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一个签证是2016年5月1号到期,当时由于要先把老公的签证办下来才能办我的签证,我的签证是附属在他的基础上的,由于律师的原因老公签证卡在5月1号那天才办好,所以律师在拿到老公的通过notice后才寄出我的签证申请,大概移民局在7号左右收到,然后过了两个月签证才下来,签证有效期也就从2016年7月开始。那现在到了最关键485的最后阶段,收到RFE了,要求提供在这里这几年的797表,现在仔细看了所有的797才发现从2016年5月到7月这段时间是处于新的签证pending阶段,而且5月1号到5月7号这段时间是否属于过期居住啊,而且pending 的阶段是否也是属于过期呢,真是头疼,以前也很糊涂反正什么都是交给律师办理,自己也从没操心,现在后悔没多长心眼不能啥都依赖律师。请大家帮忙看看我的case有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