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职人员的劳工卡的申请 (ZT)
我们律师事务所代表几所大学专门处理其移民案件.除了EB1和EB2之外, 我们一年大概要
处理三四十件有关 “特殊处理劳工卡” ”(Special Handling Labor Certification)
的案件.此种劳工卡的申请只针对在大学里从事教职的人员. 劳工部对于教职的界定是:
教职人员教授的科目是有学分的. 也就是说, 申请人并非一定要是教授(Professor) 的级
别. 我们最近有一个案件, 申请人是某大学图书馆一位资深图书管理员. 他只有硕士学位
.因此,他若申请一般劳工卡,可能会花很久的时间. 我们便和学校商量:是否可以开一个
“如何使用图书馆”的课程,而且该课程只要有一个学分就可以.结果学校非常的配合,也
欣然接受. 于是, 我们就以“特殊处理劳工卡” ”(Special Handling Labor
Certification)的方式提出申请. 最后,不到一个月,这个案件就得到了批准, 而且该学校
还属于纽约的劳工部.
基本上, 对于(Special Handling Labor Certification)而言, 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1,
申请案必须是在接受Offer的十八个月内提出. 否则, 招聘的过程便必须重来.有些学校因
为已经做过招聘,即便是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已过,也不愿再来一次.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则
必须与学校商量,寻求配合. 一般来说,我们可以只要求在Offer的时间上提出修正. 因为
对于合约的日期来说,是双方的问题, 所以,学校无需在这方面太过固执. 而且,往往 申请
人就卡在几天或几个星期的差别.2,对于广告的要求.目前,很多学校的招聘广告已经不再
登到学术的刊物上,而是登到学校或是专业的网站上. 虽然, 劳工部的要求是必须有印刷
类(Printed) 的广告,但是,每一个地区的劳工部也有不同的可接受的范围.这个需要很周
密与详细的解释.一般来说, 在我们处理的案件中,有80%以上都没有(Printed) 的广告.
只要周密与详细的解释, 劳工部并不会在这个方面有所为难.另外还有一个常发生的问题,
是关于劳工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间.这个问题与整个申请案的处理方式有关. 对于Special
Handling Labor Certification, 劳工部通常会优先处理,批准的速度也相当的快.若是发
现很久之后,申请案还没有批下来, 申请人一定要与劳工部联系.因为往往问题发生在提出
申请时, 申请人没有注明申请的类别,或者是文件的处理方式有一些问题.平均来说,2-3个
月的时间,都是比较正常的.因为Special Handling Labor Certification的速度非常的快
.所以, 在我们代表的学校里, 我们一般都会建议不要申请EB1和EB2,而以此项取任,除非
是申请人的工作并非属于教职类.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本律师事务所精办各类劳工应聘及专业移民申请 (包括H-1
,L-1,EB-1,EB-2,NIW,劳工卡,绿卡等申请)。所有申请由多位美籍律师及拥有15年
经验的范毅禹律师亲自处理,我所并特设中英移民网站。内有最新移民新闻资讯及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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