新泽西降落,我一夜没睡,却异常清醒。我开车去新布朗斯维克,一路上琢磨着见到他应该用什么口气说那句“你好”,同时心越跳越快。



到了他那家公司,我直奔前台告诉接待员我要找一位员工,我不知道他的部门、分机或者办公室号码,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在这里到底干什么,但我有很要紧的事,非常要紧。



那位接待员叫我等等,在电脑上查了一会儿,拨了个电话,好像没人接,她又看看电脑,再拨一个,讲了几句,带着遗憾的表情告诉我,程明浩不在公司,他的一个同事说他从昨天开始休假一个星期。



“去哪里了?”



她摊开手,“不知道。”



我央求她再去问一下,因为我必须找到他。她犹豫一下,礼貌而坚决地说“对不起,我们就算知道也不能透露员工私人度假的行踪。”



上帝和佛祖一起怠工了。



我垂头丧气地走出他的公司,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在这里,我一条路也不认识。一个星期,他会跑哪里去了呢?还有,有人同他一起去吗?



我慢慢回到现实中来:几天后,我就要去达拉斯分公司报到,不可能留在这里等他;而且,就算我真的等,等来等去,等来的不是一个人,那时候,他拿我怎么办?我又拿他怎么办?我真怕他说“对不起” 。



事实上,我对他的境况一无所知。


我越想越灰心:昨天半夜三更逞着意气从西海岸飞到东海岸,不过是一场想当然。我真能折腾。



晚上,在目的地旧金山的美洲航空班机上,我找到一排空位躺下,用毯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飞机上的毯子粗糙扎人,一点也不舒服,但我还是马上睡了过去,毕竟,太累了,明天上午还要搭飞机去达拉斯的什么“爱情田地”。狗屁。



一觉醒来,不知睡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坐起来,想揉眼睛,却发现脸上全是泪水,凉的,好像挂在那里已经很久了。刚才好像没做什么恶梦,怎么就哭了呢?我觉得很奇怪。



我用纸巾把眼泪擦掉,明白了:是我身体的那个孩子趁我睡着的时候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我已经累得哭不动了,但她还不甘心,不甘心啊。孩子,比大人更加不容易放弃,也更加不讲道理,她只知道,没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受委屈了。



乖,不哭,我们已经尽力了呀。



窗外已是深夜,随着机翼的轻轻摆动,下面海市蜃楼般出现一块灯火辉煌的织锦地毯,旧金山到了。



七八个小时之后,我又回到机场,左手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右手拎着一瓶用硬纸捆好的雪宝莉酒。达拉斯应该也买得到酒,但能带的话,还是带一瓶吧。


上飞机前是例行的一番慌里慌张,我总是要到最后一分钟才去钱包里翻驾照,身上又通常会有钥匙手链手表皮带硬币之类的东西让安全警报器呱呱乱叫。费尽周折终於过了安全检查,我把手链戴上,手表戴上,硬币和钥匙各就各位放回口袋,穿上外套,系回皮带,穿上左脚的鞋,再穿上右脚的鞋,这时,有个男人把我的箱子和酒瓶拎过来放在我面前,我抬起头对他微笑,一句谢谢却钉在舌头上。因为,那个人是程明浩。



我曾经想过见到他要不管三七二十一,问他“你还要不要我”,真正见到,却发现这个计划行不通。相反,我脸发烫,一心只是想着用箱子去遮盖那个酒瓶。



他先开了口,“真巧啊。” 声音里透着欣喜。



“嗯,是很巧。” 他还是又高又挺,头发还是短短的,眼光还是和从前一样温煦清澈,身上却穿了一件山青水绿花样毫无规则的衬衫,像是把一条彩虹放进搅拌机里转上一分半钟又勉强拼起来,说实话,很难看。我心里嗝登一下,以前从没见他穿过这么灿烂的衣服,那些扑面而来的颜色让我有点不安,难道 -- 他找了个喜欢五花八门的女人?



他眼也不眨地盯着我看,我对他笑笑,心里十分懊恼,早知如此,至少应该用冷水敷敷脸,让肿起的眼泡消下去。



他把眼光慢慢地移到我脚边的酒瓶,问,“这是什么酒?”

我咽了口口水,“雪宝莉” ,然后加上一句,“不是自己喝,是带给朋友的。我现在从来不喝酒。”

“你真的不喝酒?”



“不喝。” 我扬起眉毛和嘴角,坚定地扯谎。

他仔细看了我一会儿,摇摇头,很温柔地微笑起来,“你不喝酒,怎么写出来的文章里足足有六种酒的喝法呢?还都写得很地道。”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文章?”



他从背包里拿出厚厚一叠纸,“是你写的吧?”



我看了看,明白他在说什么了,开始结巴,“你,你也看见了?你,你怎么看见的?”

“说起来很巧,前两天有人安排给我相亲,我去了,吃饭的时候,没什么话讲,就问那个女孩子喜欢看什么书,她说最近在看网络上的一篇小说,题目叫‘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我问她是谁写的,她说作者叫‘天路’ 。我回家后立刻到网上把这篇文章找出来,我通常不在网上看东西,这还是第一次,看了整整一个晚上。看完就给你打电话,没打通,后来,我把其他人的电话一个个打过来问他们你现在怎么样了,只找到蒋宜嘉,他说你这两天就要去达拉斯,还说,你离婚了。所以,我就飞过来了…不过,你已经搬掉,我就想你说不定已经走了,不如索性到达拉斯去找…”



我低下头,用左脚搓右脚,再换右脚搓左脚,“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聊?”



“你很厉害。”



“怎么厉害?”



“能写出那么长一篇文章,” 他笑了笑,说,“我就写不出来。”



我跟着笑了。我也觉得自己很厉害 -- 他差一点真被别的女人抢走,而不知不觉中,我的文字替我把他给抢了回来。那二十万字的垃圾,每一个字都值得。



上帝和佛祖没有怠工,他们只是去了coffee break,回来以后加倍卖力。



“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盯着他胸前的钮扣,“还不知道。”



他声音轻了一点,“那,你有没有想过 -- 再找一个人?”



我吸了口气,咬咬嘴唇,终於说,“不大容易吧。又要身体好,又要脾气好,还要最好不同行业…”



沉默。



沉默。



沉默。



有个声音问,“璐璐,你,你,你看我怎么样?”



然后,轮到他结结巴巴,等他一本正经声明上次相亲不过是两年来的第二次、第一次是半年之前且没有结果,并且他的烟已经戒了“百分之八十” 的时候,我忍不住抬头看向他。那个傻瓜的圆鼻子上居然在冒汗。看着看着,我也开始冒汗了,不过,是在眼睛里。



我来不及给眼睛擦汗就笑了起来,一面伸手去按他的鼻子,“那你把头发留长一点,还有,把这件衣服换掉,丑得有水平。”



他也不好意思地笑了,“来得太匆忙,忘记带衬衣了,这是昨天去超市随便买的。”



我打开行李箱,拿出手表和套鞋花盆,取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浅蓝色衬衫,“土包子,你的。”

*******************************************************************************



2004年9月24日10点34分,旧金山国际机场。某个二十八岁半的愣头青把我紧紧地抱进怀里,光天化日之下吻了好久好久,然后二话不说,把一个印着玫瑰花纹的戒指牢牢套在我的左手无名指上 -- 套得比我们公司的股票还牢。我把眼睛里的汗统统擦在他衬衣胸口,左面湿透了擦右面。当时围观者达几十人之众,引来保安问询,我们来美国后还从没出过这么大的风头。

原来,两年前他把那个戒指放进项链里扔出车窗后,想来想去又舍不得,开回去,冒着生命危险从对面方向的车行道上把它们又给捡了回来。



一个小时后,我们一同飞去“爱情田地” ,果然在那里迷路,兜了一个大圈子才找到出口。不过,我们一致认为,这个机场名字吉利,风水也好。



两天后,我们去参观美国总统遇刺的地方。那是个悲伤的纪念,但我们的态度都不够严肃。得罪了,肯尼迪先生。



几个月后,我们“闪电式” 地结婚了,在那个叫“唉,什么名字” 的地方。郑先生郑太太飞来参加婚礼,千里送鹅毛地带来一份别致的礼物:打开画满玫瑰的包装纸,里面是一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保险套。不仅如此,郑滢写的贺卡简直可以拿去做广告,先是煞有介事说这个款式是某资深妇科医师专门推荐 -- 我相信那位医师不但推荐,肯定还身体力行用过,然后“请放心使用,它和你们的爱情一样固若金汤” 。但是,这份礼物我们一直都没有用过。因为我们都很想知道:生个孩子长得会比较像谁。



那瓶雪宝莉酒,我拿它做了一个实验,喝掉一小半,剩下的过几天再打开,结果你猜怎么样?呵呵,雪宝莉没有变成醋。



不过,现在程明浩坚决禁止我碰任何和酒精有关的东西,连加一点点兰姆酒的提拉米苏都不可以。因为,因为 -- 我要做妈妈了。他也不让我听张信哲的情歌,说“好听归好听,太悲伤了” ,还说要去找“乐观、向上、陶冶情操的音乐”来让我听。我以为会回到小学的音乐课,把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听到昏昏欲睡,结果他老人家搜刮半天,居然找来小虎队的“星星的约会” 和范晓萱的“洗澡歌” 。

呵呵,亏得他音乐品味不高。


(全文完,感谢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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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就到这里,不另外写评论了。向那些在情海里各自浮沉转圈,呛了不知几口水,到头来居然还能重逢,一起湿淋淋地趴在岸边哆嗦的人致以崇高的敬意。他们或许不算聪明,但一定诚实;或许不算可爱,但一定勇敢。



感谢大家长期跟看跟贴和转载,由於时间限制,我一般不能回贴,但是,对我来说,看你们的跟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从中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名字太多,列不过来,真诚地祝所有朋友幸福快乐。



故事完成,如有出版意向,请与作者联系([email protected])。张贴的是初稿,文字粗糙,很多细节未经推敲(比较夸张的错误是说四个人有十六只眼睛 :),还有一些别字,欢迎大家指出。如有意见建议,也请不吝赐教。由於上网时间有限,希望大家能给我发email。



半年以来收到很多邮件,没有及时回复的,我会争取在以后的一个月中回复。感谢大家谅解。



感谢文学城博客版面(原来是海外原创) 版主和负责技术支持的朋友们,也感谢北美女人版面登载,很荣幸能在这个网站上写完这篇故事。希望这里人气越来越旺。



同时向一起发文章的朋友们鞠个躬(来的时候没有拜过码头,失礼了)… 我印象比较深的有秦无衣(恭喜成书),心言、与子成说、涩郎、candykiss、远方的河、网上无名、心星等等。长期和大家在一个地方发贴,也是难得的缘分,虽然从未谋面,但一直很有亲切感。祝你们好文多多,万事如意。



如果转贴,请注原作者并保留原名(“旧金山” 是San Francisco两种译名中我比较喜欢的),谢谢。



另外,上次看到有朋友讨论故事结局可以配哪一首歌,也来凑个热闹,我心目中的歌是Shania Twain (马克吐温先生的本家:) 的You are Still the One。我不会在这里贴歌,但觉得这首歌十分贴切。



最后,请大家帮一个忙。如果您在哪里看到此文或文中片段、文句发表,署名非原作者,请给我打个招呼,好吗?(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我知道这么说有点多此一举,但是网络文字一向很难保护版权,也算鄙帚自珍吧。



再次感谢大家跟看。再见。



吴越

2005年4月24日


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将作为原创依据


本文所有人物、情节均属虚构,不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人或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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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结局是大部分人想看的


希望每个人都会结束在爱情的怀抱里

[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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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结局



飞机在九千多米的高空稳稳滑行。天气真好,一点气流也没有。我像第一次坐飞机时那么
激动,连果汁都多要了一杯,坐在空荡荡的机舱里,思维天马行空。



我一遍遍回忆着和程明浩从认识到现在的来来回回、反反复复、莫名其妙,突然想到,或
许那是真的,我们的人生路注定会纠结在一起,说不出什么道理,却会不由自主地一次次
碰头:彼此辜负又彼此等候,彼此期待又彼此背叛,彼此伤害又彼此原谅。而冥冥中决定
这一切的,不是什么所谓的命运,而是 -- 爱情。是爱情让我们一次次绕回原点,浪费那
么多时间,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终於明白过来,很简单,太简单了,我们,不过
是在岁月的迷宫里寻找走散的旅伴而已。



青春,就是拿来浪费的 -- 只要那个人值得。我们都曾经在爱情里蹉跎,而回首望去,那
些浪掷的光阴竟然如此的无怨无悔。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相信爱情。一直都相信。



如果有人问我相信什么样的爱情,让我想想,有了,我相信的爱情既不是“寒光耀目流星
没” ,也不是“沉沉天际苦勾留” ;我相信的爱情,是一道彩虹:让人灿然欣喜,又踏
实又舒服,不会天天出现,也不用天天出现 -- 总瞪着看眼睛会累的,我们以前想过要把
彩虹装进瓶子,多傻。因为见识过那奇迹般的景象,所以安心,因为领略过那瑰丽的色彩
,所以放心;安心放心之后,接着往前走…哪里的路都不太好走,总有坑坑洼洼,说穿了
谁能真正顶天立地,无论一米五八还是一米八五,都有不得不低头甚至看人家鼻孔的时候
,然而,当人生的际遇宛如狂风暴雨席卷而来,我会把手放在你的掌心,替你结上围巾,
帮你一起看路 -- 我的眼睛现在也都是一点五了噢;你会帮我穿上套鞋,不让我踩进水塘
,为我撑一把伞 -- 撑天实在有难度,伞就可以。别人或许会欺负我,但你不会;别人或
许会让你吃亏,但我不会。你像查理布朗,觉得做人最要紧的并非“快乐” 而是“不要
不快乐”,我像史努比,认定生活的终极意义是“当一只好狗”,平平凡凡,却一结多少
年的缘分。当尘埃落定,青春梦醒,我们的容颜老去,却还能拥有孩子般清澈的眼光和神
气的笑容。我看,这样也就差不多了吧。



风雨之后,天边挂起彩虹,又慢慢散去,知道吗,彩虹会散去,却不会消失,永远都不会
,因为,它原本不就是空气里无处不在的水汽?平时弥漫在我们呼吸的每个瞬间,只消一
场雨,便又奇迹般地呈现,哪里的天空都下雨,不是吗?



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



咦,我怎么也讲得出这么拈酸的话来,真不好意思。



飞机终於在新泽西降落,我一夜没睡,却异常清醒。我开车去新布朗斯维克,一路上琢磨
着见到他应该用什么口气说那句“你好”,同时心越跳越快。



到了他那家公司,我直奔前台告诉接待员我要找一位员工,我不知道他的部门、分机或者
办公室号码,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在这里到底干什么,但我有很要紧的事,非常要紧。



那位接待员叫我等等,在电脑上查了一会儿,拨了个电话,好像没人接,她又看看电脑,
再拨一个,讲了几句,带着遗憾的表情告诉我,程明浩不在公司,他的一个同事说他从昨
天开始休假一个星期。



“去哪里了?”



她摊开手,“不知道。”



我央求她再去问一下,因为我必须找到他。她犹豫一下,礼貌而坚决地说“对不起,我们
就算知道也不能透露员工私人度假的行踪。”



上帝和佛祖一起怠工了。



我垂头丧气地走出他的公司,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在这里,我一条路也不认识。一个星
期,他会跑哪里去了呢?还有,有人同他一起去吗?



我慢慢回到现实中来:几天后,我就要去达拉斯分公司报到,不可能留在这里等他;而且
,就算我真的等,等来等去,等来的不是一个人,那时候,他拿我怎么办?我又拿他怎么
办?我真怕他说“对不起” 。



事实上,我对他的境况一无所知。


我越想越灰心:昨天半夜三更逞着意气从西海岸飞到东海岸,不过是一场想当然。我真能
折腾。



晚上,在目的地旧金山的美洲航空班机上,我找到一排空位躺下,用毯子把自己裹得严严
实实,飞机上的毯子粗糙扎人,一点也不舒服,但我还是马上睡了过去,毕竟,太累了,
明天上午还要搭飞机去达拉斯的什么“爱情田地”。狗屁。



一觉醒来,不知睡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坐起来,想揉眼睛,却发现脸上全是泪水,凉的,
好像挂在那里已经很久了。刚才好像没做什么恶梦,怎么就哭了呢?我觉得很奇怪。



我用纸巾把眼泪擦掉,明白了:是我身体的那个孩子趁我睡着的时候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
。我已经累得哭不动了,但她还不甘心,不甘心啊。孩子,比大人更加不容易放弃,也更
加不讲道理,她只知道,没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受委屈了。



乖,不哭,我们已经尽力了呀。



窗外已是深夜,随着机翼的轻轻摆动,下面海市蜃楼般出现一块灯火辉煌的织锦地毯,旧
金山到了。



七八个小时之后,我又回到机场,左手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右手拎着一瓶用硬纸捆
好的雪宝莉酒。达拉斯应该也买得到酒,但能带的话,还是带一瓶吧。


上飞机前是例行的一番慌里慌张,我总是要到最后一分钟才去钱包里翻驾照,身上又通常
会有钥匙手链手表皮带硬币之类的东西让安全警报器呱呱乱叫。费尽周折终於过了安全检
查,我把手链戴上,手表戴上,硬币和钥匙各就各位放回口袋,穿上外套,系回皮带,穿
上左脚的鞋,再穿上右脚的鞋,这时,有个男人把我的箱子和酒瓶拎过来放在我面前,我
抬起头对他微笑,一句谢谢却钉在舌头上。因为,那个人是程明浩。



我曾经想过见到他要不管三七二十一,问他“你还要不要我”,真正见到,却发现这个计
划行不通。相反,我脸发烫,一心只是想着用箱子去遮盖那个酒瓶。



他先开了口,“真巧啊。” 声音里透着欣喜。



“嗯,是很巧。” 他还是又高又挺,头发还是短短的,眼光还是和从前一样温煦清澈,
身上却穿了一件山青水绿花样毫无规则的衬衫,像是把一条彩虹放进搅拌机里转上一分半
钟又勉强拼起来,说实话,很难看。我心里嗝登一下,以前从没见他穿过这么灿烂的衣服
,那些扑面而来的颜色让我有点不安,难道 -- 他找了个喜欢五花八门的女人?



他眼也不眨地盯着我看,我对他笑笑,心里十分懊恼,早知如此,至少应该用冷水敷敷脸
,让肿起的眼泡消下去。



他把眼光慢慢地移到我脚边的酒瓶,问,“这是什么酒?”

我咽了口口水,“雪宝莉” ,然后加上一句,“不是自己喝,是带给朋友的。我现在从
来不喝酒。”

“你真的不喝酒?”



“不喝。” 我扬起眉毛和嘴角,坚定地扯谎。

他仔细看了我一会儿,摇摇头,很温柔地微笑起来,“你不喝酒,怎么写出来的文章里足
足有六种酒的喝法呢?还都写得很地道。”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文章?”



他从背包里拿出厚厚一叠纸,“是你写的吧?”



我看了看,明白他在说什么了,开始结巴,“你,你也看见了?你,你怎么看见的?”

“说起来很巧,前两天有人安排给我相亲,我去了,吃饭的时候,没什么话讲,就问那个
女孩子喜欢看什么书,她说最近在看网络上的一篇小说,题目叫‘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
的夏季’,我问她是谁写的,她说作者叫‘天路’ 。我回家后立刻到网上把这篇文章找
出来,我通常不在网上看东西,这还是第一次,看了整整一个晚上。看完就给你打电话,
没打通,后来,我把其他人的电话一个个打过来问他们你现在怎么样了,只找到蒋宜嘉,
他说你这两天就要去达拉斯,还说,你离婚了。所以,我就飞过来了…不过,你已经搬掉
,我就想你说不定已经走了,不如索性到达拉斯去找…”



我低下头,用左脚搓右脚,再换右脚搓左脚,“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聊?”



“你很厉害。”



“怎么厉害?”



“能写出那么长一篇文章,” 他笑了笑,说,“我就写不出来。”



我跟着笑了。我也觉得自己很厉害 -- 他差一点真被别的女人抢走,而不知不觉中,我的
文字替我把他给抢了回来。那二十万字的垃圾,每一个字都值得。



上帝和佛祖没有怠工,他们只是去了coffee break,回来以后加倍卖力。



“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盯着他胸前的钮扣,“还不知道。”



他声音轻了一点,“那,你有没有想过 -- 再找一个人?”



我吸了口气,咬咬嘴唇,终於说,“不大容易吧。又要身体好,又要脾气好,还要最好不
同行业…”



沉默。



沉默。



沉默。



有个声音问,“璐璐,你,你,你看我怎么样?”



然后,轮到他结结巴巴,等他一本正经声明上次相亲不过是两年来的第二次、第一次是半
年之前且没有结果,并且他的烟已经戒了“百分之八十” 的时候,我忍不住抬头看向他
。那个傻瓜的圆鼻子上居然在冒汗。看着看着,我也开始冒汗了,不过,是在眼睛里。



我来不及给眼睛擦汗就笑了起来,一面伸手去按他的鼻子,“那你把头发留长一点,还有
,把这件衣服换掉,丑得有水平。”



他也不好意思地笑了,“来得太匆忙,忘记带衬衣了,这是昨天去超市随便买的。”



我打开行李箱,拿出手表和套鞋花盆,取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浅蓝色衬衫,“土包子,
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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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4日10点34分,旧金山国际机场。某个二十八岁半的愣头青把我紧紧地抱进怀
里,光天化日之下吻了好久好久,然后二话不说,把一个印着玫瑰花纹的戒指牢牢套在我
的左手无名指上 -- 套得比我们公司的股票还牢。我把眼睛里的汗统统擦在他衬衣胸口,
左面湿透了擦右面。当时围观者达几十人之众,引来保安问询,我们来美国后还从没出过
这么大的风头。

原来,两年前他把那个戒指放进项链里扔出车窗后,想来想去又舍不得,开回去,冒着生
命危险从对面方向的车行道上把它们又给捡了回来。



一个小时后,我们一同飞去“爱情田地” ,果然在那里迷路,兜了一个大圈子才找到出
口。不过,我们一致认为,这个机场名字吉利,风水也好。



两天后,我们去参观美国总统遇刺的地方。那是个悲伤的纪念,但我们的态度都不够严肃
。得罪了,肯尼迪先生。



几个月后,我们“闪电式” 地结婚了,在那个叫“唉,什么名字” 的地方。郑先生郑太
太飞来参加婚礼,千里送鹅毛地带来一份别致的礼物:打开画满玫瑰的包装纸,里面是一
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保险套。不仅如此,郑滢写的贺卡简直可以拿去做广告,先是煞有介
事说这个款式是某资深妇科医师专门推荐 -- 我相信那位医师不但推荐,肯定还身体力行
用过,然后“请放心使用,它和你们的爱情一样固若金汤” 。但是,这份礼物我们一直
都没有用过。因为我们都很想知道:生个孩子长得会比较像谁。



那瓶雪宝莉酒,我拿它做了一个实验,喝掉一小半,剩下的过几天再打开,结果你猜怎么
样?呵呵,雪宝莉没有变成醋。



不过,现在程明浩坚决禁止我碰任何和酒精有关的东西,连加一点点兰姆酒的提拉米苏都
不可以。因为,因为 -- 我要做妈妈了。他也不让我听张信哲的情歌,说“好听归好听,
太悲伤了” ,还说要去找“乐观、向上、陶冶情操的音乐”来让我听。我以为会回到小
学的音乐课,把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听到昏昏欲睡,结果他老人家搜刮半天,居然找来小虎
队的“星星的约会” 和范晓萱的“洗澡歌” 。

呵呵,亏得他音乐品味不高。


(全文完,感谢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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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就到这里,不另外写评论了。向那些在情海里各自浮沉转圈,呛了不知几口水,到头
来居然还能重逢,一起湿淋淋地趴在岸边哆嗦的人致以崇高的敬意。他们或许不算聪明,
但一定诚实;或许不算可爱,但一定勇敢。



感谢大家长期跟看跟贴和转载,由於时间限制,我一般不能回贴,但是,对我来说,看你
们的跟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从中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名字太多,列不过来,真诚地
祝所有朋友幸福快乐。



故事完成,如有出版意向,请与作者联系([email protected])。张贴的是初稿,文字粗
糙,很多细节未经推敲(比较夸张的错误是说四个人有十六只眼睛 :),还有一些别字,
欢迎大家指出。如有意见建议,也请不吝赐教。由於上网时间有限,希望大家能给我发em
ail。



半年以来收到很多邮件,没有及时回复的,我会争取在以后的一个月中回复。感谢大家谅
解。



感谢文学城博客版面(原来是海外原创) 版主和负责技术支持的朋友们,也感谢北美女人
版面登载,很荣幸能在这个网站上写完这篇故事。希望这里人气越来越旺。



同时向一起发文章的朋友们鞠个躬(来的时候没有拜过码头,失礼了)… 我印象比较深的
有秦无衣(恭喜成书),心言、与子成说、涩郎、candykiss、远方的河、网上无名、心星
等等。长期和大家在一个地方发贴,也是难得的缘分,虽然从未谋面,但一直很有亲切感
。祝你们好文多多,万事如意。



如果转贴,请注原作者并保留原名(“旧金山” 是San Francisco两种译名中我比较喜欢
的),谢谢。



另外,上次看到有朋友讨论故事结局可以配哪一首歌,也来凑个热闹,我心目中的歌是Sh
ania Twain (马克吐温先生的本家:) 的You are Still the One。我不会在这里贴歌,
但觉得这首歌十分贴切。



最后,请大家帮一个忙。如果您在哪里看到此文或文中片段、文句发表,署名非原作者,
请给我打个招呼,好吗?(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我知道这么说有点多此一
举,但是网络文字一向很难保护版权,也算鄙帚自珍吧。



再次感谢大家跟看。再见。



吴越

2005年4月24日


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将作为原创依据


本文所有人物、情节均属虚构,不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人或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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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直 不太喜欢GL和CMH,但是看到这一章的后半段鼻子还是有些发酸[em04][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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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书馆看得,心情很紧张,虽然觉得如果他们重新在一起有点不可思议,但是还是很希望他们能重新开始。看到结尾差点掉眼泪!


程明浩看起来变了很多阿!


我觉得程明浩还是比官路可爱许多,经历这些,敢于表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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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is great! that is what should have happened. hehe.


i am so happy for them. althought it is just a story....


[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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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后面真的好紧张怕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


很喜欢这篇文,应该会被拍成电视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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