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恳请教大家关于跳槽后用什么身份工作的问题。
我打算九月初跳槽到新公司。自己现在作为副申请人有combo卡但是九月中旬过期,renewal四月份交上去不知何时才能批复,180天automatic extension可以工作到明年21年三月份。
但因为老公作为主申请人也同时跳槽,加上pandemic担心combo renewal,或者485出幺蛾子,想着自己除了用combo以外,应不应该让新雇主办个工作签证。
楼主现在自己用O1在目前的雇主这里工作,目前的雇主19年的时候还给我抽中了一个H1B的名额(consular processing)但没有启用,请问跳槽后能否有办法可以保留这个H1B的名额呢?是不是新雇主提交一个新的H1B申请就可以了?
麻烦大家帮忙给一些建议,诚挚表示感谢.
另外也欢迎大家私信推荐有经验的提供咨询服务的移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