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听完HR的immigration 讲座,说是公司要是在h1visa结束前解雇你,会给你张回程机票,看来机票前是不用存了。还听他们说485的180天是可以换工作的,只要新地方也愿意继续sponser你,而且工作性质差不多。这不错。
以下是引用hiimo在2004-10-6 14:27:58的发言:
是啊,以前对那些规定只是“听说“,现在能从HR那里得到offical的language,懂了不少。也了解了一些公司的立场。总的来说我们公司挺好的,说是不能因为需要申请H1而拒绝hiring.而且说,面世的时候只能问你是否能合法在美国工作,而不能问具体签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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