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却告诉海关人员是来旅游的,就这么一个微小的罪名,叫行为不检,(运气不
好,被移民局的人问话忽悠的)属于刑事案里最轻微的,后来向法官认罪,被法官判了三
个月缓刑,没有坐牢,之后申请了政治庇护,一路失败,期间每两个月就要去移民
局报道一下,2015年4月跟公民结婚并有小孩,7月份律师帮我把我所有的体检表,经
济担保,共同生活的证据,工卡申请,回美证什么的全都寄了出去,后来我查资料说有移民
案的人必需得先拿到i-130然后向法官关案之后才能提交i-485申请,律师估计是做错了,害得我
体检表现在也过期了,2016年3月份I-130没有面试就直接批准了,之后照例去移民局报道的时候里面的
人告诉我你案子已经结束了,你有递解令所以要送你回去了,紧急跟律师商谈一下他帮我上诉了还是什么,帮
我填了一张表要了我500美元,另外500美元是申请费,就交了一千块,之后平安地过
了几个月到9月份去报道又跟我说我的案子结束了,又要送我回去,律师又跑来说这次
要申请开案,并争取移民律师的同意联合开案,但担心我之前的犯罪记录会带来影响
,并让我同时向uscis提出绿卡申请,因为parole arriving alien是可以不用开案直
接向uscis直接申请绿卡的,但我有递解令在身,所以如果不申请开案怕直接就送我
回去了,我到2017年4月份就结婚满两年了,请问各位大神,我现在怎么弄好呢,是
一边申请开案同时向uscis申请绿卡,还是先申请开案但到2017年再向uscis申请绿卡呢
,因为我想要个十年的绿卡,开案估计也要花几个月时间,哪种更可取呢,谢谢了